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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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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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0601933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永辉超市是福建省在推动传统农贸市场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过程中培育起来的民营股份制大型企业集团。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投诉永辉超市经济纠纷
2022年本人在凌晨3点多,在未到店消费、未线上下单、未操作支付、未授权代扣、非本人消费的情况下,无故收到永辉卡扣费短信,属于明显异常、非本人操作的不明扣费。本人无凌晨消费*惯,该笔交易并非本人所为。 事发后,我已在支付宝发起投诉,投诉状态显示成立,判定为异常/非本人交易,但至今未收到任何退款,问题长期未得到处理解决。 现正式诉求: 1. 立即核查该笔凌晨3点多的永辉卡异常扣费订单,核实交易时间、地点、终端及操作信息,确认非本人操作、非本人授权; 2. 依据支付宝投诉成立结论,全额原路退还被扣款项; 3. 排查账户安全隐患,关闭违规代扣、免密支付,说明异常扣费原因; 4. 对投诉成立却不退款、长期拖延处理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并保障用户账户资金安全。 本人已留存扣费短信、支付宝投诉成立记录、交易明细等全部证据,所述内容真实有效,恳请尽快处理并完成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永辉超市售变质牛腩拒不依法赔偿
我在 2026 年一月 26 日在小红门旧宫永辉超市买了一份牛腩,回家后发现肉变质,是臭的,去找永辉超市,我们的诉求是退一赔三。超市说他们的肉没问题,只给退款处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应该退一赔十!!我们只要求退一赔三。直到今天 2 月 7 日都没给解决!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付款后不发货且客服失联
2月1日下午16:00下单苹果并支付成功; 2月4日上午10点左右第一次联系客服询问情况,半小时后客服回复说会跟进;(此时该产品在网页中显示正常、未下架、未缺货) 2月5日上午发现还是没发货,第二次联系客服,两个多小时后客服回复说可不可以退款,我未答应(因为退款重新只下单该产品需要额外支付10元运费)。我要求尽快发货,客服人员也答应跟进;(此时产品仍显示正常,未下架、未缺货) 2月5日晚上我发现还是没发货,我先在线上客服处留言,截至2月6日10:48,无客服回复。 2月6日9:30-10:48拨打了8次客服电话,均未接通。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投诉永辉超市有异物
我在1月28日在嘉兴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宁银泰分公司购买了一盒老婆饼,回家打开发现里面有装修*铁皮,后续找商家赔偿商家也不同意。
投诉问题
有异物、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青柠蛋糕吃出异物
我与1月21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宝龙广场负一层永辉超市线下门店消费的一款青柠蛋糕吃出异物,现要求商家对此进行退款里赔偿10倍的金额。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售发霉牛肉干要求十倍赔偿
我于2026年1月31日在北京永辉超市旧宫店购买了科尔沁牛肉干,售价178元,在保质期内的牛肉干发现了发霉的产品,本人系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向销售者永辉超市依法主张价款十倍赔偿,并不接受将责任转由生产厂家处理。同时将对本人的售卖产品做退货退款处理,共计1958元 同时要求超市自查下架同批次产品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销售变质牛奶涉嫌质量问题
我于2026年1.4号在成都永辉新川店购买永辉定制蒙牛精牧场牛奶.这个是常温保存六个月的,我今天打开喝的时候发现牛奶已经结块变成酸奶了,我的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照一千赔偿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炸鸡桶现带网虫子
本人于2026年2月1日于永辉超市成都郫都双铁店购买了一份炸鸡桶,回家食用(直接食用,无二次加工)时发现炸鸡上有带丝网的虫子。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龙湖天街店售腐烂水果
我在2026年1月29号在沈阳市浑南区永辉超市龙湖天街店购买的苹果和草莓蛋糕水果是腐烂的,我要求投诉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永辉超市低标高结涉嫌价格欺诈
投诉人姓名:孙文英 联系电话:159****1925 身份证号:43****159****19251 投诉商户名称:海宁永辉超市 商户地址:浙江嘉兴海宁银泰城店-1楼 投诉日期:2026/1/31 消费日期:2026/1/31 本人于26年1月31日在该商户自助收银区域购买商品,实际选购商品为超市货架标价29.9/斤的猪肝,结算时商户系统将商品标签错误打印为其他高价品类,导致本人按错误高价完成支付,实际付款金额为15.1元。 事后本人第一时间向商户服务台反馈该问题,商户已确认商品价签打印错误,但明确拒绝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支付法定最低500元惩罚性赔偿,仅同意退差价或小额补偿,该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消费权益。 商户此行为属于低标高结、价签与实际商品不符,符合消费欺诈认定标准,完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相关规定,现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依法介入处理。 要求涉事商户全额退还本人本次消费的货款15.1元; 要求涉事商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支付法定最低500元惩罚性赔偿(因商品货款三倍金额不足500元,按法律规定最低标准执行); 要求监管部门督促涉事商户整改价签管理及自助收银系统漏洞,杜绝此类消费欺诈行为再次发生。 证据材料说明 支付凭证:微信/支付宝交易截图 核心证据:猪肝实物与错打标签的清晰合照 原价佐证:超市猪肝货架官方价签照片(含29元/斤标价、商品名称,附货架环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