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8月12日在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了黄金首饰,黄金费总金额10935元,全程也没有说到克重的事情,收据上也没有注明,直到过来店里询问,发现黄金克重只有5.51克,购买前询问过程中,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不按照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608元以上一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全程没有提过克重 ,以折扣价价格优惠搪塞过去,并且所开具的质保单没有详细的克重
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还说每年可享受免工费换款,实际上只有一次,后期都是要加费用的,这个也没有告知清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涉嫌以次充好及虚假宣传
本人于2019年1月份,在周六福,进店说需要黄金足金,送给家里人的,后面才发现销售给我卖的18K金,没有告知我,并且无克重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处理中
周六福葫芦项链购买后断裂拒绝更换
我与7月1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八佰伴六福专柜购买葫芦项链,几天后发生断裂店长拒绝更换维修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手链质量问题及消费欺*
我于2025年7月22日在周六福店购买手链,然后佩戴了半天左右手链断了,在购买手链的时候说的手链以原价换取其他的物品,于同月7月23日后面去换的时候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把我们绑定消费。然后再换这手镯的时候,我要求他把手镯给我称重他不愿意,也不告知手镯的重量。一直含糊不清的说,他们不允许称重。后来手镯出现问题,于2025年8月12日我去店里面要求退换,让他帮我们称重,最后我们花了一万多块钱买了一个6.36克的手镯。根据这个单价算下来,我们购买的这个手镯进2000块钱一克。他们严重欺*消费者,态度极其恶劣,不给合理的解释,以手工费高为理由,来解释未来近2000元一克的黄金,不给退货,我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周六福金店销售欺诈及发票问题
本人于2025年8月12号晚上8:00左右
在莆田步行街周六福珠宝店买了
金戒指,当时一开始销售不肯给我们
称重,但是他的价格说最低给我们是
2399。然后我们就想说称重看一下有
没有两克,因为我们当时说如果没有
2克的话,2399还是比较贵的。然后
此时销售明确跟我们讲说有两克肯定
是有的,甚至有一个同事大放厥词说
有大两克,我当时还说了一句,那不
可能有那么多,
•,于是他们就帮我们称
重.
,然后带标签是2.9克,然后销售又
信誓旦旦的说肯定有两克多,所以我
们就买单了,回家之后称重发现只有
1.9克!后面跟销售说,销售不承认
说,他们说过有两克的事情,我相信
金店的监控应该也比较清楚!买完单
之后,他也只给了我三分之一的标
签,其他两个标签,应该是有明确克
重的标签销售并没有给我,但是我看
别人都是有那个完整的标签,而且里
面是有一个二维码,可以在官网验证
是否正品,然后还有一个就是相应的
发票,应该也没有开给我们。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或者按照合理的金价给我们补差价。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并要求退货退款
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要求退货退款或换合理的克重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者,2025年8月9日我在周六福寮步松山湖万象汇负一楼店购买3238元一口价黄金,购买过程中,店员推荐一口价商品,后续询问商品克重店员以一口价商品回避回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问了三次以上克重闭口不提转移话题反而一直在推销2.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导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一口价黄金也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克重!!!1.6克金价格却在3238,超高溢价,比市场高出一倍不止,太黑了!!3.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进主动协商过程中,商家增加换一口价金饰条例,只能换价格替换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4.未主动开具发票,怀疑有偷税漏税行为,购买后只有电子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签。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5.诉求全额退货退款或者换克重商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商品价格不符并乱收费
我于2025年8月9日在线下门店购买的两条925银链,出现了商品价格不符,乱收费,虚假折价减价的问题,在我不了解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卖给我高价,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我的诉求是周六福商家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要求退款
一口价黄金,申请退款/换克重产品维权
2025年8月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正义坊58号周六福店购买黄金戒指、项链共计7827元。
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说“不知道,无法知道”,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手镯的
标签并被订书机订住无法展开,故意不让看到克数
信息,回去一称5.53克花费7827元,按当日金价计算799每克,亏损3408元。买方有
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
方应如实回答。3.欺瞒消费者,但是说不喜欢可以来换款,但是没有说明只能换一口价的。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诱导消费及克重欺诈投诉
我于2025年8月10日在江汉路大洋中心b馆一楼周六福店购买的足金戒指,出现了以下问题: 1.诱导消费。我们本来选的对戒,店员说对戒只能抵扣一口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错报克重,欺*消费者。当天晚上称重我听到的是2.9克,第二天店员说是2.4克,称后实际只有1.65克,少了近1克。而且第二天说电脑里有实际克重,为什么不告知我们真实克重?1.65克的黄金一口价3135元,换算下来1900一克,导致我在不知晓真实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天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纯属欺*消费者。 3.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没有任何地方标注克重,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是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 4.没有发票没有克重。只开了质保单,上面也没有克重,没有主动提供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5.当天买完我说放在盒子里不戴,店员未经允许把价签剪掉了。 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金店诱导消费及克重不符
我于2025年8月10日在江汉路大洋中心b馆一楼周六福店购买的足金戒指,出现了以下问题:
1.诱导消费。我们本来选的对戒,店员说对戒只能抵扣一口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
2.欺*消费者。当天晚上店员称重说2.4克,我听到的是2.9克,第二天称了实际只有1.65克,少了近1克。
3.没有发票没有克重。只开了质保单,上面也没有克重,没有主动提供发票。
4.当天买完我说放在盒子里不戴,店员未经允许把价签剪掉了。
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