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航空误导升舱收费且拒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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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姓名:李童 联系电话:135****9702 电子邮箱:23****6977@**** 被投诉方: 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航班号:JD496 日期:2024年7月17日 出发地:莫斯科 → 目的地:青岛 投诉事项: 我在乘坐首都航空JD496航班时,因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错误引导,导致重复支付升舱费用,且对方拒绝退还多收款项。 事实经过: 1. 值机时,地勤人员明确告知“超级经济舱已无座位,仅剩安全出口座位”,我因此支付800元升舱至安全出口座位。 2. 登机后,空乘人员却表示“仍有超级经济舱”,我又支付300元升舱至商务舱,并要求退还此前支付的800元。 3. 首都航空工作人员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退款,但未提供书面依据。 投诉理由: 1. 误导性信息:地勤人员未如实告知舱位情况,导致消费者重复支付费用。 2. 服务瑕疵:航空公司内部沟通不畅,损害乘客权益。 3.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依据《消法》第八条、第九条)。 诉求: 1. 退还重复收取的800元升舱费用。 2. 书面说明事件原因并致歉。 此致 首都航空客户服务部 中国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