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诱导消费未告知克重
在2025年1月6号晚上八点左右,在中国黄金创新天地店内换款足金耳钉补费789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31+0.84=2.15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模糊隐瞒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进店本来就是想把我结婚三金买的****弯针耳钉按照克换克补工费换成直针款,结果没有我诉求的款式,导购引导我可以看一口价并表示我的克重可以换两对直针款耳钉,因为不满足的我的需求所以选款一直没确定,在我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就火烧我的旧金促使我签单!导致我在不知晓明确克重情况下以21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且回去后发现只简单指给我签字的单子上旧金新金全部未标注克重!盖章显示之后换款必须同类换同类且增值30%年工费,在我签单以前未明确告知这些售后条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结账后一小时内立即返回店内要求退货退款,以店铺打样系统无法录入为由拒绝处理,口头约定1.8给处理,我要求退货退款返还金额789元与我的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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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售卖金珠重量不符要求退款
本人1.3号在中国黄金买了两颗335x2:两颗金珠,因为是大牌,当时以为是称好卖的,拿回来称,只有0.12/克一个,总共670元人民币只有0.24克金,相当于人民币2800一克,回去商家不退,只有请求您们帮忙,本人是一个带孩子宝妈,经济困难,还被*,谢谢你们🙏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1月6日以3531的价格购买了一根手链,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829.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93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虚报克重涉嫌欺诈
我于2025年12月30号晚上八点在南京市江北龙湖天街商场负一楼中国黄金店铺,购买黄金。出现虚报克重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起因是26年1月4号去其他金店复称,发现克重不对。当时怀疑是不是报错克重,当时是相信中国黄金秤还是正规的,基本上不可能发生接*两克误差,经12315沟通后,才知道可能是店员把标签也放里面一起称了!后来中国黄金店长已经承认,黄金加标签去称重的,但是我买的是黄金而不是标签。虽然除了镯子,其他我买的是一口价,但我也是有权知晓克重的,买黄金不像买菜买猪肉,可以说大概的重量的!把标签也放在一起称,并没有告知我们,但凡跟我们说也不可能考虑在这家买黄金了!真是没想到称黄金重量,会把标签放进去称。为了销售额,却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凡跟我们说也不可能考虑在这家买黄金了,后来门店负责人说补偿我的方案就是把那少的一点多克 ,按当日金价补偿给我现金。12315市场监督管理的负责人有去线下门店跟他们去沟通,但他们不接受全额退款,只接受补偿了一点多克。也承认自己的销售有问题,却无法解决消费者的顾虑。商家使用精确的电子秤称重并告知“总共38克左右”,实际上却是36.35克这样(都可以说是相差2克了!!),因为戒指后面还有一个透明的固定管,还是占点克重!这一行为属于对商品核心信息的具体陈述,而非“大概”估算。事后才告知该重量包含标签,属于隐瞒与购买决策直接相关的关键事实,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误解或欺诈性虚假陈述。问题不在于一点多克的价值,而在于交易过程本身因商家的不诚信行为而失去正当性。接受补偿,等于默许了这种欺诈性销售手段。
希望你们可以对我本次提供的诉求,认真的去对待线下调查。不能由着这家店继续犯同样的错误!对很多消费者都不公*。谢谢,期待你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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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服务态度恶劣且商品质量问题
我于2025年1月6日。在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南二段二号附一号。早上10点02分买了一个黄金。这个黄金是一口价,但是当时并没有告知。回到家里,然后觉得不好看。于是就说到店去换一个喜欢的。结果去的时候员工态度一点也不好。就是买前一个态度,买后一个态度。还说你可以随便打电话投诉,这个东西就是不能退。下午去的时候又说让我们报警处理。警察来的时候态度更加恶劣,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是中国黄金店的店长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员工也有身为一个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行为,需要一个解释。回到家过后,发现黄金的质量也有问题。黄金的上面一个小珠子凹陷了。我的诉求是需要退款,并且当面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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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不兑现换购承诺并态度恶劣
我于2023年1月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东方广场中国黄金购买钻石戒指6888元,承诺三年按照购买价格8折换黄金换克价商品,2026年1月5日来到现场,说不可以换,并且不承认是他们家购买,态度极其恶劣,欺诈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发票问题
2026年1.2日我跟我男朋友在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一楼中国黄金买了一个黄金竹节手串,销售在服务过程中未说明商品情况及分量问题,诱导消费,一直在挑款式转移注意力,在付钱以后拿到质保单才发现商品只有1.05克,确要我们一千八百多元的价格,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手段诱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未主动开发票并且在我们找他协商时说了发票这个事情后也未开具,只要消费者与买家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提供发票,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我要求退差价或者给我补足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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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店员态度恶劣引投诉
店员态度恶劣 删顾客好友 给顾客一种瞧不起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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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我与男友于2026年1月2号在广州番禺万达店中国黄金购买一条*安扣吊坠项链,利用我们年纪小,不讲克重,一直推荐一口价款式好看,诱导消费。回家越想不对,称克重2.9克的k金 卖我们7025。当日金价我们还有问1090一克,怎么算都不对劲,我们要去换足金称重的黄金也得不到解决,那么我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退款!全额退款退货,并且要求该店长和经理因为他们互相推诿责任耽误我时间的行为向我道歉。
1️⃣隐瞒克重,信息不全、未主动开发票:质保单上只写总价,不写克重、工费和单价,购买当天并没主动开发票。 隐瞒克重,质保单上面也没有克重。吊牌被撕,发票也未主动开具。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 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第四. 未主动开具发票。
购买后只给我给了一张销售单,没有价签也没有发票。在我后来询问时店长表明我没有主动要求就不开,他们从来不会主动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商家拒纯履行该义务,并多次强调他们就是不会主动开票,这严重危害了*权益,存在明显的偷税漏税行为。
2️⃣霸王条款、销售模糊:当天有问当日金价1090,结果我们7050买到的还不是999足金,是2.9克的k金
全程引导说款式很好看,并没有告知我们克重,店员一直推销的都是这款一口价的,上面没有克重,全程未明确告知克重,金子克重非法计量隐瞒克数,那我严重怀疑隐瞒诱导消费。直接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586元/克的价格买下了其当日金价1090/克的首饰,价格差一倍了都,这不是诈*吗?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7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理合法。
3️⃣服务态度恶劣:有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咬定我们买的一口价黄金不给予售后,该店铺这种逃避售后,不理会消费者诉求的行为不仅耽误了我的时间,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售后应享有的服务权益。
3️⃣唯一诉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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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本人于2026年1月4日在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中国黄金购买一口价黄金商品时,商家仅告知“一口价”价格,未主动告知商品克重,且拒绝让我查看商品标签。回家后才发现标签标注了克重,商家未对定价差异作出合理说明。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相关规定,侵犯我的知情权,涉嫌价格欺诈,导致我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作出错误购买决策。购买黄金商品,店员明确告知黄金单价为1130元/克,却拒绝让我查看商品标签,也未主动告知实际克重。我基于店员的价格表述,以5318元完成交易。到家后才发现商品标签标注克重仅为2.27克,折算实际单价约2344元/克,与店员宣称的单价严重不符。商家故意隐瞒核心价格、克重信息,诱导我作出错误购买决策,已构成价格欺诈,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并且发现两个同样克重的黄金,有两个不同价格,诉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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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