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出行网约车服务不当 乘客维权

陶云龙

已完结

本人于3月20号在哈罗出行上下单了一辆网约车。网约车是从山东东营到山东聊城。只拉一只宠物猫。也与司机沟通。司机同意。在下午3:40接到宠物猫。向本人索要30元高速费。本人通过微信转给他。且在微信上与本人落于10点~11点到达聊城。本人在6:30与其聊天。他告诉本人。得先送完济南的客人,然后就返回聊城。可是这位司机一直到凌晨3:40才将本人的宠物猫送到。在送完济南的客人以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接了其他的单子。且态度恶劣。隐瞒行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接受服务时人生财产受到损伤可要求其赔偿。因为司机的行为间接到了本人的人生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失。我要求贵公司退还我的所有的路费。还有高速费。188元。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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