姽婳匠选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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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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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服务合同纠纷及退款诉求
(1)本人诉求为全额退款1001元; (2)事实与理由 ①本人与商家(sister in law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签订摄影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001元,拍摄三套服装。 ②商家要求先付款后看合同,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在支付1001元后,才能看到合同中规定了20%定金条款。该条款是商家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严重妨碍了我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案中,商家在我付款前完全没有提示说明该条款,因此该定金条款应属无效。 ③本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全款1001元。我还未进行拍摄,也未预约拍摄日期,商家未支出任何成本。因此,在我主张退单退款时,商家不得扣留我的任何款项。 ④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微信客服宣传158元两套(均价79/套)写真的低价套餐,*取我到店;到店后拒绝履行低价承诺,诱导本人购买1001元三套(均价334/套)的高价套餐。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承担三倍赔偿。 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在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存在大量差评,于是其故意隐瞒真实店名,使得消费者无法根据平台上的真实评价判断其信誉,其在小红书上Chao美写真摄影的名义进行宣传,小红书号为95****39260并且微信客服提供了模糊的店铺定位,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综上,本人要求商家退还全部金额1001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已完结
摄影服务价格欺诈与虚假宣传投诉
(1)本人诉求为商家全额退定金520元,赔礼道歉,并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2)事实与理由: ①本人与商家(sister in law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签订摄影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598元,拍摄两套服装。本人已经交付定金520元。 ②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微信客服宣传198元两套(均价99/套)写真的低价套餐,*取我到店,我已支付10元活动定金;到店后商家拒绝履行低价承诺,诱导本人购买2598元两套(均价1299/套)的高价套餐。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承担三倍赔偿。 ③商家存在价格歧视的行为。本人支付款项后发现,其他消费者以相同价格取得了内容差异巨大的服务,我是2598元两套服装(均价1299/套),其他消费者是1500元三套服装(均价500/套),商家未以明显的方式公开价目表和产品差异,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④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在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存在大量差评,于是其故意隐瞒真实店名,使得消费者无法根据平台上的真实评价判断其信誉,其在小红书上先以“Superb-拍拍拍”(小红书号为26****67642)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且提供了虚假的店铺定位,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⑤此外,商家还存在其他大量虚假宣传。其小红书账号上发布了大量服装和场景作为宣传照,但实际上拍摄时无法选择宣传的服装和场景。其小红书账号宣传该店为“福州女子摄影馆”,并且宣传视频中的摄影师多为女性,实际上店中只有一名女摄影师其他都是男性。其微信客服承诺“化妆品都是国际知名品牌”、“摄影老师最低五年工作经验”,实际上店内的化妆品多为国产杂牌,而且摄影师工作经验未达五年,五年以上要加钱。 ⑥商家制定了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该合同是商家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商家规定了520元的高额定金条款,但是签订合同时没有对该条款进行任何解释说明,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相关条款应属无效,商家应该退还本人的定金费用520元。 综上,本人要求商家退还全部定金520元,赔礼道歉,并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合同纠纷
处理中
福州台江姽婳匠选摄影合同与收费纠纷
投诉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地址: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6号金钻大厦南、北楼连接体2层81铺位。2025年6月25日我去该公司拍摄写真,价格1700元(前面1400套餐,后面又多三张300),缴费前该店工作人员让我签署的摄影合同有很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什么商家逾期交付精修买家应该不让商家承担责任类似的,都不让我仔细看,说她会跟我讲,直接跳过了很多不利于我的,然后随便讲完就直接让我签字按手印。该公司给我拍摄后不给我电子底片,选片时只让拍摄者1个人去一个单独的小房间选片,不让陪同,在选片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还打感情牌,阻扰我删片(这家公司拍完不给底片且让你选的时候要把没选的直接删除,逼迫你去额外购买),选片也是工作人员操控鼠标,不让你碰使用鼠标,精修照拍摄前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精修超出是130元每一张,但选片时却告知超出可以100元每张,随意改变价格,且店内没有公示价目表。该公司还在抖音账号MAN-TOP摄影(FZ)引流,虚假宣传该店专拍男士,实际上却不是,还有拍女士,该抖音宣传的店名与实际不符,且该店工作人员微信添加我时也不给我准确的该店地址,只给我隔壁高八角的地址,将我诱*到他们家,进去就说他们在微信跟我说好的那个198套餐有多不好什么的,不给底片(在微信中并未提及),交的预订的费用没有退还给我(在微信说好会退还),且他们活动说进店就送的却一件没有给,然后一直跟我说他们店其他套餐,我说想先考虑,店员就一直甩脸色不让走,我认为该店给我乱收费,同样的套餐别人三套加10张精修并且有实体相框和相册1000,我三套加10张精修1400,同等服务却不同价格,搞价格歧视,把我当傻子耍,后面我在网上了解到有很多跟我一样的受害者被这家店所欺*,这家店在网上也是臭名昭著(我认为这也是其不给实际店名的原因),我要求相关部门核查该店并赔偿我的损失。特此投诉,望处理。
