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金饰消费价格与克数纠纷
我于2025年7月3日在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广场老凤祥购买金饰,进店前已向店员问清金饰价格800元每克。在消费过程中,店员推荐一口价黄金(第一次买黄金,不清楚一口价与实际克数区别),除了手镯之外所有金饰为吊牌价黄金,付钱时询问总克数,店员说63克左右,无复称。回到兰州之后进行核算,总克数只有44克左右,打电话进行询问,店员拒绝退款。了解之后才发现是一口价黄金,消费过程中店员没有讲清具体差别,也没有询问任何克数问题。消费完成后第二天才告知吊牌价,而且换克数有折旧费等问题。诉求:全额退款或者更换克重产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兑换克重欺诈投诉
我于2025年7月1日在贵阳市大营坡益田假日L2区老凤祥旧金换新金以6.19克黄金换每克999元一克黄金的换同等价值的黄金,兑换时商家没有告知兑换商品克重,兑换商品也未标识克重,质保单上也没有标识克重,回家发现明显和我的克重明显不对等,误导消费行为,属于克重欺诈,隐瞒消费者知情权,诉求: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销售误导消费者购买黄金
我于6月30日在常州市万象城老凤祥黄金,明确与销售讲我们要购买按克计算的黄金,销售也知道我们要按克买黄金,销售和我们说这个黄金8.8克,价格是7347,和方式900左右价格的黄金基本一致,在销售的误导下成交然后回家发现黄金不是按克的,而是5g按件计算的黄金,销售没有和我们讲真是按件计算的,也没有告知我们黄金的具体克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经营者必须提供商品的规格、重量等真实情况。 销售未尽到告知义务,且误导消费者以及已经构成欺诈行为 现在要求门店退货退款,并道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珠宝绿幽灵商品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6月29号在拼多多电商平台,在拼多多百亿补贴中的老凤祥品牌商家处购买了珠宝绿幽灵产品,订单号为250629-3795****,商家买的产品与其宣传图品质完全不同,我购买的产品宣传图为图1,图2品质,实际到货为图3,图4品质,明目张胆诈*消费者,商家这种明目张胆的诈*消费者的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明目张胆的诈*,是拼多多官方联合品牌方,联合诈*消费者。我要求其假一赔十,该商品我不想退回,需要他们付出代价后才退回
投诉问题
假货、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霸王条款 不是足银9999
在昨天6月30日得下午我在万达金街西口老凤祥金店购买了一个个银手链当生日礼物 原价1750 店长为了凑业绩给我1400的员工价卖我 在此期间我问他这个手链的克数她始终不跟我说 一直以这是工艺品不按克数卖来推脱不告诉我实际克数 购买以后签票时才告诉我银首饰已经出售不退不换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我因为也是第一次购买金银首饰不懂 直到昨天回家 家人同事告诉我说我被*了 价格太贵 (这个手链是45克左右 ) 都劝我去退了 于是今天7月1日我下夜班下午去了店里 店长以这强硬的店规不给我退款 而且首饰不是9999足银 还含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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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虚假宣传及价格纠纷
关于老凤祥(曲靖万达店)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商家名称]老凤祥(曲靖万达店)[商家地址]麒麟区学府路361号万达广场曲靖店F1层,本人的男朋友在2025年6月24日晚十点购买了该店铺的黄金素圈戒指,当时询问商家具体克数,商家故意隐瞒,回家后诉求人发现只有1.21克。6月25日早九点半前往商家进行协商反映,但是商家不承认,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
2,未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标价2360的商品实际克重1.21,工费达到了939多,远超于市场的定价标准。
3,作为金店销售人员为什么不以准确的克重告诉消费者,严重影响消费者知情权和合法利益。
4,综上所述该商品购买12小时以内末佩戴过的情况下,存在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且主动协商退款为由拒不退款,故申请相关机构介入审核,核实商家销售行为是否合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购买黄金项链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
我于2025年6月22号赣州万象城购买一口价黄金,戴上项链一直往后移动,导致勒脖子,申请退货。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饰品价格过高且拒绝退货
你好。我昨天晚上在溧阳华地百货老凤祥买了几个一口价的黄金饰品。当时晚上去的时候,也有其他顾客在里面挑选,我跟我老公还有我宝宝三个人去的,当时本来是带着旧的老凤祥手镯去置换一个貔貅的手串,然后闲逛的时候,店员推荐了一口价的黄金手镯跟黄金项链吊坠。当时他并未告知那个一口价后面的克数,推荐的时候就仅仅试戴款式,然后给我们说了一下价格多少。然后晚上回来以后,看了一下发票跟上面的小的那个贴的商标。价格就是感觉跟市场不符合,价格比一般市场行情都贵很多。比如他的那个手镯,14.709克的手镯,他卖到19123。那个黄金项链3.66克他卖6405。还有一个葫芦的吊坠,3.913克,他卖7760。这个是远远高于市场价位的。然后这边我跟他三个一口价的东西申请退货退款,他们不同意。嗯,然后这边我就想咨询一下,商品未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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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消费售卖非足金
武汉武昌区亲橙万象汇二楼老凤祥店,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导购诱导消费者购买非足金项链,在2025年5月15号15:00左右在亲橙万象汇老凤祥店内购买足金5G工艺项链,花费3666元,现6月25日发现非足金项链是18k,我在询问导购时,导购承认错误,但是以我购买一个月不支持退款,导致我在不知晓材质情况下以122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18k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非足金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材质,售卖时不告知消费者材质,以足金的价格卖我k金!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吊牌也有意遮挡,没有拿出来给顾客看,购买完成也没有主动给我发票和证书,全程被误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材质,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5)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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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老凤祥专柜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开发票
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本人弟弟在6月19日进店南宁市良庆区五象万象汇老凤祥专柜购买耳环。售价2357元。购买中未告知具体却以大概的词语来告知克重,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告知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2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②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20日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以大概克重和发票的事情,全程已录音,店长拒不承认,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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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