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会未经告知开通金会员并拒退费
投诉内容: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6年3月20日在汉庭酒店濮阳万达广场店办理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以“需要操作一下手机”为由拿走本人手机,随后将付款页面展示给本人,仅口头说“付一下款”,未解释该笔款项为“华住会金会员”费用。本人误以为是酒店押金,遂支付219元。回到房间后查看微信账单,才发现被开通了金会员。
购买后未满7日,本人依法要求退还会员费用,但华住会客服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为由拒绝处理。
法律依据:
1. 酒店前台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
3. 该《解释》第九条明确,“收款不退”“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格式条款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4. 2026年2月1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已约谈华住会运营方(汉庭星空公司),指出其会员协议存在不公*格式条款,要求限期整改。
诉求:
请求责令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本人219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强迫消费、霸王条款
已完结
华住会诱导办会员未告知关键条款
我要投诉华住会 我在美团预定的汉庭酒店2026年3月十八日的客人 在我入住前 前台告知问我是否要办会员,我一开始拒绝了,但是我想着办一个汉庭的会员也不是不可以,所以我又提起来这件事,我一开始就认为他给我办的是汉庭的普通会员,但是当他拿我的手机自主给我操作,并且之后要付款之后 我也以为是办理汉庭的会员 我还以为办汉庭的会员都要钱呢 但需要付费这件事她也没有提前说 在这之前他也并没有告诉我给我办理的是哪种会员,并且我需要交¥99的会费,但是他给我说会员有很多权益能八八折优惠,所以我也就办理了,但是在付完钱之后,他才告诉我需要住满五个晚上才能转为正会员 并且没有告诉我转为正会员,也只是有一年的期限 这件事也是后面几天我在网上了解到的 这种事前不把真实情况全部告诉消费者 把消费者蒙在鼓里 算是欺诈消费者 我作为消费者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华住会不培训好自己的员工 任由自己的员工为了一点提成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该收到处罚
投诉问题
强迫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华住会桔子酒店噪音扰民且客服不处理
2月20日我通过华住会 APP 预订桔子汕头金鸿大道酒店。2月21日我带孩子在前台办理入住时,专门向前台确认靠路边房间是否会吵,前台明确回复 “不会”。但当晚从 23:00 到凌晨 4:00,酒店楼下持续有人唱 K,凌晨 3 点还有客人在楼下燃放烟花鞭炮,酒店无人管理;加上窗户隔音极差,整晚车辆穿梭噪音不断,导致我和孩子彻夜未眠,次日眼睛红肿头痛欲裂,严重影响行程。
2月22 日我致电华住会 400 客服反映问题,当晚店长唐印回复可退一半房费,我申请全额退款,他表示需要请示,但此后两日未回复。24 日晚我微信追问,却被告知不做任何退款和补偿,并拒绝沟通,出尔反尔、推卸责任。事后我在携程、去哪儿等*台查看该酒店评价,发现大量客人都反映了同样的噪音问题,说明这并非偶发事件,而是酒店长期存在的管理和设施缺陷。时至今日3月22日,仍未有处理沟通。期间多次联系该酒店店长均不回复沟通,致电酒店前台,也告知只能转告店长回复。多次联系华住会客服,也未有人员回复处理。这种摆烂的客户服务,实在无法接受。
核心诉求
1. 请相关部门调查该酒店窗户隔音是否达标、对夜间扰民行为是否存在管理失职;
2. 要求酒店向我道歉,并全额退还房费,对我和孩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3. 督促酒店整改服务问题,避免其他消费者再受侵害。
补充说明:我已留存沟通记录、噪音视频、*台评价截图等证据,可配合调查。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桔子水晶酒店卫生不达标,华住会未履约退款
我要投诉广州奥体中心国际金融城桔子水晶酒店(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62号),我是在去哪儿旅行预订2026年3月20日入住的客人,入住期间遇到酒店提供不符卫生标准的服务,刚入住发现上一位客人在洗手间墙上留下明显的胡须跟少量血迹,酒店前台处理慢,向酒店反馈后未解决我的诉求,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我已入住[广州奥体中心国际金融城桔子水晶酒店],刚进房间就发现卫生间有明显的血迹和胡须,严重不符合卫生标准,这是对消费者健康的漠视。我要求立即换房并全额退款,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若今天下午4点前未得到合理解决,我将向12315及文旅局投诉,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华住会退订时间不合理要求退款
需要退款,退订时间不合理,别的酒店当天18:00前都可以退订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关于华住会*台“不可取消订单”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
本人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华住会APP预订了彭州市汉庭酒店一间高级大床房,入住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周六)至3月23日(周一),共计两晚。
因个人行程临时发生变化,无法按时入住,遂于预订当日申请取消订单。然而,华住会APP显示该订单仅支持在当日18:00前取消,超过该时间则无法取消。本人认为,在“预订当日申请取消”的情况下,属于合理且正当的消费诉求,但*台设置的时间限制过于苛刻且不合理。
在此情况下,本人联系酒店前台沟通取消事宜,但酒店方面明确表示无权限处理取消订单,只能通过*台操作,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然而,华住会*台及相关酒店利用其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单方面设定并强制执行“超过18:00不可取消”的条款,明显违背了上述法律原则。
该类“不可取消”或“限时取消”的格式条款,未给予消费者合理的反悔空间,实质上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不公*、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交易权,违背契约自由与契约*等精神。
综上所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台及酒店合理调整退订规则,并协助本人取消订单及退款,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
处理中
华住会金卡会员未使用即退订遭拒
我于2026年3月7日订购华住会的金卡会员,用于预定4间房间。因计划有变,不需要住店,2026年3月19日退订房间,且期间没有用过金卡会员权益。要求退掉金卡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华住会虚假宣传并强制收取会员费
我要投诉华住会*台涉及虚假宣传,故意哄抬酒店价格引导消费者购买华住会会员,我在3月16日在华住会*台上预订了4月5日到4月7日的桔子上海徐家汇体育场店,当时并未注意到有勾选银会员购买一项,订单成交后支付950.63元,行程变更后发现无法退款,联系酒店,酒店退回901.63元,而会员价格49元华住会官方*台说就算没有使用权益,也无法退回,我的诉求是华住会官方退回我的49元会员费
投诉问题
强迫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华住会贵即赔承诺未兑现
华住会APP公司,我本身就在酒店住,第二天中午12点多又定了一间,准备续住。但是发现同事在美团订的一样的房间比我少51元,我查看订单发现定的房间有贵即赔,打电话给华住公司,结果反馈说我定的新订单已入住了,赔付不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处理中
华住会汉庭酒店拒退未入住订单款
本人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华住会官方APP预订汉庭酒店佛山千灯湖怡海港店3月15日大床房一间,后因行程变更未能入住。酒店未在3月15日凌晨12点前主动联系我确认入住情况。3月16日我多次联系前台申请退款,前台均答复正在申请退款,且当日酒店并未满房,该订单未给酒店造成实际损失。此后直至3月17日16时许,酒店均未主动联系我告知退款进度,我再次致电询问时,前台却改口表示无法退款,且沟通态度恶劣。现我正式投诉,要求该酒店全额退还此订单房款,并就服务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