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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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便利蜂经济纠纷
我于2025年8月2日下午四点许在北京顺三条便利店购买两瓶三元鲜牛奶,临期且变质,便利蜂已承认产品质量问题,但不依法接受1000元现金的赔偿。仅退款并声明赔偿50元优惠券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购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8月2日晚7点左右在饿了么平台购买便利蜂商店的膳源泽自然半干金杏,商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保质期为12个月,商品已经过期还卖给消费者了,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损失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最低1000元,赔偿我10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便利蜂商品有异物并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7月31日在便利蜂天津陆家嘴店购买了牛肉炖土豆,牛肉上有苍蝇,联系了门店和客服,门店说让跟客服沟通,客服让上传照片,上传照片之后客服一直未回复,我的诉求是要求客服联系我,并按照法律进行赔偿
投诉问题
有异物、服务问题、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便利蜂售卖变质食品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8月1日上午7.30分左右在便利蜂(冠捷大厦店)购买皮蛋瘦肉粥后吃出酸味,变质食品,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索赔1000元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处理中
购买包子吃出异物,商家处理不当
本人于7.18日在天津市河西区创展大厦便利蜂购买一个酱肉大包,并从中吃出异物塑料片。本人配合商家将异物寄到其生产商,但是商家拒不承认是他们的过失。并试图以5块钱优惠券,来搪塞消费者,无视食品安全,无视消费者权益,行为十分恶劣。
投诉问题
售后问题、有异物、质量问题
处理中
便利蜂店员服务态度差且退款处理拖延
本人于2025年7月29日23点42分左右,在【天津市的便利蜂(海河大观店)】购物时,遭遇了服务态度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当时我所购买的加购商品需要店员从仓库拿取,我多次向店内当班店员礼貌提出协助需求。每次提出时,店员均点头表示同意,但始终未停下手中的工作,自顾自地整理货架,甚至优先为比我晚到十几分钟的顾客找东西,期间还不停用眼神瞥我,始终未对我的需求提供任何帮助。 在我的不断询问下,店员才磨磨蹭蹭地告知:“那你找不到应该就是没货了吧”,之后未给出任何解决办法,也没有主动提出退款。直到我再三要求退款后,才完成退款手续。在此期间,我耐心等候了约15分钟,但因该店两名店员态度敷衍、不解决问题,最终未能顺利购买所需商品。 作为消费者,我理解店员工作可能较忙,但多次明确求助后被“口头答应却无实际行动”的敷衍对待,不仅耽误了我的时间,也让我感受到了不被尊重。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事进行处理,督促该店规范店员的服务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售后问题
处理中
便利蜂恶意克扣工资并推诿责任
本人于2025年6月12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便利蜂超市(张家湾环湖小镇店)便利蜂办理入职,随后6.16日开始上班本人于6月22日提交离职申请 因为我的直系领导要求我提离职就是店长其中不存在任何恶意离职的问题。本人在职期间勤恳认真,未发生任何问题,而且便利蜂公司对新人会有长达一个月的“新人保护期”,意思就是第一个月内发生的任何问题都不会涉及到新人的工资问题在这期间都是12个小时其中本人6.13号并无班次共计一天公司按结算工资夜班23一小时上班四天每天12小时一小时23共计1104元本人在7.15日并未收到本人应有的工资恶意克扣本人工资,本人在职期间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本人曾与便利蜂公司的客服询问过此问题,她们说工资问题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让我去找以前的直系领导,也就是店长。可是工资又不是店长给我们员工发的,都是公司给我们发,而且我6月份就离职了,现在我的员工ID已经不能登陆便利蜂的员工系统了,店长也就没办法给我查询工资问题而且我6月份一共就上了四天班大部分时间都不是我上的我上夜班12个小时一共就挣一千多块钱 然后收不到所发的工资,之前面试签合同也并没有人跟我说要扣工资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虚假宣传
已完结
便利蜂关东煮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7月11日6点40分33秒在便利蜂(琥珀天地店)购买关东煮一份,出现两只虫子的异物问题,侵害了我的身体健康权益,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停业整改卫生问题,保证食品安全。安照法律规定予以消费者支付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已完结
便利蜂关东煮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6月25日14点在首开熙悦睿府店的便利蜂购买了一份关东煮,食用时发现食物中存在异物,这严重侵害了我的食品安全权益。当时购买后因疏忽忘记付款,后续主动联系店员,告知购买的物品详情并重新下单,通过加微信转账完成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我的诉求是便利蜂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我一千元。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已完结
投诉便利蜂退款纠纷
我拿了一个东西,收我三个的钱。然后半天也不给我退。疯了吧。投诉给我退钱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售后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