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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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朵酒店霸王条款未显著提示拒退款
本人于*期在亚朵生活小程序预订3间客房,入住日期2026.06.01,订单支付完成。 下单页面“不可取消、不退不改”仅以普通黄色小字显示,未加粗、无弹窗、无醒目提示,完全不符合“显著方式提请注意”的法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496、497条,该条款属于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现因行程变动无法入住,本人未消费、未入住,酒店房间可再次出售,无实际损失。但酒店及*台拒绝任何退款、拒绝改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 1. 全额退还3间房费用; 2.责令亚朵整改“不可退”条款,依法履行显著提示义务。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亚朵沙湾古镇酒店拒退未入住订单
我要投诉广州番禺沙湾古镇亚朵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道西环路1522号荔德都汇B2c店),我是(在那个陆陆网*台)预定2026年05月01日入住的客人,由于5月1日当天路上太堵车无法正常到达这个酒店入住,当天我也取消了订单,但酒店也未退款,酒店方也没有打电话通知不能取消。向酒店反馈后未解决,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并致歉,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亚朵酒店虚假宣传榻榻米冒充大床房
本人于2026年5月14与16日过(*台)预订了该酒店的行政大床房。花费1417元到店后,前台带我入住的房间是榻榻米房型,与预订的“大床房”明显不符,属于虚假宣传。 我提出换房后,前台称没有中间位置的房间,只提供了尾房。在我继续沟通后,酒店经理态度恶劣说不存在欺*,但整个过程态度恶劣,酒店经理出尔反尔,甚至叫来民警,试图利用他有熟人民警的进行施压。然后我再打给电话被转接至酒店前台。 该酒店存在以下问题: 1. 虚假宣传/欺诈:用榻榻米冒充大床房,以次充好。 2. 合同违约:预订后无法提供符合描述的房型。 3. 态度恶劣:经理嚣张、出尔反尔、浪费警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本人要求: · 酒店承认其虚假宣传行为; · 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退一赔三赔偿; · 酒店经理就恶劣态度向我道歉。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亚朵酒店未履行合同致房间未打扫
我要投诉亚朵酒店(温州印象城市府路亚朵酒店),我是在去哪儿*台预定2026年5月22-24日入住的客人,入住期间遇到房间未打扫,半夜十一点打电话才来打扫,水,洗漱用品都没有补,向酒店反馈后未解决,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当天房费并致歉,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京东预订亚朵酒店未入住被标已入住不退款
我昨晚23点21分在京东app预定了天津站津湾广场亚朵酒店的房间 但由于行程有变 半小时不到24点之前就想取消订单 但是京东*台就已经显示已入住 不让退款 我立刻与酒店沟通想退房 但是酒店说 我是第三方*台定的只能找第三方*台取消房间 酒店表示没收到款 第三方*台告诉他整完取消 但我不知道第三方*台是谁 我只知道我在京东预定的 就打电话给京东客服 京东客服说申请取消 结果今天上午跟我说 取消不了了 我的订单显示已入住 但我并未入住 京东也表示无法提供第三方供应商是谁 目前就是 酒店让我找第三方 京东又不告诉第三方是谁 我既没入住也不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亚朵杭州武林广场店未履约致入住延误
我要投诉杭州亚朵(杭州武林广场沈塘桥店),我之前在亚朵APP定了4.25号的酒店,入住当天我一点多到酒店后没有成功办入住(约定是两点),让等一个多小时,于是一直等到四点再次去办入住,依然没有成功入住说没有房间,一直等到五点多才给办理入住,酒店未履行服务合同。 多次打亚朵官方电话(亚朵官方可查到电话记录),但亚朵集团依然不处理也没有人联系。 我的诉求:1、亚朵酒店进行赔偿 2、亚朵集团进行道歉 3、亚朵对于此类事情后期的服务提升方案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亚朵酒店擅自改订单、发票金额不符
