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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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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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奥古教育诱导消费与拒绝退费投诉
2025年7月24日我报名了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辅导班,机构老师在微信发二维码让我扫过去了99 6元,之后在支付宝签合同开了一个先用后付的贷款,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目前安心付贷款已关闭,只有微信里扫过去的996元没有退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 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減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河南奥古教育涉嫌虚假宣传及诱导分期贷款
2025年7月本人通过抖音推荐了解到学历提升,后对方电话打过来,该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诱导我报名和我说我要报的学校名额仅剩几个名额,后面才知这是他们营销的手段名额数量为造价假。随后报名了专本连读共计10800元,说可一次结清或者分期付款,在他们的推荐下选择了分期,并交付了预付款2160元,但却并未告知剩下的分期是通过支付宝签订的先学后付的分期贷款服务,并且诱导办理了服务共记8640元,期间没有任何提示表示是贷款,并发送了名为“奥古教育”的APP本人并未使用。随后通过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发现其名义上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但实际从事无资质学历培训业务,并虚假宣传,合同陷阱,诱导消费,超范围经营。发现后,在我未接受任何服务的前提下,当天便要求退款,却被告知无法当日退款,次日对方退款时向后推卸责任,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上的课属于末消费 我并没有学上课,我没上课属于未消费,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按比例退回我的学费机构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 ,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杈益保护法》第26 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我的诉求要求他们退费并解除合同还有协易付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缴费纠纷及分期贷款问题投诉
我在7.24报考专本连读但要缴纳2160后期说边学边付分期付1440说是分期贷款我是不知情的 在7.25我要求退费但是一直认为缴违约金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河南奥古教育以欺诈方式订购服务并收取高额违约金
我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被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欺诈哄*方式订购服务 对方合同称提前解除合同扣我 30% 的违约金但商家未提供任何证明损失关于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585 586 条和《民法典会议纪要》11 条 我这边有合同付款记录还有他给我办的金融贷款二维码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河南奥古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并拒退费用
投诉内容 2025年6月30号,该公司招生老师给 我打电话讲自考咨询的政策,说如果今天不报,明天就按新政策需要四五年才可以毕业,给我营造出一种时间紧任务重的紧迫感,并诱导我需尽快缴费,才可以锁定老政策的报名方式,那天夜里缴费了800元,并办理了分期贷款。2025年7月1号,我线下咨询我朋友,我朋友说并没有说自考需要四五年才可以拿到证的这个情况,他们这属于虚假宣传,那天夜里说的老师第二天会联系我也没有联系我,此时我已经与招生老师沟通了因家里有点意外情况,我这边就不报名,需要退费的请求,20225年7月三号,此机构的教务老师联系完,我给他们说了退费的请求,他们说我违约,需要给他们15%的违约金1280元,但我这边并没有收到他们的服务,也没有上他们的课程,他们收我违约金并不合理,从头到尾都是网络对接,虚无缥缈的,所以我对他们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我需要他们退还我缴费的800元,并且我当时交钱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让我看合同 钱交完了后才让看合同的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电话骚扰、退款纠纷
处理中
奥古教育退费遭拒涉嫌违规
3、2025年6月24日,奥古教育微信名星空的老师向我推荐购买奥古教育公司教育培训课 程,总金额3400元,成人大专学历,因说有助学基金所以很便宜!后发现该机构根本不正规,没有教育资格!所以要求退款,我已明确提出不再继续接受剩余的服务课程,并要求商家退费遭拒。商家声称,协议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要扣留合同总额的违约金700元和首付的700但商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 实际损失,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属霸王条款,违反了《民法典》585、586条,和《民法典会议纪要》11条。服务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我已提交附件,请求贵部门审碴并公正处理,勒令商家退还我未服务的剩余款项。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奥古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退定金
