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擅自更改运输方式导致生鲜水果可能损坏
网友保保_yA6T2nsL
您好! 我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通过顺丰快递从绥棱寄送生鲜水果至北京,明确要求采用空运方式,并且在寄送过程中,顺丰工作人员经过核验后确认该水果可以空运,同时收取了相应的空运费用 28 元。然而,6 月 23 日凌晨 5 点,我父亲却突然收到顺丰 6 元钱的退款,退款理由竟是货物不能空运,只能陆运。更令人气愤的是,顺丰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并未提前通过电话告知我们,直至 6 月 23 日上午 8 点我拨打顺丰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后,才收到短信通知,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寄送快递时,我们已经如实告知了物品内容,并且顺丰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检查,当时并未提及该水果不能空运。如果顺丰在寄送前就明确告知水果不能空运,我们肯定不会选择寄送,因为陆运的时效性无法保证生鲜水果的新鲜度,很容易导致水果损坏。然而,顺丰在未与我们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运输方式改为陆运,这不仅违背了我们的意愿,也增加了货物损坏的风险。由于陆运的时效性相对较长,我们担心收到的货物会因为长时间运输而变质损坏,这将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顺丰快递在此次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过检查货物已经确认货物可以空运了,结果在中转站未提前告知货物不能空运,擅自更改运输方式;二是未尊重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单方面做出决定;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提出以下诉求:一是要求顺丰快递赔偿货物总额,以弥补我们因货物可能损坏而遭受的损失;二是要求退还已收取的快递费用,包括空运费用 28 元,因为我们并未享受到相应的空运服务; 联系电话 182****7438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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