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课网校退费纠纷及合同问题投诉
我在2023年2月份报考的天一库课钻石协议班,说是特惠价,花了差不多一万七千块钱,五六月份考试家里有事情耽误没去考试,八月份考了特岗没有过,说要退费一分不给退,说不符合退费条件,但是合同签的时候字很小,老师也说不过会退费的,后面八月份说退费又说不符合条件一分钱不给退,我打库课官网留的电话一个男的接了态度很不好,就说退不了别来找我了,合同我只能扫他们的码才能看,发现合同上写的明明能退20%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虚假宣传,课程服务与实际不符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3月25日在库课工作人员引导下在App下单价值3999的库课钻石班课程。但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 报名前所承诺一对一答疑等服务 我本人并未实际感受到 与宣传不符 并未对我起到教学效果 我并没有学完该机构的课程,所购买的课程也没有正式开始 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让该机构按比例给我退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另外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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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退款时效问题,付款无误为何需等待10个工作日
为什么是10个工作日内退款,刚付款还没有什么问题,不应该现在退吗,不应该让消费者去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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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课程内容不符及退款纠纷
我在2024年五月八号下午18:44分在库课网校购买2025广东专升本汉语言网课,在购买之前导购一直有说是与考试内容符合并且会一对一指导,书籍资料也是完善的。在刚开始使用的时候,可能为了误导消费者使用,确实是符合考试内容并且较为详细,但是课程后面甚至大部分为与考试内容相悖以及对本人学习备考过程中毫无作用,书籍内容甚至不完善,缺斤少两,为了不影响备考心态,本人决定考完试后才与对方商谈,结果还网课客服一直重复考纲问题,完全忽视本人所说的课程内容与考试内容相关性以及对本人的毫无帮助这个需求,一直不愿意正面直视问题。因为本人前期确实有使用该校网课,故本人只要求退还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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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课程退款及发票问题投诉
2024年报的网课但是真正开始是2025年4月中下旬看课一共看了十几个小时也没有开发发票服务也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因为要去实习要求退费老师说时间太久不让退一共交了3533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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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专升本课程服务不对等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25年3月X17日在库课网课平台购买专升本课程,出现服务不对等 不一样的问题, 侵害了我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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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课程质量差且拒绝合理退款
我于2025年3月6日22:45分,在此机构购买后网课后使用,发现里面的老师一直在对着ppt讲,毫无意义,对我个人的帮助一点也没有,也不知道她画的那个是重点,我想退款,那个老师加了人之后,填了个信息就没人醒了。客服以购买时间超过三天概不退钱的霸王条款要挟并且态度嚣张让我随便举报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这属于通过格式条款单方面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要求退款的合法权利,应无效,我要求商家退还除不超过300元的教材费以外剩下的3094 元。还有我现在的录播课是预售送的,所以除了书,我并未使用该订单的所有产品。商家违法点: 格式条款无效: 商家以“购买超3天不退”为由拒退,该条款未在购买前以显著方式提示(如加粗、弹窗),且单方面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未履行服务却占有全款: 本人未获取任何课程服务,商家拒不退款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所述的“强制交易”。我强硬要求退款 (附 订单截图 付款截图与课程未使用截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教学质量差且与报名承诺不符,要求退款及赔偿
老师回复不积极,敷衍,没解答疑问,经常不在线,还分下班放假时间……问老师拿电子资料,发的还是多年前得,最新的竟然没有,根本不符合当前考试的,后来还是自己去网上找的,后来换专业,书本资料让自行购买,报名前招生那边说包含所有资料费,总之报名费后教学质量和服务有很大出入
而且报名的是筑学机构,后面莫名其妙老师和课程都换成库课的了,不管怎样,我以上说的问题也都是出自库课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退还费用并额外赔偿三倍金额,最低500元)。
希望退还至少2000元费用!否则联合同期学生一起坚持法院起诉!同时希望政府严惩此类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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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库课网校SVIP课程服务不到位且沟通无果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3月18日购买了库课网校的svip课程,买了几百个小时的课程我只听了21个小时,由于该课程当初承诺有专门的督学老师和答疑解惑老师,但是他们并没有尽到职责,把我拉到了一个答疑群里,我本人社恐不愿意在群里发言,督学老师也没有尽到责任义务,一年之内莫名换了多个老师,也没有做到每天督学的义务与责任,导致我根本听不懂课,与该机构老师沟通后,他们竟将责任全都转移到我的身上,说我不会举一反三?我与该机构并没有签署任何合同,该机构当时也没有跟我说过不满意72小时内全额退款。我与其理性沟通后无果,我之前只要求部分退费。现在该机构老师对我态度恶劣,跟最开始卖我课的时候判若两人,对我道德绑架,我要求该机构立即进行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库课网校违规拒退网课费用,要求依法退款
2024年9月9日,在库课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65号附5号河南省发农展和改革*培训中心二号楼4层此机构提供的库课网校app上购买网课
(名称:2026年山东专升本大二畅学班) (订单号:sn20****09223d814s*)后从未使用,2025年3月28日下午16.32分打电话给商家客服,客服却以购买时间超过三天概不退钱的霸王条款要挟并且态度嚣张让我随便举报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这属于通过格式条款单方面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要求退款的合法权利,应无效,我要求商家退还除不超过300元的教材费以外剩下的 1779.2元。商家违法点: 格式条款无效: 商家以“购买超3天不退”为由拒退,该条款未在购买前以显著方式提示(如加粗、弹窗),且单方面排除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未履行服务却占有全款: 本人未获取任何课程服务,商家拒不退款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所述的“强制交易”。我强硬要求退款 (附 订单截图 付款截图与课程未使用截图✅ 课程进度为0%(附:后台学习数据截图);
✅ 未下载任何课程资料(附:云盘/本地存储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未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商家未提供任何服务,合同目的未实现,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
2. 商家格式条款多重违法,自始无效
违法点1:商家在购买页面(附:购买时页面截图)未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3天不退”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格式条款需显著提示”)。
违法点2:该条款单方排除消费者解除权,属于《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霸王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处罚。
违法点3:商家客服声称“随意举报”(附:录音/聊天记录),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故意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
3. 商家涉嫌强制交易
商家强制捆绑“不退不换”条款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定义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利用格式条款侵害公共利益,且支付时未提供发票服务,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并且商家拒不回复和处理,客服态度嚣张恶劣
我要求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者权益,立刻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客服电话难接通、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