投诉问题
乱收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商家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1)本人的诉求为商家返还摄影合同总金额70%(1400元),赔礼道歉,并由监管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2)事实与理由: ①本人与商家(sister in law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签订摄影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000元,其中1500元为套餐费用➕13张底片 500元3张底片加选费。 ②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微信客服宣传198元两套写真的低价套餐,*取我到店;到店后拒绝履行低价承诺,诱导本人购买1500元三套的高价套餐。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承担三倍赔偿。 ③商家存在价格歧视的行为。本人支付款项后发现,其他消费者以相同价格取得了内容差异巨大的服务,我是1500元三套服装,其他消费者是1488元三套服装,还有1001两套商家未以明显的方式公开价目表和产品差异,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④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在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存在大量差评,于是其故意隐瞒真实店名,使得消费者无法根据平台上的真实评价判断其信誉,其在小红书上先以“chao美写真摄影”小红书号为95****39260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且提供了虚假的店铺定位,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⑤商家制定了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该合同是商家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商家在消费者已经支付款项后才给消费者看合同内容,其中偷偷规定了不提供底片,并且规定了畸高的底片拷贝价格(180元/张),本人说过了好几次只要13张底片 一直非要我加价选片 还说一些又不是大学生了都出来上班了之类的话 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相关条款应属无效,商家应该退还本人的底片费用。 ⑥商家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本人在选片环节,商家拒绝让我看缩小图操作电脑,导致我无法分辨不同图片的差异,无法有效选择心仪的图片 ⑦此外,商家的服务质量堪忧,P图完全扭曲了本人的面貌特征,严重不符合大众的一般审美,把脖子P得比头还大。 后面其他受害者找到我我才知道之前叫绝对大咖 综上,本人要求商家退还总金额的70%(1400),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商家价格欺诈及服务问题投诉
(1)本人的诉求为商家返还摄影合同总金额70%(2100元),赔礼道歉,并由监管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2)事实与理由: ①本人与商家(sister in law福州市台江姽婳匠选摄影有限公司)签订摄影服务合同,总金额为3000元,其中1500元为套餐费用,1500元为底片加选费。 ②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微信客服宣传198元两套写真的低价套餐,*取我到店;到店后拒绝履行低价承诺,诱导本人购买1500元两套的高价套餐。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承担三倍赔偿。 ③商家存在价格歧视的行为。本人支付款项后发现,其他消费者以相同价格取得了内容差异巨大的服务,我是1500元两套服装,其他消费者是1488元三套服装,商家未以明显的方式公开价目表和产品差异,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④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在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存在大量差评,于是其故意隐瞒真实店名,使得消费者无法根据平台上的真实评价判断其信誉,其在小红书上先以“super女子写真店”(现又改名为“Girl Lumina Vision”,小红书号为55****8818)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且提供了虚假的店铺定位,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⑤商家制定了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该合同是商家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商家在消费者已经支付款项后才给消费者看合同内容,其中偷偷规定了不提供底片,并且规定了畸高的底片拷贝价格(180元/张),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相关条款应属无效,商家应该退还本人的底片费用。 ⑥商家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本人在选片环节,商家拒绝让我看缩小图操作电脑,导致我无法分辨不同图片的差异,无法有效选择心仪的图片,商家趁机引导我开花呗贷款购买更多底片。 ⑦此外,商家的服务质量堪忧,P图完全扭曲了本人的面貌特征,严重不符合大众的一般审美,把脖子P得比头还大。 综上,本人要求商家退还总金额的70%(2100元),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投诉问题
乱收费、诈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