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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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feng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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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02163229483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创始于1848年的民族品牌老凤祥,集“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拥有多家专业厂、研究所和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点,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多元化的产品线,旗下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白玉、翡翠、珍珠、金镶玉、有色宝石、珐琅、红珊瑚等多品类首饰,以及K金眼镜、钟表、工艺旅游纪念品等也广受好评。近二十年来,老凤祥营收与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和35%,净资产收益率,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20%以上;销售额由2000年的7.1亿元飞速发展到2021年的586.91亿元老凤祥连续多年蝉联“上海百强企业”“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全球奢侈品百强企业”;并于今年首次入围“全球高档和奢侈品牌价值50强”,排名28位,是大中华地区珠宝首饰行业唯一入选的中国品牌。在国内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老凤祥已在行业内率先走出国门,先后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开设了十多家银楼专卖店,为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老凤祥诱导消费及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在宁波世纪东方广场老凤祥出售11克黄金,价值9757元,然后提出想要以克换克,但店员以在店里以旧换新可以出高回收价为套路,诱导我在其店里购买一口价黄金,期间以可以更换同等价值黄金等话术诱导,并不说一口价黄金的克数,最后在购买后才在清单上看到克数仅有6克,现我需其店铺1.退货退款2.如我出售黄金已无法返还,需按照当天收购金价给我出售黄金的钱,不接受任何更换一口价黄金的解决方式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店员破坏财产且价格纠纷
投诉芜湖市南陵县老凤祥文庙店,我于7月21号晚到达该店,想咨询一下黄金以旧换新的价格,看到一个比我自己本人手镯重0.3克的手镯,然后营业员以为我们想要这个手镯了,就对我手镯进行验金剪断了,这个期间有问店员现在就剪我手镯了?店员回复我们该店流程就是这样的,需要先验金,等验金结束才告知我们需要补个将近5400的差价,这个差价我不能接受,然后这个手镯属于损坏的的状态了,该店员现在侵犯了我的价格知情权与随意破坏我财产的财产权,要求该店恢复我手镯原本模样或者退还购买时发票上的金额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置换致黄金克重短缺
我7月21日在宁波世纪东方的老凤祥用10.81的足金首饰置换,当时折换城现金是9757,当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诱导我换一口价,说一口价的可以多换几个,还不用贴钱,但是回家后,我看了看发票,算了一下黄金克重,加起来只有6.03,说是保值保价的!!并没有告诉我克重,我本人当时以为是置换用价位的黄金,到家后发现少了我足足4.8克,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退货退钱!!!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购买当天退货遭拒
我在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老凤祥银楼,当天买了一款银手镯,当天卖完当天退,并且没有任何磨损,也没有佩戴,觉得不好看,结果当时买的时候店员没有说不能退,要退的时候,跟我说不能退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误导消费一口价黄金并涉嫌欺诈
老凤祥误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涉及欺诈与违法 我于2019年07月22日在宁夏同心县老凤祥店用我的19.01克黄金换取了他们一口价的黄金,我在反复询问导购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94.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也未给价签,购买后只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消费隐瞒换购费用
我于2025.2月份在辽宁省阜新市新玛特1楼老凤祥店面购买一件黄金,在付款前未告知换品需要付13%的换购费这一事项。付款前一再跟他核对,她说换黄金时付款金额可抵算购买金额,无任何其他费用。付款后也未告知13%的换购费相关事项只让在核对亲前后签字无误后,我们离开,2025年7.22去老凤祥店里想要换购黄金出现了13%换购费这一事情,该行为我认为该店面存在着诱导销售且欺*消费者隐瞒事实。避重就轻。隐藏消费条款付款前不讲清楚付款后也不说清楚。我的诉求是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处理此家店面。不需要任何赔偿,还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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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克重未明示引发价格欺诈投诉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2025年7月21日晚在长治万达店老凤祥黄金,购买了一个星月黄金吊坠,标价1270,打了85折,最终价格1080,没有标克重,问店员避重就轻不谈克重,回家之后称了一下只有0.7克,一口价黄金标价远远超过了市场黄金价格,比实际黄金价格贵好几百块,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42.8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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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未告知克重涉嫌欺诈
我于2025年7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兴新街老凤祥(兴新街店)用12.66克足金,换购成一口价的黄金,当时并没有告知有多少克,只是说跟我按照最划算的计算,质保单上也并没有标明克重,只有价格。商家未主动告知克重,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 也并没有主动开发票,买了她们家黄金这多年也没有一次开发票的,该店是否存在偷税漏税呢? 维权不是找商家麻烦,也不是恶意反悔。黄金不便宜,每一分钱都该花的明白。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先去沟通,和平至上。希望每个消费者都可以维权顺利,别让百姓投诉无门。谢谢。 诉求:归还原来的旧金,或者换成克数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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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银楼未告知黄金克重涉嫌欺诈
2023年7月22日我在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嘉禾三路)七都国际广场一层040-049号 老凤祥银楼购买的黄金首饰,全都是一口价黄金,商家没有告知黄金克重,第二次去换货也有隐瞒克重,属于欺*消费者,诉求:要求商家按照当时购买的价格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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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黄金吊坠质量问题及收费争议
我于2024年9月25日在得物买了****的黄金吊坠, 没戴几次就断了,于是我找品牌换新,老凤祥收了我50的工费,加上20的补证书费(我都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变相收取费用)最后给我寄过的东西没有****,老凤祥拒绝给我赔偿,还跟我玩文字游戏,简直是把消费者当傻子! 我的称 称链子****,说明我的称能够称到小数点后1位,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如果吊坠真的有****,链子加吊坠应该是****,而视频中我把吊坠放上去克重丝毫没有变化,说明吊坠没有****。 我的诉求是给我全额退款,而且对老凤祥欺*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要是消费者不主动称重,那老凤祥是不是就蒙混过关了? 这之中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完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伤害!我要求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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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