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拒退费
本人于2026年5月6日,被广州绘梦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魔力引擎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B站发布的“零基础可学、包就业、月入过万”的广告诱导,报名动漫培训课程,支付首付655元,办理了7205元的分期贷款。缴费至今仅5天,我尚未开始任何课程、未接受任何服务,申请退款时,对方以合同霸王条款为由,要求我支付483.39元违约金,拒绝全额退款。机构的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现请求部门介入调查,督促机构全额退还已付费用、撤销不合理违约金条款,并查处其违规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冻结课程仍扣款、霸王条款、培训贷问题
本人于2025年6月报名广州绘梦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网课课程,仅上25节课后申请课程冻结,至今未再接受任何服务,但仍按月还款。现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申请解除培训合同,并提出以下合理诉求:
1. 解除与该机构的培训服务协议,终止课程服务;
2. 机构协助解除本人与分期*台的贷款合同,免除剩余全部未还贷款,本人不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3. 扣除已上课程合理费用后,退还课程冻结期间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4. 免除合同中约定的20%单方解约违约金,该条款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5. 要求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解决方案,妥善处理退费及停贷事宜。
❌ 「冻结课程不影响还款」:你冻结后,机构没提供任何服务,却让你继续交钱,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直接无效
• ❌ 「单方解约需支付20%违约金」:20%的违约金远高于机构的实际损失(仅25节课的成本),法院会直接调低,甚至认定无效
• ❌ 「7日后不得单方解约」:限制消费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无效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培训贷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涉嫌霸王条款及退款问题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诱导报名培训贷并设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5年7月30日被商家以“接单赚钱”为诱饵诱导报名其精英画师培养营课程,报名时商家刻意隐瞒课程为12期先用后付分期的关键事实,谎称绑定银行卡仅用于“接单赚钱”,未告知课程总费用、分期还款规则等核心信息;我明确表示仅学*1个月,商家口头承诺“学满1个月可无违约金退课、不缴费即可自动停止课程”,全程未提及任何违约金相关约定,也未让我充分审阅《网络培训服务协议》条款。
2025年8月底,我按约定学满1个月后停止缴费、停止上课,以为课程已自动结束,却遭到商家催促缴费,此时才发现商家完全违背口头承诺。2025年9月我正式提出退课申请,商家先以合同约定、课程快结束为由直接拒绝,后又要求我支付1000多元高额违约金,并多次质问我“有证据吗”进行心理施压。因我是在校学生,缺乏法律常识、担心征信受损,在商家的持续施压下被迫手动缴纳了第2-8期课程费用,该缴费行为完全非本人自愿,且我被迫缴费后仅硬着头皮上课,并非真实的消费意愿。
此外,商家单方制定的《网络培训服务协议》为违法格式合同,存在多项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商家并以此为借口拒绝合理退课申请:1. 单方约定报名7日后消费者不得单方解除协议,解除需支付课程培训费20%违约金,排除消费者法定解除权、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2. 合同仅需在线输入身份信息即生效,无需消费者签名或盖章,未保障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审阅和确认权;3. 退费要求提交纸质书面申请并签名按指印,设置不合理高额门槛,变相阻碍消费者正常退费;4. 约定分期付款学员无法申请课程变更,课程冻结期间仍需正常还款,单方面加重分期学员义务。
商家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消费者权益,且在我向12315与消协投诉后,商家仍以合同和课程快结束为由拒绝我的合理退课诉求,行为性质恶劣。
投诉诉求
1. 退还我被迫缴纳的第2-8期课程费用,合计4060元;
2. 立即终止该课程全部12期先用后付分期服务,停止后续一切扣费行为;
3. 不得向我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人为在校学生,日常需上课,无法随时接听电话,恳请工作人员以短信或*台留言方式与我联系,感谢理解与帮助!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诱导培训贷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6年2月24日报名该机构线上培训课程,被引导办理分期贷款缴费,课程成交价总计10660元,分12期支付,每期889元,目前已支付首期889元,剩余分期未支付。 本人报名至今仍在合同约定7天退费冷静期内(合同9.2条),仅观看少量前置预*课程,正式主课尚未开课、无任何已上正课课时,完全符合合同9.2条退款条件。现因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教学服务未达承诺,申请按合同约定退款。 该机构在本人申请退款后,存在推诿拖延、拒绝退款、恶意套用高违约金条款等行为,拒不按合同扣除合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同时强制要求继续偿还分期贷款,涉嫌诱导培训贷、强制消费、拒不履行退费义务。 本人诉求: 1. 立即解除培训协议及分期贷款协议,终止后续所有分期还款; 2. 依据合同9.2条,扣除合理合规费用后,退还本人已支付的889元; 3. 不得上报逾期、不得影响个人征信; 4. 24小时内给出明确退款流程及到账时间,停止拖延。 若仍拒不处理,本人将向12315、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其无办学资质、违规合作贷款*台,并保留法律诉讼与曝光权利,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协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拒退费
