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苏州永旺店诱导购买一口价戒指
26年4月10号前去苏州市高新区永旺梦乐城1楼老凤祥购买戒指,柜员一直给我介绍一口价的戒指,后来我让她介绍一下旁边柜台的戒指,柜员给我说那边是男士的,所以就没往那边看,后来才知道那边是按克重来算的戒指,但她一直诱导我购买一口价的戒指,当时是不知情的,购买之后只有收据,连标签也没有,甚至连克重也不曾告知,后来得知折后4598就2g,也太离谱了,我要求老凤祥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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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清远店拒开发票且拒退S925银手链
2026年4月11号,在清远先锋老凤祥珠宝店(苏宁易购斜对面)购买了一个s925银的手链,因家长不同意购买首饰品,购买时商家没有当场开具发票,属于违规行为。现在商品完好无损、吊牌没拆、包装齐全,我要求正常全额退款退货,商家不愿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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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以旧换新隐瞒克重、诱导换牌致黄金克重严重缩水
2021,2.4号在临沂市*邑县板桥路,泰沂旁老凤祥,以旧换新,在未告知克重的情况下,刻意隐瞒诱导更换一口价黄金,且用我老凤祥足金换了梦金圆,一个店面员工两家店铺来回转换,我当时告知要换老凤祥,但是最后都给换了别的品牌,这也能接受,后链子断裂,未佩戴,最*想更换说只能更换一口价金子克数,一称重14克黄金还有不到7克,另还有一种换法就是按原一口价金价,换现在一口价金额,也就是说他们店铺的一口价金额在上涨,我的一口价金子价格还是5年前价格,越换克数会越少!且一口价黄金链条发黑,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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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酒泉店隐瞒克重信息引诱消费
4月6日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大街肃州区百货大楼7号门店老凤祥金店 购买价值2573金戒指一枚
1.店家用一些手段,刻意擦除价标上的克重信息,发票单上也没有任何克重声明,引诱消费者消费
2.商品发票回执单里 没有任何按件售卖的声明买家甚至都不清楚此商品 品牌要求是不是按件计费的 引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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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门店私户收款、开票主体不符涉嫌欺诈
商家涉嫌消费欺诈+违规经营:在老凤祥门店消费,却使用第三方私人账户收款、第三方公司开票,与小票主体不一致,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拒绝退款,属于违法霸王条款。现要求全额退还货款17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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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新塘店隐瞒克重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4月5日在龙凤祥(广州新塘永旺梦乐城店)购买一条金手链,详见图1,共付款2720元,重1.29克,均价2108元/克,*期各品牌实物金价在1475左右,详见图2,认为该笔消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存在欺*和误导消费:
1、进店后看款询问克重,销售员回避回复克重,并告诉我带工艺的手链都不按克重卖,只有手镯这种粗加工的按克重卖。(无法律依据,属误导。)
2、我选的手链共有5个小金饰,看款到付款过程都没有看到任何价签。(法规要求:一口价黄金必须标注总价、克重、纯度、工费,不得隐藏、遮盖。)
3、商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中的克重信息全部被红章盖住,不仔细看看不到克重信息。(故意隐瞒、诱*消费)
综上所述,商家首先言论误导消费者,其次没有告知甚至刻意隐瞒克价,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远超于市场价的金饰,希望商家能友好协商,全额退款退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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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处理中
老凤祥昆明路店诱导一口价换金缺票据
2026年4月6号晚上22点左右在昆明路际华广场一楼老凤祥用7.07克,工作人员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诱导消费者以7.07克黄金置换了不到4克的项链,换金当天工作人员未给标签和票据以及发票,不知道项链克重,第二天去要了标签,要求称重才发现只有不到4克,去找她态度不好,不退不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公正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一般黄金一口价并且不给上秤或者说付完款了之后才发现重量不对,就是违反了第10条,消费者的公*交易权受到损害,一口价与正常的克重相差太多,买的时候不告知克重属于不公正计量,且一口价(高于市场正常合理价格),属于价格不合理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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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诱导消费致黄金克重严重缩水
沈阳于洪新玛特老凤祥黄金以旧换新遭套路:10.67克旧金换完仅剩4克多,品牌金店诱导消费太心寒
4月6日,我在沈阳市于洪区新玛特商场老凤祥金店用一条黄金项链以旧换新,原本10.67克的足金项链,在店员诱导式推销、模糊折算规则后,最终仅换回4克多一口价黄金,短短数小时凭空少了6克多黄金。
当天我带着10.67克足金项链前往老凤祥,本意是按克重等价换条项链。可店员先是宣称旧金折旧只能按7克计算,又说换克重金需另付200-500元加工费不划算等说辞。将我们引导到标价更高、实际克重更低的一口价款式。当时我看中了一款挂坠,问店员有多重,店员含糊着说大约四五克(实际重量2.69克),在不间断推销与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我稀里糊涂完成交易,换了四样金饰品,全程店员未明确每一款克重。直到离开三四个小时后冷静核算,才惊觉黄金克重严重缩水,10.67克旧金最终只换到4克多一口价饰品,损失远超预期。
交易结束大约四五个小时,我第一时间和店员沟通,提出让商家给出减少损失的诉求,店员说当时我们已经签字,贵重物品不退不换,况且我的旧金已回仓。我提出四点:第一,店员宣称我的旧金按折旧为7克不合理;第二,店员反复说克重金加工费200-500元不合适属于诱导消费;第三,贵重物品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第四,旧金在四小时内就已回仓是欺*消费者不懂行情。店员说她第二天下午班向店里汇报给我方案。第二天店员回复送我点礼品,给我补1克黄金,我拒绝后无奈之下我向新玛特商场投诉,在商场介入调解后,店长给我回话,依然是再多补1克黄金,对我10.67克旧金的依旧坚持折旧为7克,完全不愿正视诱导消费、未充分告知折算规则的问题。最后协商无果,我提出会继续维权,她留了一句“那是你的权利”后置之不理。
作为消费者,我选择老凤祥这样的知名品牌,本是出于对品牌信誉与正规服务的信任,没想到却遭遇行业常见的黄金换新套路:隐瞒折算标准、提高工费成本、话术诱导消费者放弃克重核算,最终导致黄金莫名“缩水”。全程交易中,商家利用信息差与消费者对黄金规则的不熟悉,变相侵占消费者合法财产,既违背商业诚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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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加盟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2月19日,本人携带35.74克旧金到老凤祥加盟店“澜沧金楼”(地址: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1号天隆商城F1),明确要求“以克换克”置换手镯。店员全程只计算抵扣金额,声称免去4000多元工费,但刻意隐瞒新手镯实际克重,未告知“一口价”与“按克计价”的区别,并诱导本人补差180元另购项链。交易过程中,标签及小票均无克重信息。
2月26日,本人母亲到店询问置换规则,店员仍只说“可以用同价格换”,继续回避克重。4月6日,本人到店要求称重,发现手镯仅14.66克——35.74克旧金换回14.66克,克重缩水超过一半。小票加盖“同类饰品调换”章,限制只能换一口价产品,属于霸王条款。
本人到店交涉,老板明确拒绝处理,店员态度冷漠、冷嘲热讽。该店行为已侵犯本人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诉求: 要求商家按“以克换克”原则补足35.74克足金(工费由商家承担),或按当前金价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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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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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钻石大厦店销售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重涉嫌虚假宣传
2026年3月26日购买,在钻石大厦老凤祥金店购买了首饰吊坠,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当时销售并没有告知是克重,销售诱导买了一口价黄金,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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