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重庆店隐瞒克重高价销售
我今天下午四点多在重庆市兴科大道老凤祥想要以旧换新,我拿出了耳钉、项链、吊坠,店员拿走后仅告知我可换一口价九千多的黄金,并直接带我挑选款式,在销售过程中,向我推销一口价3000多的戒指、5000多的吊坠,并且店员故意隐瞒黄金的克重,在明知我是学生、第一次购买黄金的情况下,每次在我询问克重时都迅速转移话题,并在我购买后微信询问时仍然转移话题,可以回避克重问题。我自己发现吊牌中藏有克重,计算发现戒指和吊坠的价格为2207一克,金珠的价格为3300一克,远远超于市场价。我深感自己受到欺*,晚上九点多就询问是否能退款,店员以各种借口拒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徐州金地店换金乱收费
我在2026年3月10徐州金地老凤祥买了金挂坠 拿我以前的金子换的 我自己的金子是4.27克 新金子是4.16克 然后我的金子它按俩个价钱回收 我不知情 买完之后才发现账单不对让我亏了好多钱 买的时候还问她了要加金吗她们说不用买完之后才发现加了3克金子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缺斤短两涉嫌欺诈
投诉商家:
昆都仑区福凰祥饰品店(个体工商户)
商家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乌兰道融资商场一楼老凤祥专柜
投诉事由:商家在贵金属饰品以旧换新过程中,故意隐瞒新金克重、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存在缺斤短两、欺诈嫌疑。
事实与经过:本人于2025年6月19日,在该商家门店参与饰品以旧换新活动,本人提供的旧项链实际重量为2.92g,想换一3D硬金手串,当时店员查看后告知金重量约3g左右。活动结束后,商家向本人出具小票,但小票上未标明新换饰品的任何克重信息。2026年,本人扣开新换项链的标签后,发现该新项链实际重量仅为1.08g,与本人提供的旧金重量相差1.84g,该差距远超黄金饰品合理允差,绝非正常损耗。
事后,本人携带新金饰品前往该商家沟通,商家却改口称新金为一口价商品,不按克重销售,拒绝承认当初告知过新金克重,也拒绝就克重严重缩水问题进行合理处理。期间,本人提出查看当日交易监控,商家称无法调取;本人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因商家拒不配合、无法提供监控记录等相关证据,市监部门以“无充分举证”为由未能有效处理,现向继续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家违法违规点:1. 无论新金是按克销售还是一口价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金属饰品标识规范》,商家均有义务如实标明贵金属饰品的重量、材质、成色,该商家未在小票标注新金克重,也未口头明确告知新金实际重量,严重侵犯本人知情权;2. 本人以旧金(2.92g)以旧换新,换回的新金仅1.37g,重量严重缩水,商家无法合理解释该差距,且拒不提供当日旧金称重记录、交易台账等,涉嫌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3. 商家在交易时告知新金约3g,事后却否认该表述,前后态度不一,存在虚假陈述嫌疑。
投诉诉求:本人要求商家履行以下任一合理诉求,限期3日内予以答复并落实:按本人旧金重量(2.92g)与新金实际重量(1.37g)的差额(1.55g),为本人补足对应重量的黄金饰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新余店黄金戒指克重不符、价格虚高
2026年1月20日在胜利北路(解放东路一抱石大道老凤祥(新余步步高百货店)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戒指,总共支付了5649元(已附图),市民表示其购买时店员江燕(联系电 话: 189****8674)明确向本人承诺该戒指重量为3克左右 带标签称重 本人问过怎么可以带标签称重呢 ,店员表示标签不重,本人是买的黄金又不是买的标签,但其*期将黄金拿去称重,发现戒指重量只有2.68克(已附图),与店员承诺的3克左右相差0.32克,误差远超合理范围,且核算后该商品单价高达2107.84元/克,远超当日足金市场均价(约480-500元/克),价格严重虚高,其与店员沟通,店员先以不是按克重卖推诿,后又虚假陈述当时称过且双方确认,拒不承认误导消费的事实,拒绝全额退款(已附图)。诉求: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商家给其退货退款,并对商家售卖的黄金戒指克重与实际不符的行为按照规定
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三乡店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且隐瞒克重
2026.3.5(老凤祥三乡专卖店)购买手链、项链、戒指,共计35578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进店后询问预算后直接将我带入一口价商品柜台,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要求称重告知黄金克数,店长及导购均不予告知,说“不能称重”“无法知道”,回到家后,查看只有质保单且没有发票,质保单上面没有标明克重,商品标签也没有给我,故意不让知道克重信息,回家发现换算下来2600多一克,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期间询问黄金克重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碎冰冰戒指佩戴半月脱落
