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行APP购票价格差异大投诉
本人于2025年12月2日在智行火车票APP购买长龙GJ8787航班机票,两张机票支付金额1717元。临*出行日期(2025年12月21日)查询发现,同航班、同舱位的机票价格降至375元,差价高达400多元,如果退票重新买一人要扣240相当于我要白扔480元,再重新买票也是和第一次买的没差,我提前那么久买的票价格也低的太离谱了!降价的同航班我买了所有的保险才1184.买贵的那个只买了两个20元的意外险就1717元,价格相差太大了!本人连夜联系智行客服沟通退差事宜,客服以“市场价格波动”为由拒绝。让我自认倒霉!现本人认为该价格差异不合理,特向*台投诉,请求协助调解处理。退还我差价!智行App上面显示的价格又乱又复杂!每张机票,火车票都有好几个价格,还用小数字显示让加钱,作为消费者每次买票都很费神!太多的套路,作为普通老百姓几百块钱能吃好几天的饭,不是有钱人这种大几百的差价着实接受不了!请求予以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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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价格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预订错误无法取消遭拒
本人于2025年12月20日在智行误下单了2026年1月1日晚的房间,本人在半小时以内就发现下单时间错误,但均被驳回,本酒店存在霸王条款,一律采取下单就不得取消订单的原则,存在不合理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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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台退票扣费70%条款不清晰
购买机票,智行*台条款不清晰,申请退票,反馈要扣70%,霸王条款。工作人员迟迟不解决。订单号1130****3486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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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火车票退改不合理及客服态度差
本人于12月18日通过智行火车票APP预订“众信 巨幕观影民宿酒店”并全额付款,后因突发交通事故无法入住,申请取消订单,仅被退还50%费用。后续与*台客服沟通时,对方态度不好,不仅未体谅突发情况,反而无端指责我未按时入住,声称“退费不合理”,且客服电话一直强调说十分钟内不同意退还50%的方案就按照原订单照价收取,消费者只能被迫同意协商方案。
*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一是公*交易权与依法求偿权,交通事故属于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情形,依据《民法典》及旅游住宿业退订相关指导意见,*台应核实佐证材料后全额退款,扣留50%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原则,相关“不可全额退”的格式条款若未显著提示则属无效“霸王条款”;二是受尊重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客服的指责行为已构成侵权。
我的核心诉求(只对智行火车票*台,不对酒店):1. 智行火车票*台立即退还扣留的50%订单款项,完成全额退款;2. *台就客服恶劣服务态度及不当指责行为,向我作出正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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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预订民宿不可取消被拒退款
本人于2025年12月6日通过智行预订了2026年1月10日入住潘士凤家庭民宿(雪乡景区店),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12月20日沟通酒店要求不得取消预定,拒绝取消。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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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预订酒店无法取消拒退款
我于2025年12月4日在智行上订了12月20日湛江市天际涉及公寓的酒店,因行程问题今天无法正常入住,商家不让退款,我要求全额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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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智行预订民宿退改条款不合理
本人于2025年12月19日晚间20:46通过智行预预订了长白山余生有你精品民宿花心动一间,订单号为1128144****49192。预订时,我留意到酒店标注“预订后30分钟内可免费退房”的条款。 因个人行程临时调整,我于次日下午6点左右主动联系酒店申请退房,却被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已超出免费退房时限,需收取30%的退房违约金,金额为92.7元。对此,我无法认同该收费行为,理由如下: 1. 酒店设定的“30分钟免费退房”时限过短,且在预订环节未以醒目、加粗等方式充分提示消费者注意该严苛条款,未尽到明确的告知义务,涉嫌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2. 我预订房间后至申请退房前,并未实际入住该房间,也未领取房卡,酒店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运营成本损失。 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责令酒店撤销不合理的违约金收费,并对预订条款进行优化完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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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智行火车票强扣费用且客服处理不当
我于2025.9.21晚 在智行火车票APP软件上面购买了12.19至12月22号的南宁酒店,酒店名称寻光轻奢公寓(南宁青秀金湖广场地铁站店)。使用的是支付宝,先用后付服务。预留的手机尾号为135****8396,但由于后期演唱会改期改为十二月十九至20号两天,加上本人因考研主观因素没办法到达南宁入住。期间一直在复*,没有关注该软件。
十二月十九下午4:44以及晚上11点过后 酒店只是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并没有拨打任何电话。12月20日,已经过了该酒店的入住时间,凌晨2:26,商家打电话,但本人当日7点半需要起床 没有接到。
下午发现了这一事情之后,及时联系客服解决。期间酒店电话打不通,协商退款失败 。要求支付酒店一晚价钱 但本人并未入住 且并未收到任何电话通知提醒。
之后客服擅自取消订单 并未和本人商量, 通知本人要支付一晚费用。
我认为酒店属于强买强卖危害消费者权益 不能妥善解决处理酒店退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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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智行预订酒店退改遭强制收费
本人于2025年11月20日通过智行预订了2026年1月1号及2号入住诗雅阁广州大学城酒店,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12月30日沟通要求必须承担50%的违约金,实属霸王条款。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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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智行火车票不可取消政策不合理
*台未有显著颜色或二次确认提示不可取消,下单后即刻不能取消。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距离入住日期还有超过半个月的时间。
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台推卸责任,不取消或提出解决办法,只是说非常抱歉,请求全额退款,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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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