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体验店拒绝退还笔记本电脑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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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信息 姓名:马女士 联系电话:137****5475 被投诉方信息 商家名称:华为官方授权体验店(太康店)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谢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农商银行对面 店员电话:137****5475 2025年5月15日,本人在华为官方授权体验店(太康店)预定一台笔记本电脑,并支付200元订金。 第二天上网查询,发现该机型配置很低,与我的需求不符。遂于5月16日联系店员取消订单并退还订金。 店员以“订金已转交厂家”为由拒绝退款,且未能提供转账凭证。此行为涉嫌强制交易,侵犯消费者权益,我要求该店铺立即退还我200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