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销售未告知克重且拒退全款
2026年3月6日我在线下门店(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南路2-4号老庙黄金(达道地铁站C口步行390米)购买了一口价2324的金戒指,其中我还置换了一个0.7g的项链抵2324中的一部分钱购买后他们并未告知戒指克重,结果第二天我去称重,却知道一枚2324元的戒指只有0.84g,我现在就希望能原价退还,我不想要换成按克算的,我只想要全额退款,并且是把我置换项链的钱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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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玉林万达店拒退瑕疵耳钉
2026年3月7日下午在玉林万达店老庙黄金购买了一对耳钉,离店后发现商品有瑕疵,中间的扇叶一只正常对齐,一只凹陷下去,返回店里找商家全额退款144元,商家表明不退款也不是质量有问题,让我们换款式的时候只让我们换高于这对耳钉的价格的款式,低于这对耳钉的款式的价格不会退回差价,但是没有喜欢的款式也不想要这对耳钉了想全额退款时商家未同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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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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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东莞万荟店以18K金冒充足金欺诈消费
2026年3月7号 本人在东莞市大朗镇老庙黄金(万荟店)被欺诈消费此店以18k金换我足金并且叫我补853差价 并没有跟我说明不是足金 购买3个小时后反应过来 联系他们店员 他们不给明确的答复 并且各种推脱 说我的足金已经熔掉送往总部 买回来3个小还不到 本店现在不给一个明确的处理答复 希望通过官方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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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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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隐瞒克重、诱导消费。3月4日于老庙黄金百盛奥莱店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2983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再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说剪了标签才能称重,剪了标签就不能退了,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之后将其订在保单上也没有显示出里面的重量,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208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店长拒不承认,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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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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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戒指克重严重不足
2026年2月23号我在渭南市老庙黄金买了一个黄金戒指,再选了戒指过后我就问他们这个有多重,她给我去称了过后过来说有2.88克,现在有一个活动,这个戒指6478算下来过后还可以再送一个3100的戒指,然后我又让他去称了这个价值3100的戒指,我问他有多少克,他说有1.88克,两个戒指买的那个戒指2.88
克+送的这个戒指1.88克一共就是4.76克,当时我问他这个算折合下来多少钱1克,我们在那算了很久
4.76克的戒指算下来1440一克,我觉得价格合理,我才买单了,再买单之前我们反复确认了这两个戒指的克重和价格,然后我回到家过后称现在这个戒指的克重是3克少了我1.66。后来我微信上问他,我说你说这个戒指是1.88克+2.88克,但我现在自己去称了一下只有3克,然后我就问他为什么少了这么多,他就说他当时是和标签一起去称的,我在想我买的是黄金戒指,为什么要连标签的价格我标签的重量我也要去付款,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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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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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深圳万科店项链质量缺陷致断裂
投诉事由:
本人于2月6日在老庙黄金深圳万科店 消费,消费金额6066元
购买一条黄金项链,商家存在质量和欺*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具体情况:
1.于2月11日购买后的第四天,在出行路途中项链毫无征兆掉落,险些导致本人出现人身受伤情况,项链掉落后及时和店铺导购进行询问,对方回复让本人到店处理,很明显是由于项链做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断裂,门店自称主管一直以黄金软为由狡辩不属于质量问题购买时也未和本人进行告知风险,并且导致饰品出现变形且黄金克重减少。购买时店员明确表明饰品克重3克,实际只有2.88克并且工艺拙劣。
2.与商家沟通情况:店铺店员明确表明三天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按克重换,出现质量问题仅四天,就无法进行换货一直以黄金较软为借口拒绝,始终拒绝我的诉求。
3.本人已保留订单截图 、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问题照片等全部证据。
本人诉求:
1.门店按照我的实际购买金额按克重进行重新换款
2.如若无法满足诉求1,门店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给我退货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调解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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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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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恶意压价涉嫌价格欺诈
我在瓜沥老庙黄金卖黄金54.52克,他们恶意压价,比正常市场价低*百元一克,坑了我*5000元,属于价格欺诈,要求退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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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缺斤少两且未明码标价
2025年2月1日,在海门市解放中路276号老庙黄金专卖店购买了黄金手镯,未明码标注克重,店员恶意忽悠承诺15-16克(但是实际只有12.38克),这种存在欺诈,缺斤少两的行为,来达成交易,且发票未注明明确克重。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真实信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我现在要求申请立案。要求行政机关,对该店铺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消资省的知情权。黄金的克重是决定其价值的关键信息,属于消费者在购买时需要知悉的“真实情况”。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黄金时自己承诺的克重15-16克,但是实际只有12.38克,这种缺斤少两恶意欺*的行为,而且发票上也没有标注产品的克重,个人怀疑商家存在欺诈,请求官方处理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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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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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以旧换新克重缩水涉嫌欺诈
当时说可以换款式,我拿去换,销售直接给我介绍的全是一口价的,当时没有经验,就拿旧的换了一口价的,回去给家人看了以后发现2.45克换成了1.7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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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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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隐瞒耳钉克重涉嫌欺诈
2026年2月7日,我在香河县老庙黄金门店用我2354元的黄金吊坠换购克重耳钉,但销售说换不了,又让我付款2011元,共计4365元买了一对方糖耳钉,问销售多少克重,始终不说。门店隐瞒耳钉克重,回去后朋友说直接损失2000,找门店兑换克重耳钉,让再加2000。发票上也没注明耳钉克重,找门店退换,结果说卖的是工艺,让我戴着,花钱不明不白,黄金的价值就是克重,而销售就是不说,真是太坑,感觉上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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