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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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承载着“中国黄金”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使命。
中国黄金诱导购买未告知克重
我于2025年12月20日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鹏瑞利广场F1中国黄金珠宝店,此门店导购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我购买一口价黄金耳圈,价值5720元,当时问到多少克,导购员含糊其辞没有明确告诉,我就知道是原价7150元打八折5720元,开的质量保证单上面也没有标明克重和含量。买回家第二天才看到单据上除了有金额而外什么都没有写,也没开收费发票。微信上问导购员她才说是按价格售卖的,我马上拿家里电子秤称一下才2.6克,一下感觉没对,于22号再去鹏瑞利找到门店却说单据上写了价格,这样算一克黄金是2200了,我马上要求这家中国黄金门店导购员给个说法,协商无果。她们这样销售是不是侵犯了我的购买知情权,凭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顾投诉这家中国黄金门店导,购员有意隐瞒诱导我购买一口价黄金,要求这家中国黄金退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克重致高价购买
我老公为了给我个生日惊喜就自己去中国黄金挑选了一个生肖蛇的转运珠,期间销售没有告诉他一口价和克重产品的区别(男生买东西根本不懂这些),也没有告诉他这个产品的克重是多少,只给他说了2700元打折下来2358元然后就付款了。结果回来之后称了一下才****,算下来1900多一克,简直天价!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服务态度差拖延不处理
长寿协信广场中国黄金,店长店员服务态度,不给我处理拖着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中国黄金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12月20日在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康和城购物商场一楼“中国黄金店”购买了8872元黄金,并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以1758元购入2.11克非足金黄金。 (1)店家虚假宣传。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不了解黄金的种类套路,店员以没有合适的项链为由,推销一口价黄金,只说明 这是U750黄金,工艺结实,并承诺价格均克不会比足金黄金贵太多。实际当日黄金价格1068元/克,多出700元/克,不符合店员所谓不会贵太多的说法,虚假宣传。 (2)故意隐瞒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我方几次询问克重,对方皆以各不清楚和不按克重算为由搪塞,标签正面也没有显示克重(见图1),付款后,以一口价不按克数为由,只复称吊坠。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的信息,商家明知克重,却不坦诚告知,存在欺*消费。 (3)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当时我们3人共计消费4万多,均未开具发票。中国黄金作为品牌连锁店,收款码居然是本地饰品店(图2),涉嫌隐匿收入、逃税。 (4)诱导签字。在本人发现被*后,销售人员以一张本人签字的质保单拒绝了(见图3)。然而实际情况是,单据是购买后才开具售后证明(图4有时间线),本人购买前对克重一无所知。签单子时四个销售在旁边干扰注意力,单子甚至在我即将离开后才给我签字,我刚要仔细核对,销售猛然夺过笔,引导我看品种和售后明细,造成我被欺诈签字(可查监控)。而从未复称,销售声称不知道的克重数据悄悄填在上面,更加证实了他们故意隐藏信息,涉嫌诈*。 当今时代,*局种种,消费者对专业不了解,不是能成为商家借自己经验欺负人的理由。希望商家1.在合理的价格内,销售给我产品。2.退款。3.请给我开具以“中国黄金”为抬头的正规商业发票。谢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拒绝退款
2025年12月21日晚18点30分左右,去余杭区*遥街道东兴路中国黄金旗舰店购买足金首饰,在挑选款式因为销售的诱导消费以及模糊性,欺*消费者,购买了彩金饰品,并且高于市场价。第一时间去退款,态度恶劣不退。 投诉如下:1.隐瞒克重,一口价拒绝称重,2.诱导消费,来时说明购买足金,却推销彩金并且没有说明,欺*消费者,3.霸王条款,售前不说明退换规则,买好了发现不对要退才说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中国黄金涉嫌欺诈销售及拒开发票
我于2025年12月15日在重庆北碚吾悦广场购买黄金对戒花费8079元,后查询只有四点几克,因为是一口价黄金没有提及克重,后面我询问导购员他们就一直介绍他们的售后保障什么的劝导我购买,后面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说拿去称一下,并没有在我看见的情况下称只给我开了一个照片,单独的女戒都有三克多,我觉得挺划算的就买了,后面买了以后称发现两个戒指加起来才四克多,商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我购买后商家未主动开发票,推脱开具发票到现在我也未收到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中国黄金重庆吾悦广场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侵犯了我的利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虚假宣传并乱收费
一、投诉事实与经过。本人前往位于甘肃省*凉市静宁县北环路阿阳宾馆隔壁中国黄金店铺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进店时店员明确告知“以旧换新实行克兑克,消费者仅需支付加工费”。本人最终换购18.51克黄金饰品,然而在开票付款环节,商家却提出“当天新金金价1048元/克,旧金折算价958元/克”,两者存在90元/克的差价。本人就该差价提出质疑后,商家声称该费用为“买卖黄金需出具的税费”。故本人交付费用。 后续经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及黄金以旧换新相关税收法规明确规定,消费者无需额外承担此类税费,商家所述与政策法规严重不符。此外,交易完成后,商家未主动向本人出具发票,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商家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 (一)虚假宣传与欺诈 1. 商家售前承诺“克兑克仅付加工费”,售后却以“税费”名义额外收取90元/克差价,构成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3. 补充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6〕财税字第74号),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消费者无需额外支付所谓“税费”;且黄金饰品零售价格中已包含增值税(13%)和消费税(5%),商家不得单独拆分收取。 (二)未主动出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1. 商家完成销售后未主动开具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涉嫌通过隐匿收入逃避纳税义务。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三、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立即退还18.51克黄金对应的差价费用(90元/克×18.51克); 2.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及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相应处罚; 3. 要求商家补开本次交易的正规发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惠州华贸天地中国黄金珠宝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2月21号中午十二点左右在惠州华贸天地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环 花费227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14克,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99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14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权。同时是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格标签。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没有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甘肃省兰州市瑞德莫尔附*中国黄金珠宝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2月20号下午六点左右甘肃省兰州市瑞德莫尔附*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戒指花费2171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1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的不按克,后来说待会称但最后也没有告诉我,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973.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其行为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目共本这旦商家的法定义冬 该店铺,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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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克重不足拒换
我2025年12月15日购买了我在中国黄金店购买黄金 回来发现克数2g都不到 亏了一半的钱 跟他们沟通换克重他们不同意换 这家店太坑了 这是我第一次购买 我的诉求只是想把一口价的价格换克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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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