一、 基本信息
本人于2025年6月24日,在广州绘梦动漫文化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明旭街1号719房)报名参加了“实训蜕变营”培训课程,并于当日支付了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9960元。
二、 事情经过
报名时,该机构销售人员/老师向我承诺/宣传该课程具有以下效果:保证结业后推荐高薪就业,承诺学会行业顶级技能,承诺包接商业单子,基于对该机构的信任,我签署了《网络培训服务协议》并分期付款。
三、 存在的问题(虚假宣传与违约)
然而,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我发现该机构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违约行为:
1. 关于宣传内容:①该机构宣传的承诺学完课程就可以接单,并且每个单子价格都很高,例如:高薪就业/接单并未兑现。实际情况是:根本没有就业推荐渠道,并且老师教学质量很差。②机构承诺的一对一改画服务存在虚假宣传,实际上是,助教根本没时间帮改画,若是一直问,就会无视你的信息。且课程到了第三阶段,改画服务变成了多对一,并且助教时常不回复信息。
2. 关于合同条款:合同中关于退费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限制了我的正当退费权利。我曾多次与机构协商退费事宜,但对方态度恶劣,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3. 机构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班主任
4.老师教学特别差,没有顾及到零基础的同学,并且很低俗。
四、 核心诉求重申
综上所述,该机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消费欺诈和违约。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其虚假宣传行为,并责令其退还我剩余未消费的课程费用人民币996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培训贷
我儿子许寒彬,高中毕业后b站上偶然看到广州绘梦动漫公司投放的绘画课程的广告,其打着0元免费学*的旗号,诱导我报名该机构的绘画课程, 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诱导我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且未告知合同签订,合同于2025年6月18日签订。
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学*时,广州绘梦动漫公司告知我合同超过七天不能解约,作为单方解除违约赔偿金,其需支付的违约金是课程培训费×20%。由于大学课程繁忙,又于2025.11.11被诱导报名进阶班,以后期享用终身服务为由。
在广州绘梦动漫公司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
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价实不符,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教育培训服务等。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其他诉求
其他诉求:基于此我要求解除合同,取消月易付和花时差分期付款,并退还全部款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培训贷
高中毕业后b站上偶然看到广州绘梦动漫公司投放的绘画课程的广告,其打着0元免费学*的旗号,诱导我报名该机构的绘画课程, 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诱导我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且未告知合同签订,合同于2025年6月18日签订。
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学*时,广州绘梦动漫公司告知我合同超过七天不能解约,作为单方解除违约赔偿金,其需支付的违约金是课程培训费×20%。由于大学课程繁忙,又于2025.11.11被诱导报名进阶班,以后期享用终身服务为由。
广州绘梦动漫公司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
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价实不符,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教育培训服务等。
基于此我要求解除合同,取消月易付和花时差分期付款,并退还全部款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诱导缴费不退款
2026年1月26号通过抖音宣传的一个名叫“建模-阿秋老师”的微信,1月26号15点10分同意添加后说晚上让我听公开课,事后虚假宣传。21点12分通过金润科技交了定金,21点31分填写了个人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之后打语音让我通过趣学呗进行了分期付款学费,随后让我上传了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号。对方虚假宣传他们的剪辑课程。后续要求退课退款,答应退课后一直不给我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广州绘梦动漫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购课
本人胡嘉婧,实名举报广州绘梦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6MA9YED559T)以欺诈、虚假宣传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5年8月6日,该公司“灵幻老师”通过虚构“边学边接单赚10-300元/单”“学员25天即可接单”等虚假收益案例,隐瞒无教育培训资质的事实,向我(在校学生,已明确告知无经济自主权)持续诱导,以“免息分期”“赠数位板”为诱饵,*我签订《网络培训服务协议》,购买9960元课程,我已支付4980元。实际课程质量低劣,完全无法实现接单承诺,其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欺诈。 该公司的欺诈及虚假宣传行为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且网上有86条同类投诉,属惯常性违法。恳请相关部门立案严查,依法惩处其违法行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