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福换款被多收费且服务态度恶劣
起因:我和我老公带一个在长沙金大福买的价值2048的金榴莲,去复兴街金大福换款式
过程:到店里我们和导购员说忘记了购买的价格,我和我老公要查手机付款记录,导购员一直说“不查也没关系,同品牌也大差不差,她们基本能算出来”。我老公查记录时,导购员一直引导消费,说“不用查也没事,她们都能算出来,让我先看款式,看了款式才能说其他的”,还一直在按计算器算价格。我选好一个1950的款式后,导购又说金榴莲的价值能抵多少钱;因为她一直重复,我老公就没找付款记录了。结果是:在长沙2048买的饰品,回双峰换款选了1950的,还补了268块钱,这是欺*消费者不懂。
结果:20:30出她们店(她们21点下班),我21:23和她们说“不换了,退款”,对方不同意;我说“退我补的268,或者换贵一点的”也不行。
几十分钟原封不动,这点消费者权利都没有嘛,早上来她们店里导购员态度超级差,然后就是直接不理 打老板电话问他是不是老板他说不是,但是就一直问发生了什么事,就是一个不敢承认 然后让我去店里找导购员解决 然后就是直接挂断 搞笑的事我在他们店里没人来解决 直接就是一个没人理,拖延时间把顾客当成皮球 然后得不到解决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金大福销售虚假克重诱导消费
9月27号我去金大福珠宝买黄金戒指 我让他给我推荐一个2000左右的 销售员给了我一个2500元标价左右的金戒指 我当时很明确的问她戒指是多少克重的她也拿去称了一下 明确的跟我说这个戒指是有2.1克重的 但是她跟我说这个是按件卖的我当时也没多想她帮我称了也跟我说了这个戒指有2.1克 到最后2200元交易拿下戒指了直到11月23号我想把戒指卖了 我拿去回收店 测量一下结果只有1.46克重量 我当时就联系金店老板老板说在开车没空明显是在逃避问题 随后我联系了金店的销售员 我跟他们说了事情的经过他们同时也在逃避问题 先是跟我解释说可能是当时的销售员没有经验连着标签一起称重的但是我记得接待我的是店长 随后他们解释说没有支付的都是和标签一起称重的 哪里有金店卖黄金连着标签一起称重的 我就说你们是不是没有解决方案了他们就一直在逃避问题 我只能联系你们帮我处
理了发老板消息也不回复 希望三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告知义务。我在购买时,导购未告知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的区别,也明确告知克重,导致我做出了错误的消费决策,这属于诱导消费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足银手链两次断裂且维修拖延
我于2025年6月7日在贺兰新百中心金大福购买了一条300元足银手链,7月1日第一次外力击打断裂,送去维修一周归还与我,11月4日第二次自然断裂,没有任何外力干预,从11月9日到11月29日一直没维修好,刚开始是说维修师傅不在我也理解了,后面送去公司维修一周还是未果,维修拖延,质量不好,我非常生气不想要这条手链了,并要求全额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涉嫌价格欺诈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11月23日去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湖街道守珍街138金大福 购买一件金手镯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599元/1克手工费518/1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一开始在看的时候导购员一直重复在给我说这个商品是一克1080元让我误以为这个商品是按克卖的 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懂什么黄金的一些套路 只是当初觉得商品好看 后面花费11999元的价格购买了手镯还私自把吊坠上面的标签摘掉了 走的时候只开具了一张质保单并未主动开具发票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不给予正面回答,扯东扯西,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5.82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在说按克的)不表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达成交易应主动开具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11月23日去深圳市龙岗区金大福(深圳农商银行新南支行店)实体店 购买一件金手镯 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599/1克和518/1g的手工费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一开始在看的时候导购员一直重复在给我说这个商品是5g工艺 让我对黄金有误导 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懂什么黄金的工艺 款式 只是当初觉得商品好看 后面花费11999元的价格购买了手镯 还私自把手镯上面的标签摘掉了 走的时候只开具了一张质保单并未主动开具发票 回去过了两天才发现单子上很小的质量克重才****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5.82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標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我在11月23号在金大福(深圳农商银行新南支行店)实体店购买首饰,被销售人员诱导购买一口价商品,购买全程销售人员未告知克重,多次询问避开回答,买之前一再说明不要一口价商品,然后销售人员说是按克重的,但是回到家两天之后我们才发现商品的质量克重,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外,1万2买了****黄金,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希望可以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金饰无发票无质检被疑以次充好
我于2025年11月18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美花街北国超市负一楼购买了2件金饰。无克重,无发票。其中有件金饰无钢印,无质检,怀疑以次充好。诉求全额退款,道歉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诱导消费且未开发票
2025年11月14日下午,本人在赣州市经开区万达广场内金大福专柜购买金饰吊坠一枚,购买过程中明确想要了解克重,产品标签未标注商品质量,柜员带称重告知有****,我多次表明我要按照重量来对比价格,柜员用差不多,没多少的,标签只有一点点重量等词汇混淆视听,诱导我进行消费,付款后我要求开具发票,柜员答应后只打印了一张货品保证单。消费不足24小时,现诉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换款欺诈,克重不透明
在2025年11月11号下午十二点半左右 娄底万豪金大福珠宝店内换款足金吊坠 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31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我的2.09克黄金换成了他们的1.31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了我一个克重更轻的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大福足金戒指重量不符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10日在进贤县金大福购买一口价足金戒指,我自己用1.96克黄金来购买,还补了120元,结果购买后要求称重1.3克,之后我回家复秤实际1.1克,我要求退款我本1.96克黄金的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