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庆银楼隐瞒戒指克重涉嫌虚假宣传
我于2026年4月份3号晚上6点多,在宿迁吾悦广场一楼宝庆购买了5G戒指4000元,本人多次问了戒指有3克吗?销售人员隐瞒戒指克重,含糊不清遮遮掩掩不告知,侵犯知情权。第二天早上联系商家,要么退款要么换克重金手饰,商家拒绝。(而且她们把吊牌价格和发票订在一起也看不到克重)后来还带标签称重告诉我3克,如果知道才2.35克我就不会购买,销售员有欺*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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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黄金戒指乱收费且涉嫌虚假宣传
2026年2月25号年在滁州市定远县一楼宝庆银楼购买黄金戒指 询问店员是按照克数还是一口价售卖 店员一口问答 按照克数售卖的 于是购买了一枚戒指 (自己兑换了1.5克的黄金换了2.38的黄金 )回家发现克数才2.38克 金价1359一克 工费居然高达340一克 简直是胡乱扯 不认同此做法 要求退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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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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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足金手链克数不明、质量差
我2月20号在实体店明光宝庆银楼正元广场购买商品编码32****11足金手链一条,售价6399元,只标价格,没有标克数,我是用旧金6.09克抵了6090元,补了309元,这个手链是空心的我可以理解,但是它质量很差,我只带了两天就变型了,它很轻,估计只有4克多,*均克数高达1500元一克,严重欺*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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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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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一口价黄金克数不明且质量差
我2天前在宝庆银楼明光正元广场买一件黄金首饰6399元,是一口价,我不知道它的克数,多次询问打马虎,我是用旧金换的,旧金是6.09克,这个我在她们家买的估计有4克到5克,它是空心的,轻轻一碰就变型,我找相关部门的人,她们不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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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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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隐瞒克重、不开发票、价格欺诈
2026年2月10日晚本人在吾悦广场一楼宝庆银楼金店购买了价格为2484元与4730元的戒指。共
7214元。销售全程未告知戒指克重,以虚假折扣等欺*手段哄*我买下戒指。戒指标签上仅有价格未标克重,质保单上没有店铺的盖章签名等重要信息,且没有开发票,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单价远超当前金价。现本人要求全额退款,卖家态度恶劣,不接受各方协商。金坛金店违法细则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
克重标签那页无克重,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
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导购在明知具体克重是多少的同时既不像我说明也不像我展示价签,甚至在我决定购买后导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剪去戒指上的价签后自行处理并没有给我,导致我全程都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
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其他黄金店内购买金戒指的正常包装,应该是戒指和价签都在戒指盒内 综上所述,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退货,消费合约应该是在正常公开透明且双方都知情的条件下签署的,但是针对该店家这种隐瞒克数、诱导消费的非正当销售行为,我有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七天无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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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黄金吊坠多次开裂投诉
2025 年1月19日南京江北新区大洋百货宝庆银楼柜台购买了一款金属吊坠。 四月份在医院时毫无征兆的劈裂成2半,找到柜台反馈,回复说这一定是偶然现象,从未有顾客投诉此问题,然后让我更换了一款克重更高一点的类似产品并要求我按照当天金价补足商家差价。新款首饰拿回家一段时间又再次开裂。。。我这才意识到他们的黄金加工工艺一定是有质量问题的。找到柜台,不同意退款依旧让我换新款。可是新款高出0.75g 要求我补足2000元差价?说这是商品一口价?这明显是在套路消费者? 我为什们要为他们的加工工艺问题一直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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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乱收费、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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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黄金戒指质量问题拒换
我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五点左右,在涟水县滨河吾悦广场一楼宝庆银楼店铺购买一个黄金戒指,克重为2.86克,该戒指于2026年1月1日出现质量问题,并在1月1日就与该柜台人员联系,要求换货或者退款,柜台人员以寄回总部为由拒绝退换货要求,并说我所购买的黄金缺斤少两,当时距离我离柜时间仅有五分钟左右,也有视频为证,现在柜台人员说黄金缺斤少两,克重跟发票有差,原戒指四片装饰,视频有指出,柜员以原5片为理由,说黄金少重,不予退换货,各种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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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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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在2025年12月14日下午四点左右在武进区湖塘万达广场一楼宝庆银楼购买吊坠(花费4599元,本来想想买克重的,被忽悠买了一口价的,问店员也不说克重,购买后回家发现标价签折起来的,里面一层有克重,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27克,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2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只有标签宝庆银楼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中国黄金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问了其它金店问了一口价的有多重,她们也会告知克重,当场也称重了,宝庆银楼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省含金物料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有关黄金管理法规和*,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依法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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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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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金饰质量问题及退款纠纷
我在2025年11月30日购买金饰,由于编绳,在12月4日下午取回,回家发现瑕疵,且黄金一口价未明确说明情况,第二日返回店内要求退款,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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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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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银楼虚假宣传拒退款
我在2025年10月4号在吾悦商场宝庆银楼购买了一只黄金手镯当时销售人员跟我说九百五十六销售人员跟我说956元1g是整个商场里面金价最低,我问她你保证那我就不去其他家比较,就在你家买,但是买完之后我去其他家看看,发现其他金店价格比宝庆银楼低,销售人员存在虚假宣传,之后对方销售人员不承认她说过的话,我说我不要,我要退款,可是对方不退款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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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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