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预订酒店未入住申请退款遭拒,要求全额退费
网友保保_zxCKnCk7
我于2025.4.7在携程预订了香港丽悦酒店四晚2025.5.20-5.24,并未入住酒店,于2025.5.24向平台协商申请退款,携程只给予920元补偿。 我希望平台尽快协助全额退款,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 酒店提供的“不可取消”的规则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民法典第496-498条规定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若未采取合理方式(如加粗、弹窗)提示消费者注意,或条款显失公平(如未入住仍扣全款),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 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若消费者单方取消,酒店可主张合理损失赔偿(如房费差价),但需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不能直接扣全款。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忘记取消订单并不等同于实际入住,因此酒店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退回预付款及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