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教育未签合同、未开发票且课程质量不符,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nv3DTFC2
我于2023年11月1日购买3990元高顿网络教育课程,缴费后机构没有与我签合同,未开发票,也没有和我商议任何条款。现在我要求退未上课程的学费,机构却说有协议,要按照协议收取我80元一节录播课,200元一节直播课收费。以及20%的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 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对方机构的“霸王条款”系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对方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 2.自我学习期问机构频繁更换培训老师,上课所需的课件及教材也未发给我。宣传是专业的直播课冲刺,但是老师一直让我刷录播课。说刷完录播课后才可以上直播课。没有达到当初宣传时的保证的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我现在的诉求是申请退还我未学部分的课时费,共计3152元,希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帮我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