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布林LV包退货被拒投诉
在红布林平台购买的lv包包,快递员送到驿站后第三天我去拿,第四天申请退货退款,工作人员说我收货72h无法申请,并表示包身的痕迹是我这边使用痕迹,就算按照驿站时间也超出几小时,这个使用痕迹能是我自己使用出来的吗,太搞笑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红布林未到账退款且补偿不合理
他确实在这个时候进站楼的利益,并且他们说的每涨了100块钱也没有到我的账户当中,并且呢,也后续没有给我进行一系列的补偿和赔偿,并且电话联系没有,今天我问到了,他说只能补偿100,不好意思,我现在要求200补偿100,不可能补偿100的时间期限已经过去了,现在就要求补偿200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联系不到客服、申请退款不到账
已完结
红布林赔偿款未到账且拒绝调整
他之前打电话已经给我处理好了,但是呢,对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我要求现在赔偿改成200之前的100,我不接受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申请退款不到账
已完结
红布林强制退单不发货,客服态度差
我于2025年10月26日在红布林app平台购买一个价格1974元的二手手提包,出现了平台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强制退回物流不给我发货的问题,客服不解决问题还说“不可能发货”这句话,我要求他们执行订单要求给我发货,并且要求说这句话的售后客服给我道歉。
购买商品的订单号为53416468
物流号为SF3296499290723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掉包商品
已完结
红布林售假表且检测不实
10月初在红布林购买9.9新宝格丽石英手表,收到后表不走,寄回检测反应说螺丝全部松脱有人为迹象,表不走、螺丝松脱是质量问题,且存在虚假宣传(拆过的手表当9.9新),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已完结
宝格丽手表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1、10月8日下单购买“9.9新BVLGARI/宝格丽 30mm 皮革表带 银色女士石英手表 日期显示”,10月10日在驿站收到货;
2、手表一直不走,于10月15日通过客服反馈意见,客服答复可寄回检测,换电池;后发现手表不仅不走,还有回退,再次向客服反馈怀疑功能问题,要求保留退货权利;客服开养护链接让我寄回,我提出异议不是养护,是销售阶段的质量问题,客服表示有质保;
3、寄回,10月23日红布林检测人员填写处理建议“机芯内部落实全部松脱有认为处理迹象,更换电池观察走时”,要我确认以上养护建议,那我肯定不同意,检测人员的表述表明,卖给我的表不符合宣传的“9.9新”成色,所以要求退货;
4、10月24日,红布林客服电话说寄给我之前检测证明没有落实松脱情况,推卸责任给我,我要求提供对比视频,客服拿不出,要求退货。
要求:红布林在3个工作日内为我办理全额退款3404元至原支付账户,同时回复处理结果。要求对红布林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已完结
红布林售假包链条 虚假宣传且拒处理
我买了一个包 这个包得链条是假的 链条坏了 我去维修才知道 找平台 他们说链条是配件赠送的 不给处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红布林商品与宣传不符拒退款
10月 14日,本人在红布林平台购买了一件衣服,收到的实物与平台展示图片存在巨大差异,商品外观、细节等多方面均不符合宣传,严重侵害了本人的消费权益。
其一,平台展示的领口为有褶皱的花边领,而实物是简约大气无褶皱的领口。
其二,袖子设计存在差异。
其三,衣服后面的拉链也不相同。
其四,平台展示的图片可以斜着系飘带,实物不可以。
本人在 72 小时内申请了退货退款,却遭到该平台拒绝。理由为防伪码损坏,但是却给不出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人要求红布林履行退款义务,办理退款,给出合理说法并对相关问题做出处罚,现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红布林虚假宣传且拒绝换货
在2025年10月18号我买了包但是他这个和网上叙述的不一样,我开始能放下Pro Max,我这手机也是Pro Max,然后他给我打电话说要补偿30要给我退退货,但是我的要求就是给我换货,但是他现在也不换还有就是他有一个虚假宣传,并且让人就是那种引擎消费比金钱拿回来的实物图和他的那个图他的是不一样的图片上能看出来我已经使劲往里面塞了,他已经吸不进去了今天我的手机就是14 Pro Max,而且我也和他在沟通的过程中已经说了,他还在问我我手机的型号以及这个包的尺寸,这个包的尺寸和我手机的外边圆是相等的,并没有比它多他们红布林涉嫌一个虚假宣传,并且他说是系统的原因,然后造成的这个问题上传的是多少厘米就是多少厘米,然后我又问他那就是系统的问题是吗?他说不是,那既然说了是系统问题,肯定就是商家违规售卖不合规定的产品。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红布林隐瞒商品更换部件虚假宣传
一、投诉主体信息 • 投诉方:(你的姓名) • 联系电话:158****7992 • 被投诉方:致美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红布林平台运营主体) • 被投诉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二、消费事实与问题 1. 交易基本情况:2025年10月6日,我在红布林平台购买“LOUIS VUITTON AMAZON 棕色涂层包”(订单号:53254281),实际付款2458元。购买前及沟通中,红布林详情页标注“全原、九九新”,客服多次确认商品为“全原”,且平台规则明确“商品有部件更换需标注”。 2. 商品瑕疵与隐瞒事实:收到商品后,我通过得物鉴定,结果显示“不符合正品特征,拉链存在问题”。我随即联系红布林反馈,对方让我按售后流程寄回商品复检,我已按要求寄回。之后红布林电话联系我,告知“复检无问题,已送至中恒信鉴定并挂签,即将寄回商品”,我在电话中再次向其确认“商品是否为全原”,并强调“得物鉴定指出拉链有问题”,对方仍坚定回复“商品绝对是全原,若不是全原,平台根本不会接收”。但直至2025年10月15日我收到寄回的商品,扫码查看中恒信鉴定报告,才发现报告中明确标注“拉链齿更换”——红布林在我寄回复检、中恒信鉴定后,明知商品存在拉链齿更换的瑕疵,却全程未告知,甚至在寄回前的电话中仍谎称“全原”,刻意隐瞒关键瑕疵。 三、投诉理由 被投诉方致美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红布林),以“全原”为卖点销售商品,在我寄回商品复检、且知晓商品经中恒信鉴定存在“拉链齿更换”的情况下,未按平台规则标注瑕疵;在寄回商品前的电话沟通中,我明确强调得物鉴定拉链有问题并再次确认“是否全原”,对方仍多次谎称“全原才会接收”,属于故意隐瞒商品瑕疵、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经营者如实告知义务)及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赔偿规定),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四、投诉请求 1. 要求被投诉方全额退还商品实际付款2458元; 2. 要求被投诉方赔偿红布林在线鉴定费10元; 3.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被投诉方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赔偿2458元×3=7374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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