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培训押金未退还
本人于4月13号,泰康工号:56102664 经人介绍参加泰康新人培训,录入资料后通知需缴纳一百元培训押金,通山县支公司承诺上号后,既退回200元人民币。上号完成后,确没有退回。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扣款问题
处理中
泰康人寿涉嫌夸大宣传及代签名问题
我在2018年3月9号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夸大宣传,以买保险送免费领取小物件 还有保单有非本人签字 还有交保费反现 交的保险都是业务员教我怎么说和怎么做的 保险单号62929901 80581084等多张保单我说的句句 如有假话负法律责任。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利诱返佣、代签名
处理中
泰康人寿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投诉
我于2023年2月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分公司购买了泰康尊享世家(增额版)寿险,保单号38866761,目前已缴纳合计3万6保费。因发现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项wei规行为,因此我进行投su,并要求全额退还保费。
销售员的wei规行为包含:
1、模糊产品性质(存款变保险)
22年因工作原因认识销售员,在聊天过程中销售员知道了我有存钱的想法,在我刚毕业不懂任何保险的情况下,销售员给我推荐了一款寿险,宣称“可以帮助我存钱,作为梦想基金”,混淆该产品实为终身寿险的本质,wei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25条(禁止将保险类比存款)。
2、重大条款未解释清楚,yin瞒退保损失
销售员在推销保险时没有明确解释犹豫期退保后的费用扣除和现金价值计算规则,导致我并不清楚中途退保的损失。2024年末因为家里出现巨大变故,急需用钱,我联系销售人员沟通退保,她说会有损失,在我的追问下,也没有告知退保的损失是什么样的以及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直到我现在因工作出现变动,实在无力承担保费,因此坚持要退保,销售员才跟我说我缴纳的3万6保费只能退回3300元。
wei反《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六条:“不得yin瞒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等关键信息。”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需明确提示退保费用扣除、现金价值规则。”
3、未确认受益人
销售员在投保时未询问我指定受益人意向,直接默认受益人,wei反《保险法》第39条(受益人需投保人指定)。
4、xu构本人收入
在保单中xu构本人收入(投保时本人实际年薪不到10万,保单记载20万),wei造投保资料,违反《保险法》第170条,存在提供xu假资料行为。
补充wei规行为:
回访不合规
我的保险当初是采用的问卷回访形式,wei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0条:回访应当首先采用电话方式,并制作录音;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会见等方式。其他方式仅当作电话回访失败后的补充,且保险公司拒绝向我提供回访记录的原始文件,仅允许在公司现场查看,qin害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保险交易中,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与保险公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专业领域学习、学识、认知、经济能力抗衡都是严重的不对称,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请专业的法务团队、金融领域、经济学领域团队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共同出来的保险产品,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完全无法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减保纠纷、销售误导
处理中
泰康人寿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投诉
我于2023年2月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分公司购买了泰康尊享世家(增额版)寿险,保单号38866761,目前已缴纳合计3万6保费。因发现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项wei规行为,因此我进行投su,并要求全额退还保费。
销售员的wei规行为包含:
1、模糊产品性质(存款变保险)
22年因工作原因认识销售员,在聊天过程中销售员知道了我有存钱的想法,在我刚毕业不懂任何保险的情况下,销售员给我推荐了一款寿险,宣称“可以帮助我存钱,作为梦想基金”,混淆该产品实为终身寿险的本质,wei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25条(禁止将保险类比存款)。
2、重大条款未解释清楚,yin瞒退保损失
销售员在推销保险时没有明确解释犹豫期退保后的费用扣除和现金价值计算规则,导致我并不清楚中途退保的损失。2024年末因为家里出现巨大变故,急需用钱,我联系销售人员沟通退保,她说会有损失,在我的追问下,也没有告知退保的损失是什么样的以及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直到我现在因工作出现变动,实在无力承担保费,因此坚持要退保,销售员才跟我说我缴纳的3万6保费只能退回3300元。
wei反《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六条:“不得yin瞒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等关键信息。”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需明确提示退保费用扣除、现金价值规则。”
3、未确认受益人
销售员在投保时未询问我指定受益人意向,直接默认受益人,wei反《保险法》第39条(受益人需投保人指定)。
4、xu构本人收入
在保单中xu构本人收入(投保时本人实际年薪不到10万,保单记载20万),wei造投保资料,违反《保险法》第170条,存在提供xu假资料行为。
5、未进行回访
违反《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并记录回访情况
保险交易中,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与保险公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专业领域学习、学识、认知、经济能力抗衡都是严重的不对称,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请专业的法务团队、金融领域、经济学领域团队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共同出来的保险产品,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完全无法通过合同条款真正了解保单的含义,从而做出购买行为,所以诚信尤为重要,保险更应该基于最大诚信原则销售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尤为重要,通过专业知识传达保单的真正含义,使消费
投诉问题
退/减保纠纷、保单问题、销售误导
处理中
泰康人寿涉嫌销售欺诈,保险变理财陷阱
泰康人寿销售欺诈,8年前告诉投保人,此保险为健康人寿险,重疾险。今时今日发现只是单纯的理财产品,而且是个坑*老年人的*子产品。细扒产品,让消费者从2018年分15年投保共计****(目前已投8年4w),然后第6/7年才能有收益(实则自己的本金)每年5000且仅第6/7两年,然后后面的28年每年1000,也就是到2053年才能拿到****。被投保人要活再活34年到2087年99岁才能拿到自己原来那所有本金****。
如今消费者如果停止续保,将功亏一篑,前8年所交的4w,只能退回****,实属坑*,如果继续缴费则落入其又一长期亏损陷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减保纠纷、销售误导
处理中
泰康人寿保险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
2015泰康人寿的业务员三天两头找我推销保险,让我给孩子买一份,说这个保险跟在银行存钱一样,利息还比银行高,每年还有一笔分红可以领,交满15年可以连本带利拿回来,就当给孩子存一笔教育基金、婚嫁基金之类的。当时我家孩子还小,我想着每年给孩子存一笔钱也挺好,等交满了,孩子正是读大学要用钱的时候,就买了这个保险。我的保险已经交了10年,我才了解到根本不像当时业务员承诺的交满能取出来,而是要等到我孩子99周岁之后才能取的,这不就是在坑人吗,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我找到保险公司咨询,想要把保险退掉,我也不说要利息,把我交的50000本金退给我就行,保险公司却只同意退我16632元,这我肯定接受不了,当时说是存钱,我的钱存保险公司10年了,不说有多少利息,怎么钱还越存越少了呢。之后我向银保监打电话投诉,保险公司任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把我的钱退回来。我的诉求是至少退还450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减保纠纷、销售误导
处理中
泰康人寿涉嫌电话诈*及扣款问题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电话诈*本人投保,本人在青海西宁,即没有告知本地办理业务人员,也没有添加本人微信,毫无服务,投保后每月扣款,已扣款25637元,但官方小程序内显示退保,官方查询客服根据保单号搜索不到保单,该公司诈*!
