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退票流程缺陷及手续费争议
网友保保_49mrTvE8
处理中
一、系统设计重大缺陷 1. 退票操作缺乏二次确认环节,仅单次点击即完成退票,不符合《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用户操作确认"要求; 2. 退票页面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手续费比例(扣费XXX元,占比XX%),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信息披露义务。 二、时效内救济受阻 从完成支付(1时39分)到误触退票(1时03分)间隔仅5分钟,且在20分钟内联系客服后,贵司以"系统自动处理"为由拒绝拦截,但航空业普遍存在15-30分钟订单缓冲期(如国航、东航等均有类似政策),贵司未履行及时止损义务。 三、收费合理性质疑 1. 五分钟操作时间差即收取1000-1200元手续费,远超《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合理收费"原则; 2. 未区分自愿/非自愿退票情形,一刀切收费模式显失公平。 诉求 1. 退还扣除的全部手续费; 2. 优化退票流程:增加二次确认、缓冲期设置、费率显著提示; 3. 书面回复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