喆啡酒店退费无果,消费者权益受损
网友保保_bHak6dPP
我于2025年4月24日在携程平台预定了4.25-2.26入住的喆啡酒店(北京朝阳高铁站东广场东坝南地铁站店),金额为228.89。后因出行计划有变加上日常事务繁忙,未能出行但忘记取消酒店。今日(2025年5月14日)在携程发现了这笔订单,立即于酒店沟通,酒店表示不能退款。 酒店声称当晚预留了一整晚房间,但实际是没有任何短信和电话通知。(酒店前台话术是:因为您直接付款了所以我们没有再询问您是否入住,如果是延期付款的话我们会询问。言外之意不就是钱已到账,你不住我们也无所谓?)事后没有入住也没有接到酒店的任何通知提醒。 携程平台介入酒店态度依然强硬表示一分钱不退。这件事我确实有自已的问题,但酒店更有责任,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具体表现为: 违反公平交易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不得单方面制定“不可取消”规则,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否则构成霸王条款。 违反财产安全权 未入住且未产生实际消费的情况下,酒店全额扣款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涉嫌违法占有他人财物。 违反知情权 酒店未尽到提醒义务,未明确告知取消政策或自动入住流程,导致消费者不知情被扣款。 目前情况是携程已赔偿45元(约20%);酒店方不退费,口头承诺下次入住可以有折扣(具体折扣没有承诺),我不接受酒店的方案。 我的诉求是酒店赔偿60%(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