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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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mia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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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205999
售后政策:
邮箱:laomiao@163.com
品牌简介: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创建时间是1982年,是国务院批准国内恢复销售黄金饰品后上海开设的第一家黄金零售点。1994年12月20日,发展为专营黄金珠宝首饰的上海老城隍庙金银珠宝公司。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误导消费
在2025年11月30号下午7点左右 在老庙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手链花费394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38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大体模糊说2克多,并未标注一口价。还说后续可以换任意款式,但在2025年12月4日到店咨询时,才发现只能换一口价的款式。导致我在不知晓明确克重、不知晓购买的为一口价商品情况下以165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11月29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万达广场老庙时尚店购买黄金戒指,导购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我选择一口价商品,故意夸大黄金价值,不曾提过克重,诱导我购买一口价黄金,且未明确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形式,致使我的消费权益遭到欺诈,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不得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条款,有诱*交易的行为,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商品应明码标价,但商家故意将克重信息隐藏折叠,并用订*机与质保单订在一起,刻意隐瞒克重,依据《消费者权益法》侵犯了我购买商品的知情权,并且在我向她询问发票以及质保单上面为什么没有克重,她告诉我一口价商品没有克重,根据《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有黄金首饰必须标注克重——哪怕是“一口价”(价格款)商品,克重也是核心信息,商家不能以“价格款”为借口隐瞒。她的回复反而坐实了商家“故意不提供克重信息”的违规行为, 即便这是一口价黄金,商家“隐瞒克重”的违规操作 一口价黄金只是定价方式,但法律要求所有黄金首饰必须明确标注克重——商家不能以“一口价”为借口,剥夺你知晓商品核心参数的权利。“一口价黄金也得告知克重,这是法定要求,-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克重是黄金首饰的核心信息,商家未在凭证中体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以上行为我去现场退货,商家一开始告诉我不能退货,后面争执不下,告诉我要支付30%手工费,否则不给退款,我觉得这是不合理行为,一口价黄金退货时商家要求收取手工费不合理, 商家欺诈,商家隐瞒克重、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要求退货,属于商家过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全额退款,无权收取任何费用,以上就是我的投诉内容,希望商家可以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诱导消费且隐瞒克重信息
2025年12月1日在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宽城区上海路577号万达广场1楼1013号铺老庙黄金 老庙黄金(万达广场店)购买黄金戒指,共计3538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没有黄金购买经验,一进门就被带到一口价区域,中间曾明确表示要克重的,却被告知这种的工艺更好,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在我付款前多次询问克重,都没有具体告知,付款后在得知克重,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八百多。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未开发票且消费记录缺失
2025/11/30 13:51 在临*崇贤花园城老庙黄金,购入****手镯,消费后并未按照说明进行当面复秤,也不曾询问是否要开发票,价签、发票通通没有!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直到晚上19:00多,在老庙官方小程序app中,仍然没有查到任何消费记录。 诉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华丽港老庙黄金玉坠夹扣质量问题及收费争议
