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拒绝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6f2lt7PT
因为个人时间以及场次冲突,原定于2025年7月20日kpl夏季赛的演出没有办法去,要求平台退票,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已支付的金额。无法退款我无法接受,这完全就是不把消费者当人!门票就直接打了水漂!而且退款根本没有造成改平台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更是属于非法行为,完全属于霸王条款!!我找到相关法律保护我的个*益。也希望贵平台能切实帮助我!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合同不应发生效力。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第三章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还有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最后引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的观点,电影票、演出票”不予退换票”的所谓规定或条款是一种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格式条款”,有损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商家推出的不予退改的格式条款甚至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这种条款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