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金戒指虚假宣传及乱收费
我于2025年12月17日在包头市老凤祥店购买了金戒指一枚价格为2097,购买过程中,服务员一直说的是1g多,没有说明具体重量,且没有说明此价格包含高价加工费,我希望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以一口价误导克重换款
我于 2025 年 12 月 9 号在辽宁沈阳于洪新玛特一楼老凤祥金店以克抵克换款被柜员何银凤以一口价将我的 2.34 克旧金换成 1.29 克一口价产品,当时我还特意问何银凤多少克并未告知带有标签称重 1.9 克,带这孩子店员就将标签剪下,还诱导我将剩余旧金再换成他们其他一口价,事后我觉得不对将其去其他金店过称 1.29 我才知,返回店内我要求全额赔款或者换成克数与其当天上称 1.9 克并未要求上称 2.34 克赔偿最后店员已 965 克回收一点二九克以 1245 价格将其回收,现在我要求店员将其给我克抵克换款或者返还我旧金,希望*台能帮助我解决谢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乱收费投诉
 我于 2025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凯德茂一层老凤祥金店以旧换新。首先老凤祥对我的旧金测了三次纯度,分别是 999、996、999。于是他们以我的旧金里有杂质为缘由,对我的回收价每克乘0.9。这导致我亏损了 1143 元。其次,我挑选的新金项链是 4.38 克,工费为 1723,*均下来一克是 300 左右。但是按照市场价标准,一克手工费顶多 200。由此,我亏损了 847 元。最后,以旧换新,老凤祥收了我每克 145 的折旧费。但是在我咨询其他门店过后,折旧费每克最多收 40 元。由此,我亏损了 1013 元。并且在结算时,我还支付了 384,总共是 3387 元。 补充1. 高工费有上限:老凤祥高端工艺(如非遗款)工费通常不超200元/克,你的新金 5.94克却收超2000元(约337元/克), 已远超品牌高端款式的工费标准,并非“正常高工费”。 2.从行业常规来看,5G黄金的工费标准是每克 60-100元(即使是一线品牌+镶嵌钻石,工 费也不会超过每克200元)。而我的项链是 4.399克,工费却收了1723元,折合每克工 费约392元,是正常标准的4-6倍,已经远远 超出了5G工艺和镶嵌钻石的合理成本范围。 3. 以上说明商家压价、乱扣杂质费等 违规行为。要是涉及金额较大,还能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商家欺诈为由起 诉,要求退差价甚至三倍赔偿。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1月11日我以7051元的价格,在新疆塔城市卓越百盛购物广场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一对足金对戒。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多次询问过柜姐克重,她第一次回答是6g左右,第二次告知****,同时告知我金价大概在1200左右,所以有6g左右,以逻辑来说****是合理的,但是我于2025年12月13日偶然复称发现只有****。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实际重量只有4.16克未明码标价,并且自始至终店员都未告知我实际重量是4.16,一直以****引导我进行消费,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但一直未展示给消费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3.未给我该对对戒价签,未开发票,质保单未标注克重,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黄金手链断裂及售后问题
我于7月20日在惠州天益城广场购买黄金手链一条****,总价消费4260元,
购买时销售一直还一直引导一口价产品,还不肯称重,最后下单前才发现不对,才说不要,要有克重的。
售后问题,买回去一直放着没带,前几天拿来带,带了2天就断了,完全属于质量问题,然后到线下实体店去售后,门店给到的就是霸王条款,一定要买的高于现在的克数才可以置换,服务态度极差,现要求诉求1️⃣按照现有的金价置换,随意按照克数置换2️⃣要求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2月9号21点20分在张家港吾悦广场一楼老凤祥内购买足金项链9000元,后黄金克重只有4.75克,买单之前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付完钱才愿意给我称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94.7/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没收违法所得,全额退款,商家为其消极售后的态度道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重被诉欺诈
本人于2025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创业天虹商场老凤祥专柜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项链,不告知我黄金克重,说她们金价1300+每克,一口价商品是没有标明黄金克重的,说公司规定只有买完单后才知道克重。我买完单13850元,单打出来发现项链克重只有5.28克,*均算下来每克需要2623元每克!远超了行业金价。商家存在欺瞒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商家给我换成克重商品可以不用退货。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换货价格不公要求退赔
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在“老凤祥(中山市火炬太阳城店)”进行换货。店员将本人原价2989元购买的1.22克足金戒指收回,并推荐本人加价535元现金,换购一件0.99克挂坠(标价2679元)和一件0.38克挂坠(标价939元)。
此次换货存在严重问题:
1. 价格显失公*:换货后总支付成本为3524元(原戒指2989元+现金535元),获得黄金仅1.37克,折算单价高达2572元/克,是当日市场公允价(约1325元/克)的1.94倍。
2. 未履行告知义务:销售人员全程未以克重和公允金价为基准进行解释,导致本人在不知情下完成不公*交易。
诉求:要求撤销2025年12月10日的不公*换货交易,退还535元现金及原1.22克戒指的等值价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涉嫌诱*消费及霸王条款
我于2021年8月十号在菏泽万达广场2号门直行老凤祥金店购买一条黄金项链 当时问商家问当日金价金价 商家不告知克重且询问重量时话术弱化明码标价的重要性,误导消费者属于诱*消费(3)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第四百五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该商店拒绝等价置换克重,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诉求:按付款日当天金价进行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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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态度恶劣
已完结
老凤祥手镯变形且服务不当
售货员不当面称重,买的次日戴的手镯也变形,不给免费更换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