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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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以旧换新业务引发纠纷
2025年8月14-15日,我在厦门市集美区银泰百货周大福(地址: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银泰百货一层,L135号商铺)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旧金回收:我将自有34.4克金镯出售给门店,双方约定旧金单价为887元/克,旧金总价款为29910元(34.4克×887元/克),该款项已用于抵扣新金购买款。 ​ 2. 新金购买:根据门店店员指引,“新金购买克重必须超过旧金克重”,故我购买门店首饰金40.48克,新金单价为1008元/克,新金总价款为44403.84元(40.48克×1008元/克)。 ​ 3. 差价支付:因新金克重(40.48克)较旧金克重(34.4克)增加6.08克,扣除旧金价款29910元后,我另向门店支付差价14493.84元,已完成全部款项支付,门店已向我交付新购首饰。 我要求门店就上述新金购买及旧金回收业务办理 全额退货退款,门店向我退还已支付的差价14493.84元,并返还我原34.4克金镯,我同步向门店返还所购40.48克首饰金。由于严重误解消费,已无继续持有新购首饰的需求,且目前未对新购首饰进行任何损坏、佩戴或二次处理,符合商品退货的基本条件。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大福足金项链多次调货且存在质量问题
我在周大福(欢乐海岸店)8月16日订购了一条足金项链6.16克于8月18日到货,取货够发现商品瑕疵,当日回到店里要求退换货,店员8月19日答复可以调货更换足金项链6.19克,19日调货,预计21日到货店内。今日(20号)店员答复新调货的足金项链6.19克有瑕疵,查询库存后说调货足金项链6.13克。作为消费者不想经历这种一波三折的购物,毫无购物体验,也被商家操纵,付款后,商家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消费者要求退款。商家说要15-20个工作日才可以退款,这合法吗?!货物已由商家门店检查无误面收却要等待近一个月才能退款,要求商家立即退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福手链售价过高且未明确克重
我于2025年7月27日于新疆乌鲁木齐时代广场一层周大福购买手链一条,回家发现手链只有4g,售价却为9600元,打完折也要8730元,1g黄金售价超过2000元,在购买时不知道克重,觉得好看就买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周大福珍珠吊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
我于2011年6月12日,在武汉国际广场二楼的周大福专柜购买了一个白色18K金镶海水珍珠吊坠,是黑珍珠伴色孔雀绿的,共5605元。当时觉得自己还年轻不太适合带黑珍珠就一直放在家没带,想着国广周大福刚刚开业,是大商场大品牌质量不会有问题,就很放心。今年50岁生日拿出来带,一看黑珍珠变色了,而且珍珠和K金镶嵌的两边连接处都有掉色。 我感觉上当了,周大福是以次充好,要求赔偿。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处理中
周大福专柜服务态度恶劣问题投诉
本人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1点多在吉林省吉林市财富购物广场周大福专柜向销售人员询问了解戒指问题,销售不爱理财并声称:“你上网查都有。”请问到周大福购物需要自己在网上把商品了解好了再去直接付款吗,那请问服务员是干嘛使的?该人员服务意识为零,态度极其恶劣,我要求她发自内心诚恳向我道歉并受到应有惩罚!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福涉嫌隐瞒克重及诱导消费
您好,我媳妇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3点11分在甘肃省天水市兰天城市广场一楼周大福店购买了一个吊坠和一条项链,合计是17556元。我下午看她的保单发现克重一共才5.30+2.29克,总计7.59克,按照克重换算是2313.04元每克。贵店显示克重的保证单直接是电子的,所以我过了一天才看到,且我媳妇说她在买的时候和她姐问店员几次这个是多少克重的,她也一直没有正面回应,避而不谈克重,只说了是一口价,并没有提及克重,且也没有开具发票,只说质保单是电子版的,贵店一口价商品以及行为使我对该黄金物品产生重大误解,出于对贵店信任我合理认为该物品应当与其价值相当,但实际上该物品本身克重与价值相差巨大,且我们认为贵店在销售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鉴于此,我们的诉求是退货退款。一口价的也是需要告知顾客克重,没有告知克重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有隐瞒消费者知情权。我们现在的诉求是希望尽快的退货退款。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八条,经营者需如实告知商品真实情况,他们也没有如实告知我们商品的克重,且标签没有任何克重以及纯度信息。 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313.0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上面也未标明克重纯度,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周大福销售货不对板且拒绝退货
我于25年4月26日在微信上与上海宝山万达周大福门店销售徐爱平询问购买黄金摆件寿桃一件,我给她看了商品图片,她告知我这款没现货,调货需要2-3天。经过商议她给我打了店里的小票付款成功,付款金额21800元,当天我在另一周大福店内询问得知,我要的寿桃售价是19620,中间有2180的差价,我找销售理论,她说跟店长请示,然后才把差价打给我,并且整个交易都没有给我开发票。后我在8月初送人时发现她售卖给我的寿桃款式并不是我要的那一款,我要求她给我退货,她拒绝了我,挂羊头卖狗肉,货不对板,没有货但是又想做生意,我要求退货。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以次充好售卖问题手镯
8月5日晚购买素圈一只,支付金额2.9万,我们准备打包的时候,店员说要拿去消毒,消毒完店员只给我们看了手镯的一个地方,我们没有仔细检查其他地方,她就直接打包好放在盒子里,当天晚上回家发现在灯光照射下有严重磕碰痕迹,现在已经怀疑是消毒的时候换成次品!6号老婆生产没有立即去门店换货,7号晚去门店沟通,让我们直接走维权。周大福已经涉嫌消费欺诈,以次充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以次充好,消费者可申请退一赔三!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积分政策混乱且服务差
我于2024年4月购买周大福产品,产生147000的积分(可抵人民币约589元),当时周大福的政策是积分到K分赏平台,然后中间登录周大福小程序,要求把积分再转回周大福平台,中间我没有操作,周大福也没有任何人联系我要怎么处理这个积分,所谓积分政策来回变换没有和顾客进行通知协商,也没有尽告知义务。所以一直在K分赏平台,现在积分过期,联系K分赏平台,只提供积分记录,不进行补录,周大福官方模糊事实,人工客服不出现。服务态度恶劣,售后服务差。积分到期前没有及时进行提醒。对于老客户态度很差。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福诱导付款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我在2025-08-09日17:40分在周大 福monologue店看上一款戒指,店 员说没有尺码,说我交全款可以调 货,等到货后微信通知我来店里试 戴,再签单购买。我在销售的诱导 下,交了全款。销售给了我一个支 付小票。我在当日,微信告知销 售,我不想要了,能不能给我把钱 退了,她没有回答我,我于次日, 又打电话沟通。销售公司我,他们 店没有权限退货。说周一上报公司 处理。我又等到周一,周一我又打 电话给她,她还是推脱不给办理。 我们并没有完成购买行为,也没有 开单、签字。我给总部客服打电 话,总部也说不可以退,理由是只 要调货就不给退,必须购买。我认 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自愿的权 利,强制购买。且对于我而言金额 巨大,希望帮忙沟通解决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