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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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大生品牌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开设了大陆第一家品牌专柜。中国知名珠宝品牌,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在全国共拥有3787家门店,门店总数跃居全国珠宝连锁企业第一。
周大生隐瞒黄金克重及拒开发票
本人于2025年11月1日晚上在被投诉方门店购买一口价黄金戒指一枚,实付金额3830元。购买时,店员未主动告知该戒指实际克重,且商品质保单、标签均未明确标注克重信息。事后本人自行称重(含戒指套),该戒指总重量仅2.11克,对照当日黄金市场公开销售价格,其实际价值与本人支付价款存在显著差距,被投诉方涉嫌隐瞒商品关键信息。而且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电子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我的投诉请求: 1. 退款,判令被投诉方退还因价格虚高多收取的款项(具体金额以实际核算为准); 2. 要求被投诉方就隐瞒商品重要信息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向本人*面赔礼道歉; 3. 督促被投诉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在后续销售中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黄金饰品克重、价格构成等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被投诉方作为专业黄金饰品销售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主动披露商品克重这一核心信息,导致本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策,已侵犯本人合法知情权。 同时,被投诉方以“一口价”模式销售黄金饰品,未明确告知价格构成(如工费、克重对应的金价等),使得本人支付价款明显高于商品实际价值,该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欺诈,损害了消费者公*交易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恳请依法处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金饰购买纠纷投诉
我于2025年11月5日购买了一个999金子手链,购买之前服务人员说999一克,然后一直推荐一口价金子,隔天过来退,服务人员说只能换不能退,当时购买时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通知消费者金子克重,消费者有知情权,他没有告知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4年5月3号晚上九点半左右 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万象城店)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生肖吊坠 一个吊坠和两个小珠子共计¥2040,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当时加了一个姑娘,没过多久他就离职了,把我删了,2025年11月1日,吊坠坏了,由于我在外地去不了店里,我打了电话给周大生的客服,他置之不理,我对他们这种处理的态度感到十分的失望,今天打开了那个质保单上面未标多少克,他的克数是折叠在最下面,并且在背面还用订*针定起来,今天才看到两颗珠子分别是0.22克一颗生肖吊坠****,也就是说我2040买了1.65克的黄金,但我并不知情,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还一直强调工艺多好,但是已经烂了也不处理,我的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销售未告知18K金成分欺诈
我于2025年3月16号在山东东营西城万达周大生购买一口价黄金耳环一对3578.商家未告知是18K金成分克重也未告知。属于欺诈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云店付款后要求加价不发货
我于2025年11月5日10点47分在周大生云店购买黄金吊坠,10点多付的款,13点的时候和我说要加价,不然就不能发货,这一行为非常不合理,属于违约行为,我要求必须把货给我发过来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销售18K金未告知致误购
我于2025年11月3日在武汉盘龙城奥特莱斯周大生购买了一口价金戒指,买的时候并未详细说明不是足金999而且18k的,在签字的时候也没有提醒,买18k的戒指划算一克比足金的还贵,找店长拒绝退款,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诱导消费且未明码标价
在2025年10月25号下午6点21分,我在青山湖万达广场周大生置换黄金2.6克,我进门就和导购说了我要换克重,但是导购一直在给我推一口价,由于本人都一口价不熟悉,她就一直说一口价划算,我说太贵了,她就推出一个方案让我加钱再买一个一口价的珠子,我当时觉得还可以就茫然同意了。但是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连着吊牌帮我称重1.6克,我一直犹豫,她就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然后她说给我打折,和她另外一个女同事一直说加个珠子划算,然后让他们的主管打电话说帮我询问打折情况,导致我在他们的诱导下下置换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带着吊牌一起称,我也不知道什么吊牌值黄金的价格。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我一个女生被3个导购围着劝置换一口价,这已经是诱导消费者了,称重时吊牌一起称再加上让我补钱买珠子这是欺诈行为。他们的解释是我是成年人,他们已经全部告诉我商品情况,不存在我不清楚了解的原因。但是我的需求是换克重,他们就以给我最好方案推销的来推脱责任。10月31号下午把我叫去店里解释,说没有解决方案,我走了之后又喊我去店里说给我补贴200元,我没有接受。 *台并没有帮我处理问题,该公司也只是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我问题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诉求:我要求换成克重,或者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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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售卖蓝宝石未告知瑕疵
我于2025年11月3日在河南省安阳市万达广场1楼周大生购入一枚蓝宝石戒指。试戴店员未明确告知克拉,宝石有无后期加工以及净度。在赶时间以及信任大店的我五分钟内付了款。到家之后发现内部明显棉絮。次日找店员沟通仅得到一个不退不换的答案。说宝石难免有自然痕迹,那这么大个自然痕迹和无痕的能卖一个价格吗。她又拿玉石举例,无法自圆其说之后说向上申请换货。也是没申请下来,我说找第GRC检测宝石价值,她说要双方一起送到她们家认可的店铺送检,我问他是否不认可GRC不回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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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诱导消费且未明码标价
在2025年10月25号下午6点21分,我在青山湖万达广场周大生置换黄金2.6克,我进门就和导购说了我要换克重,但是导购一直在给我推一口价,由于本人都一口价不熟悉,她就一直说一口价划算,我说太贵了,她就推出一个方案让我加钱再买一个一口价的珠子,我当时觉得还可以就茫然同意了。但是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连着吊牌帮我称重1.6克,我一直犹豫,她就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然后她说给我打折,和她另外一个女同事一直说加个珠子划算,然后让他们的主管打电话说帮我询问打折情况,导致我在他们的诱导下下置换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带着吊牌一起称,我也不知道什么吊牌值黄金的价格。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我一个女生被3个导购围着劝置换一口价,这已经是诱导消费者了,称重时吊牌一起称再加上让我补钱买珠子这是欺诈行为。他们的解释是我是成年人,他们已经全部告诉我商品情况,不存在我不清楚了解的原因。但是我的需求是换克重,他们就以给我最好方案推销的来推脱责任。10月31号下午把我叫去店里解释,说没有解决方案,我走了之后又喊我去店里说给我补贴200元,我没有接受。 诉求:我要求换成克重,或者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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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黄金手链多次断裂致丢失
我在2025年2月19日购买了黄金手链 4月4日因手链断了维修一次 6月28日因手链断了又维修一次 10月29日因手链断了丢失 我认为这条手链本身就存在固有的、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而手链本身是用于佩戴的,因未能彻底修复产品固有的质量问题,才直接导致了它的最终丢失。因此商家该承担核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者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应有使用性能”(即牢固、安全佩戴)的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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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