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赠品假冒及处理不公投诉

网友保保_T8dU5z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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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13日从淘宝网购买一台霍尼韦尔h-max空气净化器,所含赠品包括韦思卡尔ws-p1滤水壶及空气滤芯。后因滤水壶防伪查验(从韦思卡尔公众号上查验)显示无此编码,怀疑假货,后客服表示可50折价退回,就金额未达成一致(该赠品未事先声明价值,其市场价599元,相差甚远),遂申请淘宝平台介入。根据《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第十条:赠品的价值计算:卖家对赠品价值事先予以声明的,按其声明价值;事先末予声明的,淘宝将参照赠品的市场公允价格酌定。 后请求淘宝依规处理,淘宝表示无法处理,仅可提供100元红包。 后又请淘宝提供50元折价计算标准,仍无法提供,我方怀疑对方恶意折价,基于防伪码无效记录及客服折价记录,且商家无法自证折价合理性,怀疑其恶意折价及故意贬低赠品价值,淘宝平台在其扮演包庇角色。商家为喵速达电气官方旗舰店,为自营店铺,淘宝未根据平台规范对其采取措施. 一、基础交易事实 原告于2025年5月13日在被告运营的淘宝平台“喵速达电气官方旗舰店”(自营关联商家)购买霍尼韦尔空气净化器,订单含韦思卡尔WS-P1滤水壶赠品。 二、平台监管失职的核心事实 1.赠品假冒的初步证明 原告通过韦思卡尔官方公众号查验,显示赠品防伪编码无备案记录(证据:防伪查验录屏),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要件。 2.平台违反自身管理规则 未按市场公允价格(599元)核定赠品价值 《淘宝赠品规范》第10条 拒提供50元折价依据 《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10条 3.平台系统性监管缺失 原告多次投诉后,平台: 以“无法处理”推诿,仅补偿100元红包; 催促单方结案,关闭售后通道; 未要求商家提供折价依据或产品合规证明。 1.《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全链条责任 平台明知/应知商家侵权未采取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 “应知”认定:平台规则明确要求核验赠品价值(《淘宝赠品规范》第10条),却未执行; “未采取措施” :未冻结商家资金、未下架商品、未公示处罚。 2.平台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淘宝赠品规范》第10条系《电子商务法》第31条“信息透明义务”的具体化: 平台自行制定规则却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 3.赠品欺诈的惩罚性赔偿适用 平台对自营商家售假行为未建立有效审核机制,导致欺诈发生。 淘宝平台存在三重违法性: 1.违反自身规则(未核验赠品公允价); 2.违反法定义务(未处置售假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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