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未告知一口价诱导消费
我在2025年12月10日下午一点,在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万象汇周大生店铺购买黄金吊坠两个,店员未告知是一口价商品,也未告知克数,付款后发现*1900元/g,在其他金店逛的时候,店员在门口拦截我回周大生,引诱消费,现在要求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隐瞒一口价诱导消费
12.1号在天津津南永旺周大生购买金吊坠当时已经跟店员表明 我要2-2.3克的2000出点头 因为本人是一名大学生正在实*一个月工资不是很高攒了一点小钱想用着实*工资给家里人买个金子 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店员推的一口价而且我也说过不要一口价我还问了当天金价她告诉我1110然后我觉得还可以我就问她她就给我推了两个 我觉得不错然后她就给我算还告诉我2克多她算的时候我以为是按克算的我并不知道是一口价然后告诉我让我转天来拿因为我要编成项链商场要关门了 我转天去了 拿回家看见票上写的0.几克 我就找店员协商我想换按克重的10:给店员发的信息 她一天基本没有回 然而我男朋友给她发信息问她别的产品的时候她反而秒回 然后说不能推退怎么样子的 但是我自己本人并不知道是一口价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签。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以下和店员聊天记录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涉嫌诱导消费且未明示克重
在2025年12月7号下午六点左右 在陕西省西安市万象城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饰花费1472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7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换款不按克,质保单也没写克重和工艺费用,导致我在不知晓工艺费用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且店面也没贴“离柜还不退换”,购买小票,人员也未曾告知我不能退货退款,隐瞒我的知情权。对于从未购置黄金消费者来说这并不是常识。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的“贵重物品离店不退”属于格式条款,如果没有在你购买时用醒目方式(比如大字提示、口头明确告知)提醒,这个规定对你没有约束力。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未告知克重拒退货
2025年12月6日下午5时52分,在周大生购买黄金戒指,未明确告知克重和退换货规则,也未称重确认,远高于市价,并且在购买之前我已询问克单价,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拒绝退货退款,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黄金置换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11月15日用10克黄金置换4.4克黄金和13337元 项链断了 克数也是变少了 要求退款质量问题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未告知一口价强制交易
我于2025年12月3日 在安庆吾悦广场周大生店面购买金饰 我从始至终都是要克重走的 柜姐未告知我一口价物品 没有告诉我标签在哪里 直接给我按一口价走了 我目前要求按照克重走 给我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2.1号在天津津南永旺周大生购买金吊坠当时已经跟店员表明 我要2-2.3克的2000出点头 因为本人是一名大学生正在实*一个月工资不是很高攒了一点小钱想用着实*工资给家里人买个金子 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店员推的一口价而且我也说过不要一口价我还问了当天金价她告诉我1110然后我觉得还可以我就问她她就给我推了两个 我觉得不错然后她就给我算还告诉我2克多她算的时候我以为是按克算的我并不知道是一口价然后告诉我让我转天来拿因为我要编成项链商场要关门了 我转天去了 拿回家看见票上写的0.几克 我就找店员协商我想换按克重的10:给店员发的信息 她一天基本没有回 然而我男朋友给她发信息问她别的产品的时候她反而秒回 然后说不能推退怎么样子的 但是我自己本人并不知道是一口价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签。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以下和店员聊天记录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金戒指镂空部件脱落投诉
周大生金戒指质量问题投诉经过
一、购买基本信息
本人于8月14日在周大生门店购买黄金首饰(五金套装),总重量超70克,其中包含一款镂空黄金部件的金戒指,购买时已全额付款并取得相应发票。
二、产品问题及沟通经过
购买后使用不足四个月,戒指上的镂空黄金部件出现脱落情况,本人发现问题后及时前往门店反馈,要求商家针对黄金部件脱落问题进行维修处理。
门店工作人员接待时,未针对镂空黄金脱落的核心问题核查,刻意偷换概念,反复纠结戒指是否变形(本人从未提及戒指变形,核心诉求始终是脱落的镂空黄金部件维修),并单方面认定问题系本人人为损坏,拒绝提供维修服务,仅告知只能办理更换,且更换需本人承担手工费及正常消耗费,仅同意减免折旧费。沟通期间,门店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未就售后规则及处理方案作出合理说明,也未正视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三、前期维权情况
因门店拒不配合合理售后,本人向市场监管局反馈相关情况,经市场监管局介入协调后,告知无强制措施约束商家,最终仍未能推动门店妥善处理问题,本人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
四、投诉诉求
1. 要求周大生品牌方针对戒指镂空黄金部件脱落问题,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 若无法维修,需免费为本人更换同款式、同规格合格金戒指,无需本人承担手工费、消耗费等额外费用;
3. 要求门店就工作人员恶劣服务态度及刻意偷换概念、推诿责任的行为作出致歉;
4. 保障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售后权益,督促品牌方规范售后流程,杜绝不合理售后要求。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克重不足且拒处理投诉
身份证号是假的我已经明确告知过商家 商家哄*我换 我是未成年并且没有告诉我任何价格没有给我任何发票 克重明显不足明显坑我很多 商家不处理不作为在这瞎编 我要求维护我消费者的权益我是未成年人已经明确告知!法律途径兜底: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商家恶意推诿,可联系属地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凭借证据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流程简单、成本低)。现明确投诉诉求:要求商家/*台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人支付全额补偿(与实际亏损金额一致),或提供同等价值。若逾期未处理,本人将继续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补充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援助、小额诉讼等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的权利。!孩子在贵店2025年11月23日在昌图步行街周大生实体店内以2克14K金仅换回0.7克黄金一事,我们已明确:根据14K金纯度换算,至少应换回1.17克足金,贵店的兑换行为存在明显的克重克扣且未履行费用告知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们的行为已侵犯孩子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现要求贵店补足0.47克足金的差价(按当前足金市场价核算),若贵店拒绝合理解决,我们将立即向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贵店的违规经营行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诉讼追究贵店欺诈责任的权利。商家哄*我换而且我明确告知过身份证号是假的商家还是继续给我换并且我询问价格时商家不告诉我给了多个客服打电话也是不给我处理狼狈为奸!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同款项链价格差异投诉
我之前在周大生嗯南京*商场的那个*宝藏店买了一个项链,然后他告诉我全部这个项链都是按件卖的。然后我当时是花了41000左右,结果我前两天在另一家周大生*宝藏店看到这个项链是按克销售。我当时买的时候金价是920多,花了41000。结果950的时候,我让他给我算一下,也只要花费35000多,中间整整有7000块钱的差价。呃,我觉得这个同一件商品,两个店销售嗯价格就是差那么多,我觉得我我无法接受,同一东西,价签完全不一样,一个按克一个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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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