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桔子酒店物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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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12315平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人:李思妤 联系方式:139****1984 投诉对象:桔子酒店扬州东站店(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健民路15号) 投诉时间:2025年6月18日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入住桔子酒店扬州东站店(房间号:8416)并于6月18日续住,期间,我将个人行李暂存于房间内,但返回房间时发现已被酒店保洁人员误清理。 损失说明: 1. 实物损失: - 物品清单:自带非遗梳子,旅行纪念品等等 - 预估价值:约800元(部分物品有发票或交易记录)。 2. 情感损失: - 行李中包含具有纪念意义或不可替代的物品(亲友赠送的礼物、旅行纪念品)这些物品的丢失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酒店责任 1. 管理失职:保洁人员在未确认物品归属的情况下擅自清理客人财物,酒店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 诉求 1. 紧急处理:要求酒店全力协助寻找遗失物品,若无法找回,需协商合理赔偿方案(包括实物损失及精神补偿)。 2. 书面道歉:酒店需就此事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说明后续整改措施。 3. 精神补偿:因部分物品具有特殊情感价值,希望酒店方予以适当补偿(现金补偿等)。 4. 监管部门介入:请求12315协调处理,督促酒店给出合理解释与解决方案。 证据材料 - 酒店订单及入住记录(截图) - 行李物品清单及价值证明(如有发票、照片等) 此致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投诉人:李思妤 日期: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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