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诱导购一口价黄金并强收高额折旧费
投诉对象:周大生金店
投诉问题:诱导买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不告知换款扣费、强收高额折旧费、侵犯知情权 涉诉金额:500+元(折旧费金额)
投诉诉求: 1. 免除全部折旧费,免费换款; 2. 或按原价退货退款; 3. 公开道歉并规范经营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5月22日,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兴安中路61号周大生金店换购黄金饰品。进店明确想出售黄金,店员刻意诱导说出售不划算,还强行推荐说是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全程隐瞒克重、溢价高、保值差、换款扣费严苛等关键信息。 购买时不主动告知换款要收高额折旧费,把我2.29克黄金直接换成1.18克,店内无任何收费公示,承诺可灵活换款、费用透明,误导我消费。 该金饰仅佩戴3天,几乎无磨损、无损坏,品相完好。申请换款时,店长以“戴过不能上柜”为由,强行收取高额折旧费500多元,相当于按旧金回收处理,收费无依据、标准不透明。 商家先诱导消费、隐瞒风险,后又乱收高额费用,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侵犯知情权、公*交易权。沟通多次拒不退款、也不合理换新,不减免费用,态度强硬。
证据:消费小票、店内无公示照片、聊天录音、饰品现状照片。 恳请*台介入,督促商家立即整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周大生黄金虚报克重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6 年 5 月 22 日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92号周大生珠宝金店选购黄金饰品。购买全程商家口头明确告知、宣传该黄金饰品重量为两三克,以此重量引导我消费、诱导我付款购买。
本人基于对周大生品牌信任,当场付款购买。回家后本人复核称重,发现商品实际重量仅有一两克,与商家承诺的两三克严重不符、差距巨大。
商家存在刻意隐瞒真实克重、虚报克重、虚假宣传、欺*消费者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返回门店沟通,要求全额退款,商家态度恶劣、耍赖抵赖,坚决拒不退款、拒不协商处理。因现场协商无果,本人当场拨打 110 报警。民警现场核查事实后告知:属于商家消费欺诈、售后纠纷,公安无法强制退款,明确指引我前往汉滨区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维权。商家违规、违法、欺诈问题
1. 严重消费欺诈、虚假宣传
售卖黄金时故意虚报克重,谎称两三克,实际克重严重不足,刻意误导、欺*消费者下单,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2. 缺斤少两、计量违规
黄金属于贵重计量商品,商家刻意隐瞒、虚报商品克重,是典型的计量作弊、缺斤少两违规经营行为,违反商品计量管理相关规定。
3. 拒不履行售后义务、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发现商家欺诈问题,主动上门合理协商退款,商家拒不认错、拒不退款、拒绝任何调解,服务态度恶劣,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商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明确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理应依法查处。
投诉诉求
1. 依法核查、认定该周大生门店存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黄金克数不符、缺斤少两的违规违法行为。
2. 依法责令商家立刻全额退还本人全部购金款项。
3. 对该门店计量违规、欺*消费者的违规经营行为立案核查、依法整改处罚。
4.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本人告知完整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生芜湖银泰城拒退未离柜玉石手镯
2026年5月23日下午1点在芜湖银泰城周大生抖音核销288元玉石手镯,开单的时候柜台人员就说了离开柜台不予退换,当时人未离开柜台,要求退款,商家不予办理,态度极差,就是不予退,打电话12315联系工作人员,给了当地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可是打不通,我再次和店员商量退款,还是不予理会,我没有离开柜台,凭什么不让退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周大生海门店黄金换购服务差、双标计重、态度恶劣
