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检测报告不实:电池等部件被更换
图二是我2024年十月份购买的苹果笔记本检测报告,基本很少用,打算从新转手出售,图一是现在的检测报告:1、电池变成了非原装、2、电源适配器不适配了,3外壳有更换。 转转的防拆标也在,突然这些内部原装电池现在全部变了,同一台机器,都是转转员工检测的,这里面就涉嫌报告不实了,我现在就想按照原来购买的机子报告,给我处理好,我要挂在其他*台售卖,外观磕碰是我问题,但是电池外壳适配器不对,需要转转给我恢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转转出售电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我在转转上买的电脑,开机次数十次都不到一直蓝屏黑屏整体漏电前天还差点烧了一股糊味
投诉问题
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售二手苹果S7手表防水失效拒退
我在6月26日在转转*台购买了一款二手苹果S7电话手表,用于暑假给孩子游泳使用,手表下水10分钟黑屏,退回转转,转转表示人为损坏,不予退换,这款苹果S7电话手表官方数据为游泳防水,二手电话手表只是在成色上略差,先进功能方面略差,这些都可以接受,防水是这款手表基本的物理功能,与描述的九九成新不符,属于明显产品质量缺陷,怀疑是翻新机,对产品的质量存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隐瞒瑕疵虚假宣传拒退换
本人6月28日在“转转”购买二手欧米茄星座女表,订单号:20***************05,实付【7873】元。卖家在售卖时完全隐瞒了“表圈严重划痕、人为打磨翻新、表盘有劣痕,表壳严重打磨翻新”等重大瑕疵,与商品详情99新描述严重不符!虚假宣传!为确认情况,本人收货后第一时间送至转转官方认可的权威机构“云鱼鉴定中心”复检,鉴定报告白纸黑字确认了上述所有问题(鉴定报告已上传)。
据此,本人持报告向转转*台申请退货退款,但转转客服不顾卖家隐瞒欺诈的事实,单方面以*台“签收超过3天”的内部规则拒绝退货,并强词夺理将瑕疵洗白。转转此举实为利用*台霸王条款包庇不良卖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正式投诉。本人诉求:要求转转立即无条件开通退货退款通道,全额退还【7873】元,并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同时要求*台补偿我的鉴定损失惨重!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转转乐租暴力催收泄露通讯录
我在转转乐租上租了一个电脑其次只逾期了一期,催收电话短信满天飞,然后沟通也说10号还款,投诉转转乐租*台涉嫌爆破通讯录,给亲人发催收短信,我的亲人一天能收到一堆电话,下列图片是我亲人收到的催收电话和短信,此举涉嫌违反《公民个人信息法》和《互联网金融催收自律公约》规定,望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转转*台虚假宣传缺货不告知
2026年7月4日在转转*台下单了一个索尼H9耳机,商品描述隔日达,最晚发货时间7月6日,等了三天以后还没有发货,本人于7月7日早上9点联系了客服,4个小时以后客服告知没货了,没货为什么要挂在*台上售卖,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应该在第一时间告知缺货,我要求退一赔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处理中
转转*台折叠手机质量问题及霸王条款
本人转转*台购买的折叠手机,在使用时出现屏幕漏液边框掉漆等质量问题,寄回后商家以屏幕膜撕掉为由不予维修,要支付3749元费用才给维修。首先第一在购买手机时,商家没有任何方式告知本人,屏幕膜撕掉不给维修情况。第二商家的保修规则规范中没有体现屏幕膜撕掉不给保修情况。第三手机在出现屏幕漏液情况时,本人撕掉膜是为了手机避免二次伤害,符合商家给出的规范中的2.2.1条款。第四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使用和处置权,膜不是机器本身,并且机器本身没有任何外力撞击痕迹,膜只是起到防护作用并不是商家不给保修的理由。还请有关部门人员积极公*处理,因为手机等电子产品贬值更新换代很快,如时间较长,本人诉求会追究退款赔偿。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扣款无完整检测视频
转转说手机屏幕有划痕,没有提供完整视频,就要扣我的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检测不实
处理中
转转售二手iPhone14ProMax屏幕非原装且拒赔
我于2025年11月30号在转转购买的二手苹果14promax.
验机报告显示全部原装无任何问题,到手发现屏幕外屏非原装,具体表现为灵动岛线条不均匀因为是人工后压屏,还有长按换壁纸功不能用,来信息不亮屏.原因是换外屏拆屏幕感光元件导致,。只有换屏或者换盖板才会出现这些故障,转转要求本人出具
苹果官方验机报告,第三方不认,但是苹果官方是不会出具这种报告的。
转转又要求手机寄回检测,我可以答应,但是我同样要求转转向我出具苹果官方的检测报告,转转自己都做不到,要求别人出具,到现在,转转一直未处理,也不接受任何协商,一直以他们的方案为准,不管你答不答应,流氓行为,霸王条款,要求道歉,退款赔偿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台以价格超万元为由拒退二手LV包
本人于2026年7月1日在转转*台购买 二手LV bella月光女神粉色包,金额13893元,6月6日签收,签收未满7天,商品完好、未使用、配件齐全,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条件。 *台以商品价格超过一万元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仅对一万元以下商品提供3天无理由,一万元以上完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 办法》相关规定: 1. 价格高低不属于法定不予退货的情形; 2. *台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3. *台以价格划线区别对待消费者,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现*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督促*台立即办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