2025年7月本人通过抖音推荐了解到学历提升,后对方电话打过来,该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诱导我报名和我说我要报的学校名额仅剩几个名额,后面才知这是他们营销的手段名额数量为造价假。随后报名了专本连读共计4188元,说可一次结清或者分期付款,在他们的推荐下选择了分期,并交付了预付款838元(定金)对方在我不了解全部真实服务内容的情况下未告知合同内容和支付宝签订的先学后付的分期贷款服务,并且诱导办理了服务共记3350元,期间没有任何提示表示合同要支付违约金定金不退,发送了名为“奥古教育”的APP本人并未使用。随后通过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发现其名义上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但实际从事无资质学历培训业务,并虚假宣传,合同陷阱,诱导消费,超范围经营。发现后,在我未接受任何服务的前提下,当天便要求退款,却被告知无法当日退款,次日对方退款时向后推卸责任,企查查了解到他们公司存在多种风险,存在多种不安全因素,还诱导我消费,我要求退奥古教育退回定金838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上的课属于末消费 我并没有学上课,我没上课属于未消费,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按比例退回我的学费机构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 ,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以目前安心付已关闭,只有微信里扫过去的定金838元没有退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杈益保护法》第26 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希望可以帮忙处理诉求是退定金838元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奥古教育诱导消费及拒绝退款
2025年7月本人通过抖音推荐了解到学历提升,后对方电话打过来,该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诱导我报名和我说我要报的学校名额仅剩几个名额,后面才知这是他们营销的手段名额数量为造价假。随后报名了专本连读共计4188元,说可一次结清或者分期付款,在他们的推荐下选择了分期,并交付了预付款838元,但却并未告知剩下的分期是通过支付宝签订的先学后付的分期贷款服务,并且诱导办理了服务共记3350元,期间没有任何提示表示是贷款,并发送了名为“奥古教育”的APP本人并未使用。随后通过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发现其名义上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但实际从事无资质学历培训业务,并虚假宣传,合同陷阱,诱导消费,超范围经营。发现后,在我未接受任何服务的前提下,当天便要求退款,却被告知无法当日退款,次日对方退款时向后推卸责任,企查查了解到他们公司存在多种风险,存在多种不安全因素,还诱导我消费受到伤害 我要求退奥古教育还我全部学费838元,机构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目前安心付贷款已关闭,只有微信里扫过去的838元没有退还,但是要求分违约金502.5元,签合同的,其打着交学费学习的旗号,诱导本人报名,但是退费现在需要支付违约金、诱导本人办理安心付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以网页链接要求本人直接签字即可,合同于2025年7月14日签订 ,当天取消合同要求退费,一直推卸责任,反复欺*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 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減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河南奥古教育诱导贷款及退款纠纷
2025年6月27日下午,我通过网络抖音app了解自考,发送了自己的手机号并撤回了手机号码,几分钟后收到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随后引导我加微信与该教育机构进一步咨询。在机构工作人员的极力劝说与催促说名额有限要抓紧时间报名查询是否还有名额在,我支付了1396查询名额并报名。后诱导我在支付宝报名课程,实则是引导我在芝麻付签署了5584的贷款。 当天晚上我在网上查询该机构相关信息时,发现其风评很差。小红书app更是多种不退款的投诉,以及该企业虚假地址,超出经营范围,无办学资质和教学许可,却在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构成欺诈的评论。通过天眼查,我更是看到这家公司涉及多种风险,这让我对该机构的信任产生了极大动摇 。并了解到教育机构分期付款涉嫌违法,如果教育机构一再强调分期付款可减轻一次性付全款的压力、“免息”等,弱化“培训贷”的代款属性及风险,诱导消费者使用“培训贷”进行付款。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与金融机构的借代协议,这种情况也是涉嫌违法的。 于是,在报名当天我立即向机构人员提出退款并解除预支付贷款的要求。自签订合同至今,我没有接受该机构提供的任何服务与辅助。但截至6月28日,工作人员一直在拖延,既不办理退款手续,还声称不能全额退款。并通知我1396报名的费用不退,还需要我承担15%分期违约金,要求我再补837.6元,平台办结我后续的分期。我深感不对劲。后续我拨打郑州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并在支付宝芝麻付6月29号晚解除相关贷款,商家未处理由平台解除。在7月3日我再次向该机构要求退款,其工作人员又声明不用我还贷款了但是1396的费用还是不会退还。但是我认为我没有上课没有接受任何教育培训服务,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退回我的学费。退费对培训机构未造成任何损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机构实际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我有权要求该机构全额退还我的预付款!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河南奥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费问题
本人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1:30通过对方微信语音电话报名的提升学历(河北经贸大学行政管理专本连读)。下午14:40提出退学退费要求。对方微信账号:xue312123 电话132****2972薛云霞工作证号1710 奥古教育部马老师**玲,编号3e05ecctf631.他们不能提供机构教育资质和教师资格证,虚假宣传承诺诱导消费,说不用学习不用刷课时,考试前直接给考试一样的试卷先看,再去考试保证给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2.一次性收取专本连读四年学费共计8800元,违反教育部门收费法规。让我微信扫码支付了第一笔1760元学费,又诱导分期付款,一再强调分期能减轻我的压力,使我在不知情不了解安心付是什么软件的情况下扫码开通了安心付,支付了7040元学费。3.我在报名缴费后两个小时内提出退学退学费。他们还拒绝退费还要强收我违约金。4.诱导扫码签了法大大合同,没有看到完整合同(签完之后链接就打不开了)我是手机空白屏写名。后来我要看合同,他们以文件形式发给我一份。我发现合同出现两处不规范签名,有虚假修改合同性。合同内容免除了他们公司自身责任,极度扩大了我的消费霸王条款。5.我报名的是河北经贸大学交的是学费,发票用途给我不合理开具。项目名称是:河北经贸大学行政管理专本连读学费,而不是教育辅助服务费,不按我的交费用途给我开,不合规不合法6.企查查了解到他们公司存在多种风险,存在多种不安全因素,还诱导我消费受到伤害。我要求退奥古教育还我全部学费8800元,并赔偿给我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