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涧民宿卫生差、宣传不符,木鸟*台未妥善处理
我要投诉拾涧民宿(天之都大厦),我是在木鸟下的单预订24晚到26号中午,环境打扫不干净与宣传不符合地上有烟灰,沙发也很脏,窗户也是,要求退房费扣了我一天钱188.16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木鸟民宿无公示扣款且收手续费
我在木鸟开了民宿后台,多年来客户很少,所以也不怎么打理,25年旅游旺季突然来了订单,因为*时都不用这个软件,我就告诉客人没房了,*台说要处罚我,我合计这个*台就不接单了以后不用了,26年春节又来了一个订单,我就怕处罚我特意联系了*台客服,问他有没有违规处罚,她说查不到,我到商家后台也没查到,我就接单了,要是有罚款我就不接单了,结果结算时扣了我六十多块钱,我问客服这事什么钱,她说违规的我说为什么我查不到年你们也查不到,这有钱了能扣了你们立马就说能查到了,怎么敢这么*人的做软件,要扣你就在商家后台光明正大的显示出来有违规待扣款,结果木鸟用了这么肮脏的手段,真是无语了,最恶心是扣了我61.9元费用还收了我百分之十手续费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价格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木鸟民宿虚假宣传且拒退差评房款
木鸟民宿上订房,网上的图片和实际情况不符,拍摄角度潜在误导消费者,不退款!卫生特别差!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鹭东湾民宿浴室无防滑致摔伤并污蔑顾客
投诉对象:鹭东湾民宿(厦门市海街道环岛南路2688-22)
订单信息:木鸟民宿订单号202602*********927,入住时间2026年2月20日至22日,房费1166.10元。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2月20日入住该民宿,2月21日晚在浴室洗完澡后,因地面湿滑且无任何防滑垫、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摔倒,导致身体受伤,自行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医院就诊。
民宿经营者在本人受伤后,不仅未提供任何人道主义关怀,反而恶意污蔑本人是“喝酒后摔倒”,态度极其恶劣,对本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该民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营者无视消费者人身安全,恶意诽谤消费者,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人已保留救护车记录、急诊病历、诊断报告、现场照片、与经营者的沟通聊天记录、订单凭证等全部证据。
投诉诉求:
1. 责令该民宿退还本人房费1166.10元;
2. 要求经营者就恶意污蔑言论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
3. 依法对该民宿的安全隐患及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木鸟民宿商家失联拒回应,*台强扣50%房费
投诉对象:木鸟民宿*台及*台内商家“阁下舍下”民宿
涉事订单:20****************25(2026年2月7日预订,金额3226元)
事实经过:
1. 商家拒不履行告知义务:订单生效后,我立即通过*台联系房东,咨询房型、浴缸等关键信息,以便确认订单是否符合需求。房东仅回复“手头有点事儿,我稍微离开一下。回头我会回复您。”此后便再未响应。商家在未解决消费者合理问询的情况下,单方面“锁定”订单,实质上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台推诿并实施不公条款:因商家失联,我于2月8日申请取消订单。*台以“未电话联系房东”为由,拒绝我的全额退款申请,单方面强制执行“扣除50%房费”的条款。而在我投诉后,*台客服转而要求我自行联系态度强硬、极不耐烦的房东,完全未能履行其作为*台方的监管与协调责任。
本次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商家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前兆(即基本的咨询响应),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台利用不公*的格式条款(“扣除50%房费”),在我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将损失强加于消费者,该条款应属无效。
诉求:
1. 木鸟民宿*台立即协调,为我办理订单3226元的全额退款。
2. 木鸟民宿*台就其不当处理及不公*条款,给出合理解释并整改。
支持投诉的法律与事实依据
以下法律条款支持我的全额退款诉求,并揭示了*台与商家的问题:
1. 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您的核心消费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享有*知悉真情权和公*交易权。商家在您付费后拒绝提供基本的咨询服务,导致您无法了解所购服务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您的知情权;继而*台在商家违约的情况下仍要扣款,侵犯了您的公*交易权。
2. “扣除50%房费”的条款可能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法律专家指出,在线预订中“不可取消”或“高额扣款”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若其不合理地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则可以认定为无效。在商家先期违约(不回应)、且您提前较长时间(下单次日)取消的情况下,*台直接扣除50%房费的规定过于苛刻,涉嫌无效。
3. *台未尽到其法定监管与保障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台需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负有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台有义务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4. 同类投诉揭示的惯常问题
在多个投诉*台上,存在大量关于木鸟民宿“单方面取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木鸟民宿强制扣费涉嫌霸王条款
我25年8月22日在木鸟民宿订的陌集(玫瑰兰庭店)、22号下单23号,22号退了、强制扣费345元主页没有写几小时不能退、消费者权益法没有这个规定、自己*台设定霸王条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木鸟民宿元旦无房取消订单
我于11.30预订木鸟民宿*台的元旦期间民宿,12.31凌晨被告知无房,木鸟民宿没有作为偏袒房东,直接取消我的订单,没有合理的赔偿和补偿措施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木鸟民宿退改*不合理要求退款
我于2028年12月14日在木鸟民宿上下单丽江古城民宿(房间号715588)2026年1月1日至1月3日住宿总额301元,2025年12月30日因不可抗力因素申请退款,*台以下单后30分钟内未取消订单扣款50%金额150.5,实际退回150.5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合理的退订规定:退订时间限制过短:如仅在预订后30分钟内可免费取消,超出时间即收取高额费用目。我认为改*台存在违法行为,请消协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木鸟民宿虚假预订拒不赔偿
本人的朋友于2025年11月通过木鸟民宿小程序预订某民宿(订单编号:20****************17,预订入住日期:12月26日到12月29日,支付金额:595元),预订时*台未披露任何房源异常信息。2025年12月16日晚上联系商家咨询入住地址时,被告知该民宿已于2025年9月倒闭,无法提供入住服务。后多次与木鸟民宿*台及商家沟通,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并赔偿额外订房损失,但双方均以无相关约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木鸟民宿*台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对*台内民宿资质履行审核义务,明知商家已倒闭仍持续展示可预订状态,且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台连带责任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而且时间临* 酒店价格飞涨 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行程 重新订酒店还需赔偿差价 或者帮我们订其他差不多的房源 退款并额外补偿
和客服都聊天全程都有通话记录 一直在拖延 拒不赔偿 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木鸟民宿预订日期错误无法退款
我在2025年12月头的时候,在木鸟上预订了一间民宿,但是日期选错了,原本应该是2026年1月3日~1月4日入住,选成了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在入住当天,民宿商家和*台都没有拨打电话或是发短信提醒,等到我今天上线才看见民宿已经显示入住(2025年12月12日),找*台和商家都在踢皮球,*台让我找商家,商家让我找*台,无果,都是不予退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