投诉问题
诈骗、保单问题、扣款问题
处理中
投保信息不实及非本人签名投诉
本人与邱玲系初中同学,其就职于保险销售行业。2019年4月,经邱玲推荐,本人作为投保人为配偶杨东升购买保险产品,同时杨东升作为投保人为本人投保,业务办理由邱玲委托业务员方淼淼具体操作。基于同学情谊及对专业机构的信任,双方签订相关保险合同。
投保前,本人已向邱玲、方淼淼提交杨东升包含甲状腺结节、肺结节检查结果的体检报告。后经核实发现,该体检报告未提交至贵司核保流程,保险合同中亦未体现被保险人上述健康状况。合同第65页“询问事项”关于健康检查情况的答复均为“否”,与实际提交材料严重不符。业务员就此事解释前后矛盾:最初称因公司营销活动期间,上述健康异常可按标准体承保;后又改口称已提交报告。此行为涉嫌未如实履行投保人健康状况告知义务,可能影响保险合同订立及承保条件。
此外,杨东升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中所有签字均非本人签署;合同中本人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存在不实记录;业务员曾授意我们在接受公司回访时仅作肯定答复,且未就保险现金价值等关键条款进行充分说明。
1.贵司立即核查相关保单业务办理流程,书面说明未如实告知健康信息的原因;2.针对保单签署非本人真实意愿、个人信息记录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并予以落实;3.退还全部保费
投诉问题
保单问题、销售误导、代签名
处理中
投诉泰康人寿服务态度差
我与邱玲系初中同学,邱玲在从事保险销售业务,2019 年 4 月通过邱玲购买保险(邓艳作为投保人为杨东升购买保险、杨东升作为投保人为邓艳购买保险)。随后邱玲找到被投诉举报人业务员方淼淼帮我们办理购买保险事宜。基于同学关系和对保险公司专业的信任,投诉举报人为丈夫杨东升购买了相关保险产品,杨东升为妻子邓艳购买了相关保险产品。
购买保险前,投诉举报人将杨东升包含甲状腺结节和肺结节信息的体检报告提交给了业务员邱玲(方淼淼)。但其后得知杨东升的体检报告并没有交到泰康人寿保险。查看合同时,投诉举报人发现合同中对被投保人关键的健康问题未作任何体现,同时泰康人寿的保险合同第65页“询问事项”中关于“您在过去2年内是否做过以下一项或几项检查?(若是,请在备注栏告知检查项目、时间、原因、地点、及结果。)血压、血液和尿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心电图、x光、超声检查、CT、MRI、内窥镜及其他检查。”回答为“否”。当投诉举报人与业务员沟通此事时,她的说法前后矛盾。先是告知投诉举报人购买保险时逢泰康人寿开门红活动,被对保险人检测出的甲状腺结节和肺结节有豁免,属正常投保。后又改口称体检报告已交给保险公司。投诉举报人有足够理由怀疑,业务员为促成交易,故意yinman体检报告内容,未如实向保险公司申报。
杨东升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所有签字均不是本人签署。编造邓艳的身高体重基本健康信息。教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接到泰康人寿电话询问只能回答“好”或者“是”。没有对保险现金价值做出清晰的解释。
在投诉举报人发现上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联系,希望泰康人寿告知真实情况。但保险公司的处理态度极其恶劣,不仅未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还将责任完全推给业务员,让投诉举报人自己看合同,并让投诉举报人自行与业务员沟通,声称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此后,便对投诉举报人不再理会。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销售误导、代签名
处理中
投诉泰康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退保困难
我给小孩在2016年,在朋友的指导下,推荐一下买这个泰康人寿保险那是一样,我们在外面打工,我们什么都不懂,在他们的忽悠下,买了这个保险签字,我们都没有钱,现在压力太大了,我要退保,但是保险公司不会退啊,我想请求你们帮个忙,把我两个保险退掉,泰康不个退呀,泰康人寿不给退,希望你们帮帮忙。保险合间号:38355708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