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诱导老人消费未明示克重且手写不退不换
我母亲(老人)于2025年3月26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度假区太湖中心老凤祥购买银手镯,此手镯为一口价商品,营业员诱导老年人消费购买,且并未告知克重,收据和标签上并未标注克重,营业员还手写不退不换字样。我的诉求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老凤祥商品质量问题
我在老凤祥买了个玉镯,买回去发现有裂纹,第二天去到店里,他们一直强烈的说是水屑,后来说是给我调换,没有遇到合适的,还有就是没有证书,我要求换货,他们不给换。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销售黄金项链未告知克重且推荐一口价产品
我于2025.2.26在老凤祥购买黄金项链 但是柜台小姐姐没有告诉我黄金的克数 我说要买克数的 他好一直推荐说买一口价的 还说一口价好 完了可以免费换 我年龄小 然后想着朋友生日就买了 回来发现上来没有项链的克数 只有价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
已完结
老凤祥大连柏威年店金项链质保维修后无法佩戴
人2024年10月25日在老凤祥大连柏威年店购买的金项链,在25年3月14日换衣服时候发现项链的m扣有明显质量问题,在经过和工作人员沟通后说属于质保范围内,去就近的直营店金州新玛特店去就可以进行返厂维修,于是就进行了返厂,3月22日打电话通知我已经维修好了,结果去了以后维修的根本没法佩戴,连焊接的焊料都清晰可见,店长却说他们的工艺都这样,一副就这样你看着办的态度。随后和他们的戴经理联系才知道他们其实根本没有自己的工厂,就是去渠道商进的成品货,真是糊弄消费者,一点没有大品牌该有的售后和服务,随后我提出要求同重量置换,然后回复我查一下货,已经过去2天了一点动静没有,真是让人无语。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涉嫌价格欺诈
2025年2月27日老凤祥珠宝以1426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320.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价格欺诈(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黄金项链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3月23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樱花广场大林购物广场老凤祥店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商家隐瞒克重,以〞一口价不算克重”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你赶紧签字撇清关系,且打着赠送名义送的手链 ,实际收款6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克重换一口价黄金导致克重缩水
我于2023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松岗天虹老凤祥天虹店旧金免工费换金中受付兆波导购员的诱导只能克重换一口价黄金,在选购中多次提出想克重换克重,导购员只是带到一口价专柜挑下喜欢的,再导购员劝导下选了一口价5359元的黄金套链,我一再询问重多少克,导购员只是说工艺为一口价,没有标克重,要求称一下克重导购员都没有称重只是一只讲一些劝购话语,用8·01克黄金按当时金价及补了700元差价换了一口价5359元黄金套链。交了费后只给了质保单也没有给我开发票,交费后才告知质保单上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今年2月份导购员又发免工费换黄金的信息,询问当初换黄金的时用8·01克的黄金换成一口价黄金,能不能按当初的8克重免工换克重,导购员说到时候拿旧金来店看再跟店长看能不能申请,3月份有时间拿黄金和质保单过去,导购员称一下一口价套链黄金重量仅4点的克,说要么一口价放大换一口价,要么按套链克重放大换克重,店长也说按质保单上条款换。一未履行提供购货凭证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需主动提供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未开具发票不仅影响消费者维权,还涉嫌偷税漏税。质量保证单主要用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因此,老凤祥的质量保证单并不能作为发票使用。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1. 隐瞒换购规则导购未明确告知“克重换克重”的选项,仅允许更换“一口价”黄金,且未说明换购后克重大幅缩水的实际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价格、重量、换购规则等关键信息。 在换购时发现“一口价”黄金克重远低于预期,且商家未主动提供称重服务,属于故意隐瞒关键信息。2. 未明示“一口价”黄金通常以件计价,未标注克重,导致消费者无法计算实际单价。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需明码标价并注明商品规格,未标明克重或单价的行为涉嫌违法。一口价黄金实际克价高达1000元/克以上,远超市场价,但商家未提前告知。三侵害公平交易权强制附加换购条件商家要消费者只能更换价格更高的一口价黄金,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禁止的“强制交易行为”。2. 克重缩水导致财产损失用8克多黄金换购仅4克多的“一口价”饰品,实际价值严重不对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商家行为涉嫌通过误导性规则侵占消费者财产。四、其他违法行为涉嫌霸王条款和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老凤祥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3月15日14时26分在福州市爱琴海购买了两款足金挂坠,一款有和田玉,共计2918元
1.诱导消费 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 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 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 夸大黄金工艺价值 诱导顾客买下一口价黄金 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 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 在付款前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我克数 回到家后 查看质保单 发现标签并被订书机订住无法展开 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 将其取下后发现克数 换算下来两个 一个493.08 另一个466.06 合算起来才959.14 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知道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 卖方应如实告知
3.霸王条款 质保单上规定 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 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 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4.买了不到一周 意外发现和田玉出现黑色的不明东西 疑视假货
5.收款机构跟老凤祥不符
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以旧换新黄金手链断裂要求换新款或退款
我今年3月7日在老凤祥金店,以旧换新(用自己的旧黄金手链,兑换了一条新黄金手链),只戴了 10天,手链就断了4处,我找到老凤祥金店,她们告诉我只可以帮我维修手链,但是我不想维修,我想换一条一模一样新的手链,她们告诉我厂家这个款式不做了,现在是只能维修或者让我在她们店里选个别的款式,我不同意,我当时以旧换新的时候她们每克收取了我10块钱的折旧费,另外还这条新手链还有980元工费,现在他们如果不能给我做一条一模一样的款式,那就把这980元工费,和当时每克10块钱的以旧换新费用一并退给我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广德绥安路店拒绝退货退款且涉嫌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3月22日下午1:55分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老凤祥绥安路店购买一对重****价格1756元的金耳饰,下午四点想要退货退款,到店后店员态度恶劣,拒绝退货退款。我在购买耳饰途中及付款时,店员均未告知不可以退货,发票上也没有注明退款事项。且本人为第一次购买金饰,多有不懂,店员在计算商品价格时并未对我进行讲解,直接用计算器算出应付多少钱展示给我看,我知道的信息只有克重和手工费,发票打印出来才知道价格是799/克。商家销售和售后的种种行为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合理质疑此次交易存在诱导及欺诈。售前如不讲清退换款规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