2026年5.23上午9:40-9:50左右,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295号周大生珠宝专卖店,用旧金换购了一副黄金耳钉。一副2.16克的耳钉起初在5.21晚上答应只要贴0.3-0.5克左右的钱,后因有事着急走答应第二天晚上再来买,5.22晚上去前一天晚上的销售员不在,是另外三个销售员接待的,就改口至少要贴0.6克,坐地起价,关键是这三个销售态度恶劣,窃窃私语,对消费者极其不尊重。5.23上午去依然还是那三个销售,仍然还是那种恶劣、瞧不起人、傲慢态度,在剪旧金的时候1.572克算作1.57克,店员告知没有四舍五入这一说,即使是1.578、1.579克也仍然是1.57克,但他们自己销售的耳钉2.158克却算作2.16克,为什么不算做2.15克呢?这时候就四舍五入了?是不是太双标了?请问这是什么霸王条款,什么都由消费者买单?并且销售员多次说出“要不你自己来剪旧金”“要不你把旧金拿回去别换了”诸如此类不尊重消费者的话语,其中一个销售员多次白眼,没有一个好脸色,没有一句客气话,希望惩罚并纠正一下该店店员的服务态度!!!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生厦门翔安店缺斤少两、拒开发票
本人在福建厦门翔安汇景广场周大生门店花费4725元购入貔貅手串,购买时商品价签未标注克重,咨询销售人员货品重量,对方口头告知大约3克多。
收货后精准称量,实际重量仅2.2克,重量数值偏差较大,商家以只是粗略估算为由推脱责任。交易全程门店仅出具质保单,未按规定开具消费发票。本人提出退货退款申请后,门店拒不处理。
该门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虚假引导消费、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货退款,依规开具购物发票,并对违规行为核查处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益阳万达店误导消费拒开发票
2026年5月20日,在益阳万达周大生店买了一个戒指。买戒指的时候那个店员说有一克多,他们在明知道吊牌克重为0.89g情况下,他说一克多误导我消费,然后我叫他去称重他包含吊牌一起称重。但她并没有告知我是包含吊牌一起称的,为1.71克并且他没有给我开发票,只开了一个质保单,我现在要求退货退款。并且我今天发才发现那个吊牌上,因为明明有准确的克数,他没有跟我说,在那个质保单上面,他没也没有准确的克数和一克为价格为多少。他把那个总质量给定*了,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也没给我看。他就是在误导我消费,在隐瞒这个金子的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隐瞒金重诱导消费且拒退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5月20日于周大生专柜购买金镶玉吊坠,售价4300元。购买中,未告知金重详情,诱导我先付钱,之后才去开具质保单,质保单上虽显示出克重,但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不提诱导消费,催促提前付款,导致我在不知晓商品实际价值的情况下以远高于市场价的金额购买了该产品(以4300元买了只含1.5g金的金镶玉挂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营业员诱导消费,全程没有告知我售后不退不换,就催我提前付款,付完款后拿来的质保单上写不退不换,严重违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发现问题后,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未告知我售后条款和克重的事情。全程已录音,店长还是不退货。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厦门翔安店虚假宣传克重并拒开发票
在福建厦门翔安汇景广场周大生店5.2日4725买了一串貔貅手串,貔貅价签没有标克重,当时销售告诉我貔貅重3点多克我就买了,实际称了之后是2.2克。完全欺*我购买,并且还告诉我说所以其他门店都没有按克重卖的,实则其他门店都有。我要求其退货退款,店长不予处理,还告诉我投诉她没关系。并且没有给我开发票,我严重怀疑其偷税漏税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周大生门店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5月20日通过天府新区和悦广场A馆B1-48周大生线下门店购买的黄金对戒价值5435。购买时店员是带着吊牌称重的告知我们有4点几g,一直催出我们买单,并未准确告知我克重,只是一味的说可以等价换款这些话术,期间我们一直有问g数,一直都说等价换款等话术,催促我们签单,吊牌一扯告诉我们g数只有3g,我们要求退货不给退,一直用后面可以换款搪塞我们,是离柜盖不退换,我们购买时并不知道实际的黄金重量,询问也未告诉我们真是g数,都是带着标签一起称的,一直说这没什么影响。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成都吾悦广场店拒示克重、高价售金
2026年5月17日,通过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吾悦广场周大生珠宝门店,购买了周大生的黄金耳钉一对,黄金戒指一枚,在购买时我反复询问店员克重多少 店员拒绝告知 后面我又问有没有称,称一下克重,店员说店里没称(珠宝店怎么可能没有称),并说都是足金的,后面不喜欢还能来换,当晚到家我自行称重,发现只有3克多,算下来等于一克将*2300块,严重超出当期大盘金价,本身工艺也并不算很高,就算工时费也不合理。当晚就联系店员协商退款,店员拒绝,让我到门店联系店长,第二天晚上到了门店,店长态度也十分强硬,不予退款。诉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