亚朵酒店擅自修改订单涉嫌欺诈、欺瞒消费者投诉,发票开具金额与实际不符投诉 2025年12月19日-21日,入住南京市博物院瑞金路轻居酒店,两晚订单总价622元,现在开票只能开215元,联系酒店拒不整改,造成我多次沟通无果。 必须立即恢复并赔偿我多次沟通时间精力损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发票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亚朵酒店擅自修改订单剥夺评价权
亚朵酒店擅自修改订单涉嫌欺诈、欺瞒消费者投诉 2026年5月16日,我与同行人入住南京博物院瑞金路轻居酒店。 退房后,我准备在亚朵小程序上如实发表对该酒店评价,发现订单已经被酒店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改为他人代订。侵犯我作为消费者应有的评论的权益,酒店故意逃避责任。 后5/17我打电话给酒店,酒店称是误将入住人改为了同行人。但我让同行人检查后,发现并没有累计相应的积分,同时,系统也未恢复我正常评价权利。 对于这样剥夺消费者权利,损害会员权益,欺瞒消费者的行为,希望对贵公司立刻处理并赔偿我处理事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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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亚朵敦煌酒店电路故障致安全隐患及服务缺失
本人于2026年4月28日在小程序上预订了2026年5月6日-5月10日共5晚的敦煌沙洲夜市北门亚朵酒店(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阳关中路499号)的尊享大床房,并于2026年5月6日下午入住。5月7日凌晨12点多,我们发现房间内的灯全部无法关闭,所有灯具开关都没有反应(有视频和照片为证),我们马上用房间固定电话致电前台,打了几次才有人接,说是会安排维修师傅上楼查看,但等了将*半个小时都没人来,期间再次致电也还是反馈让继续等待;在我们刚走出房间准备下去一楼前台时,听到另一个房间的客人也同样在反馈出现无法关灯的情况;我们去到一楼前台发现当晚只有一个人员值班,她说自己不清楚机房钥匙放在哪里,需要打电话向上询问,最终前台人员拿到了钥匙并让安保人员上楼打开机房关闭总电源,此时距离我们发现问题已经过了将*一个小时,并且从头到尾没有维修人员出现,安保也只是重启了电源,短暂地恢复了开关使用,并没有进行维修,即房间整一个晚上都存在安全隐患,这已经严重打扰了我们的正常睡眠和严重影响了入住体验。 5月7日白天经过协商,酒店同意为我们更换了一个新的房间,但一直未主动告知线路故障问题的处理结果,且在后面的续住中,客房服务员一直未及时补充牙膏、护发素等洗漱用品,需要等我们反馈给前台后才补充,也是非常影响住宿体验。 基于以上电路故障和洗漱用品未补充的情况,我们与酒店协商要求退回5月6日当晚房费,酒店承认存在以上服务问题,但不愿进行退费处理。 特此投诉,期望相关部门可以追究商家责任,我的诉求是:酒店在3个自然日内退回本人5月6日当晚房费,即退回本人支付的502元款项,谢谢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亚朵酒店隐私设计缺陷及处理敷衍
本人王女士与同行人沈先生,于2026年5月10号凌晨00:20左右入住烟台大学万象汇亚朵酒店,于下午2:20左右退房,通过美团*台支付332元。 下午一点多起床准备退房,知道天气好,打开窗帘,想晒晒太阳,刚打开我去厕所,回来转头就看见有位男士,坐在对面楼梯上拿着手机,还有在走动的人,当时我未着衣物,我吓得赶紧关窗帘。由于房间位于二楼,且窗户与外部区域之间无遮挡、距离非常的*,处于外部可直接观察范围内。窗外距离*到外面的人和房间里的人完全能互相看清。楼下有人经过、有人停留的时候,室内更是谈不上什么隐私。谁住酒店不在乎私密性和安全性?别说没穿衣服,就算穿着衣服在房间里,谁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一举一动吗? 酒店在入住前未对该房型存在的外部可视隐私风险进行任何提醒,也未采取有效遮挡或隐私保护措施,已经对我们的入住安全感及隐私体验造成较大影响。 最让人失望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酒店后续处理。事情发生后,酒店方没有第一时间认真处理,反而强调“有纱帘”“可以不拉开”“应该没有偷拍”仿佛顾客正常拉开窗帘是错误的一样。全程都在表示“没有造成实际后果”,完全不理解顾客受到的惊吓和心理不适。店长更是雷霆发言,我们有纱帘和窗帘,我们纱帘保持关闭就可以了。我请问呢?窗外能看到房间内部,是酒店的设计和管理问题,不是顾客“没拉纱帘”的问题!我想要的处理方案,退房费+道歉+精神损失赔偿。酒店给我的处理方案,赔偿我99加一个一百多的枕头? 酒店最基本的隐私安全都做不好,出了问题后第一反应不是道歉和补救,而是推卸责任、弱化问题,用一种极其敷衍的态度对待顾客情绪。如果一家酒店能让客人住到需要时刻提防外面的视线,那它的问题已经不只是“体验不好”这么简单了。 出现事情后的处理态度,比事情本身还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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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