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投诉
2025年12月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新湖路99号壹方中心老凤祥(壹方中心店)购买黄金项链(标签****),共计6889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和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2、故意隐瞒金饰品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导购不予告知,并且前后两份价格卡牌,展示给我的卡牌并没有注明黄金克重。只是忽悠说“这个卖款式”,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克重的卡牌和柜台上展示的卡牌不一致,克数为****,换算下来2451.6元/克,按当日黄金价格1300元一克,每克亏损1150元,合计亏损3236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涉嫌欺诈
2025年11月9日在费县东方超市南老凤祥[费县翔飞工艺礼品店(个体工商户)]购买黄金,导购员两三个人一直诱导推荐仅以“一口价黄金款式独特、佩戴美观”等诱导性话术反复宣传,未告知一口价黄金与按克数黄金的核心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单价偏高、实际克重较低等关键信息)侵害了知情权。在其片面引导下,本人未充分了解产品属性,最终购买了老凤凰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款式一口价黄金饰品(购买金额:4020元/克重****)导致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以1914.29元/克高于市场黄金价格百分之80的情况下购买黄金,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存在欺诈行为。现要求1、将本人所购一口价黄金饰品进行全额退款或更换为价值4020元的按克数计价黄金饰品; 2. 更换过程中,被投诉方需按照黄金行业合理标准执行,不得额外收取折旧费、手续费、工本费等不合理费用; 3. 要求被投诉方规范销售行为,向消费者全面、明确告知黄金饰品的计价方式、实际克重、换购规则、保值属性等关键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珍珠戒指假货问题要求退一赔三
我于2025年11月27日在天门老凤祥三店换款买了一个珍珠戒指,在12月7日发现是假货,找商家说可以换,我现在要求退一赔三
投诉问题
假货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银饰克重涉嫌虚假宣传
在老凤祥花了600多买了一个银首饰当时说的很好我们问他多少克他就一直在隐瞒就说就几百后面实在不好意思就买了到家里面一称才15g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并拒开发票
2025年12月3日,在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商场一楼老凤祥店铺,购买黄金999耳环、项链。 被导购隐瞒诱导一口价黄金,导致超出市场价2倍的价格诈*购买。 1.诱导消费。因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直接引导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从头到尾没有明确提出克重,也没有和我确定购买款式,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手镯的标签并被订*机订住无法展开,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
亏损5000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房有义务三令五申提醒顾客购买具体款式。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只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诉求:全额退款。4.无发票,偷逃税款,这个店一年偷逃税款可观。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金饰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2月4号在老凤祥购买金戒指
后查询克重仅0.8克却收费了1429元
购买过程中询问导购戒指克重均避而不谈,导致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8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诱导消费者消费,存在欺诈。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其中克数属于规格,并未告知,也适用物品遮盖价签。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不当价格行为。3、未主动开具发票,未经同意扣留剪下价钱并扣留,只开具了质保单,并且质保单也未标明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在店内消费 故意隐瞒不报一口价克重 诱导消费 2000一克黄金买样子 表示一口价总金额价值 店内通用 不喜欢可以再置换 第二天去了翻脸 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 不能与克重物品置换 这是纯纯消费诈*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拒绝退款
我与2025年12.1去潍坊高新古德广场的老凤祥购买了一个银手镯,当时销售并没有告知是一口价和克重,拿回家后发现g重才****,当天晚上就进行了协商说可以退钱,今天去商家以镯子变形为理由说影响二次销售,不给予退款,可以换款,这不就是欺诈消费者吗?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高价销售银手镯并拒开发票
投訴對象:(老鳳祥珠寶店)深圳福田卓越中心店
經營地址:(深圳福田卓越中心店)
聯繫電話:(0755-83179224)
投訴事項:價格欺詐、不退不換、沒開發票
投訴詳情:
本人於2025年11月29日在該店購買一對寶寶999純銀手鐲,消費金額【請填寫實際金額,例如:1100元店家打八折,880元】(附購買小票、商品照片、付款記錄)。
經多方比對,同材質、同工藝、同重量的999純銀童鐲在周大生、老廟黃金、中國銀都等正規品牌官方旗艦店售價普遍僅為100-500元,而該店售價高達正規市場價的2-3倍,屬於嚴重虛高定價。
購買時商家未主動告知該商品為「一口價」高溢價商品,也未明碼實價標示溢價幅度,誤導消費者誤以為按正常市場價購買。小票上寫「售出概不退換」,屬於無效霸王條款。
上述行為嚴重違反: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第10條、第55條;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14條「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交易」;
3. 貴重商品享有7日無理由退貨權利。
投訴請求:
1. 責令商家7日內全額退款【請再次填寫金額,例如:880元】到本人原支付賬戶;
2. 對該店價格欺詐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公示。
附件請務必上傳(非常重要!)
投訴人:劉子寧
手機號碼:198****9582 香港+852 98259582
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购买黄金克重不符要求退款
本人11月29日在陕西身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南大街老凤祥银楼专柜购买了黄金,支付了2531元。当面没说克重,回到家里才发现不到一克,与商家反映,商家让其添钱换克重黄金,其不认可。希望商家全额退货退款。2、诉求目的:服务对象希望商家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