我2.14号在老凤祥买了碎冰冰那款戒指 佩戴半个月 出现脱落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东莞国贸店隐瞒银镯克重及霸王条款
本人在3月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国贸城老凤祥店购买了一对足银素圈手镯。作为一名首次购买白银的消费者,我有权知晓所购商品的全部信息。店员未明确告知该银手镯的克重,未当面称重且保价单上也未标注克重信息。存在明显的隐瞒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非法使用计量单位。在与店员沟通退款未果后,经电话沟通得知,两手镯总重量不足15克。即便按最高的15克计算,总价1030元,折合一克高达68.67元,严重高于市场报价。上述行为严重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存在隐瞒商品重量、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此外,该店存在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该店所谓“一口价商品不得退换”且不容消费者协商的行为,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依法无效。本人诉求如下:
1. 请求对所述商品成交价进行全额退款;
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3. 该“一口价”销售行为使我对商品产生重大误解,认为其价值与价格相当,但实际克重及工费与价格相差悬殊,交易显失公*;
4.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该交易行为显失公*,存在重大误解,属于法定可撤销的合同;
5. 希望店家能够做出退款处理,或更换为银价合理的产品。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句容店售银手镯缺克重、有瑕疵拒退
26年3月2日,我母亲在老凤祥银楼为我买了一个银手镯价值2516元,没有开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单据上只有价格没有重量。回家之后给我,我看到该手镯有多处划痕和发黑的情况,3月3晚上我去该店要求退货退款,该店以次充好,质量有问题,买回来就是发黑有划痕的,店里不同意这个要求。
我投诉:
1、该店质保单上仅有价格没有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应当真实、全面这一点”。违反价保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注明商品品明、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克重属于规格,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手镯有明显的瑕疵,依据消保法第二十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号协商时在我强烈要求下进行了称重,该手镯仅有24.75g,隐瞒重要信息,诱导我母亲进行消费,涉嫌消费欺诈
该店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南大街13号义台街·五彩城F1层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漯河店金价工费未明示涉嫌价格欺诈
在2026年2月15日,在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人民路新大新旁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一个素圈的金戒指,店铺诱导消费没有明确告知金价的工费价格,并且戒指的克重是0.94克,加上工费最后付款金额¥2500元,严重怀疑店铺是诱导消费店铺一口价产品,当时购买时候询问金价,导购人员回复1100多元一克,那么不到一克的金子首饰,工费就高达1000多元以上,购买*子前和购买后没有明确告知我产品的具体价格明细,工费的收费标准,以及我产品的工费收费价格,致使我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属于诱*行为,包括后续我咨询金店工作人员工费收费价格,金店工作人员没有正面,以及准确回复我,其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工费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性的行为
-应当属于价格欺诈。现在我需要对店铺进行整改处罚,并对我的订单进行退货退款,或把差价返还。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常州吾悦店隐瞒黄金克重涉嫌欺诈
2026年3月1日下午,于常州市钟楼吾悦老凤祥银楼,购买黄金戒指,价格3226,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询问实际克重时含糊不清,说一口价不称重的,要求实际称一下,报了1.9克左右,说会有一点误差,但实际回家称重只有1.27,与店员报的克重相差太大了。随后微信与店员沟通,说是标签的误差。后了解到实际标签上是有克重的,但标签折叠后隐藏起来了,所以店员说的一口价标签没克重就是在欺*,并且要求称重后报了个远高于实际的克重就是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