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外卖食品导致身体不适索赔权益被拒
网友保保_eH4rzchA
处理中
消费者权益,我于2025年6月13日在京东外卖平台左左香老潼关肉夹馍(府谷店)点了馄炖和肉夹馍吃了没有俩个小时就上吐下泻还发烧,肚子疼了一天,去了医院医生说是急性,平台不急于处理我这个事情让我等待,侵犯了我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赔偿我的医药费和就诊费并且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所以,餐饮店在退还餐费、赔偿医疗损失费之外还要承担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