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涉嫌欺瞒
2025年10月2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五月花商业广场老凤祥店购买黄金项链,共计3889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和《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说“这种不按克重算的” ,并且售后也称不按克重,一直不予告知,出了店面才想起来用克称称取克数,计算下来每克黄金1869.5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1400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虚假宣传且拒退款
刚开始说的是有售后服务,不到半个小时去去退的时候又退不了了,然后他给我说,发票上写了,当时买的时候没有说清楚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金手镯更换遭拒且未开发票
我于2025年10月17日晚在江苏省句容市义台街老凤祥购买35g金手镯,当晚就有一些小点点,想着买都买了就不计较了。周日和店员提出买的手镯圈口太大想要更换,周一约好去,说上面有小点点的划痕不给换,换就加工费,三天之内提出更换要求,并且带了都没有半天,为什么无法更换圈口,并且发票到现在也没给我开,我要求帮我更换52圈口。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手链质量问题拒担责
2025 年 9 月 26 日我买的 3.5 克黄金手链,一口价 7700,到手价 7092。然后买回去戴了两天。就断了。这中间我一直没有空过去处理,到了 10 月 20 日这天我生日,然后那天就请假去处理这个事情。然后商家给我维修,焊上了。焊上了我就回家了,但是我回家的路上又断了。然后回去拍照给给服务员看,然后协商第二天过去处理。结果我过去处理的时候他说换货,那换换同等价位,还要出 20% 的工费,就是 1400。如果换如果换款的话,必须要换大 1.3 倍。我觉得不合理,它本身就存在着质量的问题,然后制作工艺不过关是他们的质量问题,为什么他们一点责任都不承担,要我们消费者承担责任呢?我觉得他这一点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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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售后服务欠缺、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购买彩金玉石拒退款
我老公本来是去给我买黄金:结果店员就故意引导他去买彩金和玉石:店员给我老公说没人买黄金了,说黄金土🉐️很,因为他也不知道彩金和玉石和黄金的区别,也不知道这2个东西的市场价值,所以在她们的忽悠下,买了彩金和玉石,当天拿回来我发现不是黄金后,就去找他们退款,她们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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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经济纠纷、态度恶劣
已完结
老凤祥换款致黄金克重严重缺失
2022年6月11号,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通化市地铁D口老凤祥,我61克黄金换款,换回来38.5克,还补2505元,我要克换成克,补工费,销售忽悠现在都是按个个卖,损失22克多黄金,太扎心了,老凤祥大品牌连含金量都没有,克重也没有,二维码什么都没有,太欺*消费者权益,国家规定上面必须要有克重,要不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票上面的克重写的跟镯子也对不上,太坑了,我当时太信任老凤祥品牌了,没有仔细看票,没有想到知名品牌老凤祥是黑店,两个诉求,第一,少了22克多补回来,第二,以一赔三。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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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在2025年10月19号晚上九点左右 在 江苏省昆山市世贸广场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2351元 在询问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请客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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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未明确告知规则
本人10.3在沈北新区吾悦广场老凤祥店以旧金换新款,用了****旧金顶4080块钱换成了****的戒指,但是在店里还没觉得亏,因为柜姐一直说保价换款,我以为4080块钱可以随便换款,所以我给柜姐发微信问下次换款的规则她给我的回答也是按价钱换并没有提到同品类换款!我质问的时候她说在店里已经说过同品类换款,但是我并不知道这个同品类换款的意思,她们也并没有解释什么是同品类换款。所以我总觉得自己亏了很多,就想着即使加点钱也要换回按克计重的。再次发微信问柜姐的时候她跟我说只能是一口价换一口价,还需要在4080块钱的基础上扩大1.3倍,加钱我倒是能忍,不过为什么一开始没有解释清楚什么是同品类换款!这不是明显欺*消费者!且购物期间店员全程没告知商品的克重,是自己发现!没有介绍产品的等级、保单上没有明确写出商品克数,保单信息也不完整,保单上写了可更换同类商品,但是店员没有解释此话语,没有明确告知什么是同类商品,没告知不可更换按克重的产品,没主动告知顾客这两者不同,导致顾客花费1600块钱一克的价格购买了该首饰。
1.销售员模糊语言诱导消费
2.未告知顾客商品真实情况,克重、后期置换问题
3.本人要求退款或者更换按克重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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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购买蛇手链未告知克数
2025年10.19日 在江苏省昆山市买了一条蛇蛇手链 一口价 店员没有告知我们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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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售卖银饰未明示材质致过敏
我于2025年9月20日下午在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湖大道的老凤祥购买了一对银耳钉价值150元,在我购买的此期间商家从未说明给我的是925银还是纯银,没有做到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来此店就是为了买纯银的,所以我将购买的银耳钉默认是999纯银的,带回家一个月不到我的耳朵产生了严重的问题,我在其他店带纯银的是并未发生问题,发炎过敏等症状, 在此期间内我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了我有心理创伤,且和商家协商的过程中对方开始说收据单上有写是925,但是商家并未提前告知该耳钉是999还是925,模糊材质行为,一口咬定说自己说了,完全就是在胡编乱造,态度极其恶劣不讲理蛮狠。
我的需求是:全额退款并且赔偿我的医药费用且对我进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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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