11月11日在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华丽港老庙黄金店购买了玉坠夹扣,一周左右夹扣的针两边开口导致我的玉坠丢失(已找回),去门店找解决办法,门店让我追加15%的折旧费我不同意,我认为这是质量问题,一周时间就断了,后经过跟经理协商不需要追加折扣费。但是原来的那个不能更换了,必须再加390多块钱,更换一千多块钱的玉坠夹扣。之后他说给我加固一下返厂,我拿到手之后的夹扣跟第二次购买的不一样了,感觉跟第一次坏掉的长得差不多,问了店员,她说厂里师父给我融了之后加固到玉坠上比较紧,我问她为什么当时第一次的时候没有给我返厂解决一下,必须追加到一千多块钱返厂,她没回复。(图一是第一次断掉的,图二是第二次加固之后的)我要求返还我追加的396块钱,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诱导消费且未开发票
本人于2025.11.27日下午13:22分在廊坊固安县新中街宝德商场老庙黄金店购买的金饰(当日该店铺金价为1090/克)(由于是送给家人的礼物他们店铺说可以帮我顺丰邮寄给家人,付完钱后我没有把金饰带走,只带走了质保单)当天下午17:17分发觉黄金总克重只有2.24克后立马打电话询问导购员 1️⃣我在选购时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付款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共消费4704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故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者消费。 2️⃣消费后只提供了质保单,未主动开具发票。 我的诉求该金店全额退货退款,私下协商后商家拒绝退款。特此投诉,希望追究商家责任,退还我47 04元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克重虚标不退款
2025 年 11 月27日中午在济南市市中区 领秀城负一楼购买戒指 我到店明确告知我要按克的戒指 店员一直在推荐一口价 说一口价的划算后面店员给我拿了一个3 克左右的戒指我问他这个大概多少克 我说这个有4克吗 店员说只多不少 我让店员帮我上秤量 量的是4 克左右 本人觉得确实很不错 便付钱了 付完钱 克重让店员再秤 又成了3 点多克 误差了一克 我说怎么差这么多 店员说有误差 戒指后面标签有克重 店员不告知 引导顾客这是4 克左右 我后面提出退款 首先我未离柜 店长出来说 不能退 不让退 能换 但要补差价 我后面和她们一直在协商 协商无果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老庙黄金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本人是大学生第一次买黄金。2025年11月26日13点39分在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万象城购物中心负一楼老庙黄金买了个金戒指一口价3100 回头称重才1.77克(当时没称重也没告诉我克重,由于第一次买也看不懂,买完之后呢还是我主动问克重才告诉我只有1.77克),按金价算下来的话要1751一克 比市场金价高了特别多 当天买当天要求退换店员说退换不了(但是电子发票是说七天内可以退换的,没有开纸质发票也看不见交税收什么的内容)还有店员诱导消费者消费,说一口价的钱可以抵黄金 但并未说明只能换一口价黄金 而是说可以在所有老庙通用抵钱 后面还是去问了别人家才知道不能抵克重的只能抵一口价 店员并未说明这一点 就是想利用这个引诱消费者去买。从头到尾没提过工费税收啥的,夸大工艺。 当时钱还没付完店员就把标签剪了 剪了之后就不给退换了 还没带 就试戴了一下 全新 我要求全额退款,我一个学生的钱都要*吗 是看我是学生好欺负吗 我辛辛苦苦攒了大半年的钱我希望可以维权成功 谢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庙黄金高价销售且拒退换
我2025年11月26日13点39分在老庙买了个金戒指一口价3100 回头称重才1.77克,按金价算下来的话要1751一克 比市场金价高了特别多 当时买的时候也没有称克重 当天买当天要求退换店员不同意 当时还没付钱店员就把标签剪了 剪了之后就不给退换了 还没带 就试戴了一下 全新 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一、基本事实 我于2025年11月21日下午五点 ,在徐州(云龙区 淮海东路 彭城饭店红绿灯路口)老庙黄金,用旧金做置换,11.69克 置换成4.23饰品 商家存在隐瞒克重 价格不透明下 诱导消费!!! 1.我的旧金11.69克(一条项链和耳钉块)其中项链是之前买的一口价,所以进店刻意询问是怎么置换、告知可以克换克 当天金价1188一克 少了补钱 多出的旧金以900回收价打款.当时要求看克重款 纠结半天没看中的最后选了个和旧款差不多的项链款抵扣7825元 !标签上没有克重 在我两次询问克重时店员没有告知,告知需要称重说大概六七克 等会给称后 还用5g工艺款好看 后面换款方便 定价的工艺好硬度好,款式洋气等话转移注意力,从未明确告知实际成交单价为1849.9元/克。(新换项链只有4.23克)发票也没标克重直到回去拆开订好标价才知情 2.价格计算混乱: 当时店里说得是以旧金克重以1188元/克折算价格后抵扣项链款后 剩余旧金再以900回收价打款给我、打款4546 后 又说不对 让补了8块钱 !可我当天回去后没算明白价格、微信询问后又说是以当时项链标价金额算的,合对后可金额还是对不上! 3.事后联系员工沟通换克款 一开始答应了 后面又称有规定 需要过火 工艺折旧费 有监控显示告知价格款 但“一口价”并不等于明确告知1849.9元/克。如当场知道真实单价,我必定拒绝购买。 4. 商家开具质单上写着“已售出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的收据,属于违法的霸王条款。 综上我是在单价未被明示、信息被诱导忽略、价格计算混乱的情况下作出的非完全知情决策。 二、涉嫌违规行为 1.未明确告知单价,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消保法》第8条)。 2.用“一口价、5G工艺” 等弱化真实单价,涉嫌价格 欺诈(《价格法》第14条)。 3.克重说明含糊,属于误导性宣传。价格计算两次不 同,违反“计价必须准确”(《价格法》第11条) 三、诉求内容 1.要求按当天旧金的克重换克重款工艺费 2.或者票据价格退款 没有佩戴拿回来二三天没有动过不影响二次售卖,不承担折扣费!只接受换克重款或者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