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恋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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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珠宝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重
一口价黄金当时我问她们有多重她们不说我说称一下她们也不称,现在我发现有克重一直都在后面当时她们没有给看是折起来的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爱恋珠宝以旧换新未明示克重且拒退换
2026年2月14日我在爱恋珠宝(新繁店)(具体地址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正西街6-8号)使用原来购买的一条AU750项链以旧换新购买了一个足金手镯,原来的项链我买成8700多元(发票已被收取,忘记具体价格,换购时抵扣了8225,然后我补了18000元,实际手镯的价格为26225元。该手镯为一口价,我反复询问导购是否知晓克重,或者有没有标注克重的手镯,导购表示不知晓,并且没有标注克重的手镯,我再次询问能否现场称重,导购说不可以,购买该手镯后我回家自己称重了,发现该手镯仅有11.7克,换算单价为2241元每克,价格远高于当日足金饰品市场价。我联系商家退货退款或补足黄金,商家拒绝,经仔细检查标签,我发现黄金手镯的克重标注在标签折叠处,根本不易发现,商家未按照《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将黄金的克重这个重要信息标注在明显处,我认为商家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同时未明码标价,存在诱导消费行为。我要求商家给我退货退款,并且对该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改!同时该商家未给我开具有效发票,仅有一张收据,我认为他们可能涉嫌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爱恋珠宝未明示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1月31日18:00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永旺梦乐城爱恋珠宝柜台购买一口价18K金的项链,计3720元,回家后检查产品,发现产品内小标签克重只有****,溢价太高,不合理,我购买时店里并未主动明示克重,含糊其辞,诱导消费,构成误导或欺诈,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于2月1日上午10:30分去店里面对面协商,商家拒绝退款的诉求;此项链离开柜台后,我并未佩戴,全新标签收据完好,我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爱恋珠宝拒按承诺回收钻戒
2013年2月3日,本人在爱恋珠宝(崇州大东街店)(商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大东街88号)购买钻戒及黄金玉饰,其中钻戒花了7380元,当时使用手写票,承诺5年后可按原价回收钻石并盖了章,也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期申请回收钻戒,商家不承认有该服务,不承认发票,拒绝回收。现诉求部门核实情况处理,要求原价回收钻戒。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爱恋珠宝五年退款承诺未兑现
2019年买的爱恋珠宝,当时说五年后可以换款式,也可以全部退款。但是今天我去找了店铺,也没人,打了绵阳的电话,他说只能换,还要加一倍的价钱,也不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爱恋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1月9日我以1060的价格,在龙泉世茂广场爱恋珠宝专卖店,购买了两个足金挂坠编成手链,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96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但是并未告述我,同时还没有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实际重量只有0.29+0.25克,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但一直未展示给消费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霸王条款,售后只说可以换别的品类,并未说明是否可以更换成克重,,导致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被迫同意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爱恋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6年1月9号晚上八点五十左右 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世贸爱恋珠宝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168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9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87.2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爱恋珠宝涉嫌虚假宣传与质量问题
2025年12月9日,在罗*县振兴街爱恋珠宝店柜台看上一个戒指,之前在抖音也看过,经过爱恋珠宝柜姐的推荐,在抖音团购看了价格为1099元,后柜姐说他们有任务,可以从她个人主页进去付款,所以柜姐用我手机操作,最后叫我可以输密码了,我这边刚输完,他们另一个柜姐就把我手机拿走,说是要核销,过了大概三五分钟,手机回到我手上,我打开抖音直播,发现爱恋珠宝的直播间里同款戒指价格863元,我马上问柜姐,她说时间段不一样,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我说我要退,柜姐告诉我退不了,因为我也喜欢这款戒指,所以虽然心里不舒服,也还是以多出两百块钱的情况下买了!开始柜姐拿了14号圈口的给我,我说小了,要大一号,结果他们还是给我装了14号,回家后我发现带不了,我又问柜姐,她说给我换一个,要我2025年12月17号或者18号去拿,所以在昨天我就是2025年12月19号下午五点多取回15号戒指,带了一晚上,20号带了一天,下午六点多突然发现解决有问题,细看才发现,戒指碎了,碎成四段!因为怀孕,孕晚期,我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所以是不做任何事情的,再这样的情况下,戒指碎了,我认为是戒指的质量问题!我要求爱恋珠宝方给我做退款处理被拒!!!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爱恋珠宝换购涉嫌欺诈
爱恋珠宝换购欺诈,要求严查 审核中 耗时1天 爱恋珠宝 爱恋珠宝 预估处理时间: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虚假宣传 #服务问题 用户发起投诉 补充投诉 推荐解决方案 查看完整方案 金牌调解 专人协调调解 专属通道 专属通道 法律服务 会员专享折扣 置顶投诉 快速出圈 发表评论 引发讨论 小红书发笔记 获取加速响应 投诉详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投诉诉求 #退款#解释#道歉 我于2025年12月2日在昆明安宁金方路15号爱恋珠宝店换购一条项链,晚上回到家感觉被店忽悠了,于是把项链称种,才有1.8克,按当天的金价才合1900元,而吊牌价是4289元,于我拿去的黄金和一条彩金相差很大,我的彩金他们估价2700元,黄金1589元,价格还凑得刚对,那有那么多巧合,并且他们的项链没质保证书,我一再强调我的黄金多少克,她逼而不答,还一味的给我做手膜饶开注意力,今天,已2025年12月4号我要求还回我的东西,她们却说单天就融了,概不退还,我只要求折价处理,她们已不同意,几个促销围着七嘴八舌的说理,这种店销售不合理,隐患无穷,诉求严查 投诉编号: 10****344 2025-12-04 22:57:57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爱恋珠宝换购欺诈,要求严查
我于2025年12月2日在昆明安宁金方路15号爱恋珠宝店换购一条项链,晚上回到家感觉被店忽悠了,于是把项链称种,才有1.8克,按当天的金价才合1900元,而吊牌价是4289元,于我拿去的黄金和一条彩金相差很大,我的彩金他们估价2700元,黄金1589元,价格还凑得刚对,那有那么多巧合,并且他们的项链没质保证书,我一再强调我的黄金多少克,她逼而不答,还一味的给我做手膜饶开注意力,今天,已2025年12月4号我要求还回我的东西,她们却说单天就融了,概不退还,我只要求折价处理,她们已不同意,几个促销围着七嘴八舌的说理,这种店销售不合理,隐患无穷,诉求严查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