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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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承载着“中国黄金”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使命。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开发票
本人与2026年5月1日,投诉内容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5月1日于 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共4200元。购买中,并未告知一口价且多次逃避克重话题,拒绝告知。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和金额。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销售多次用手遮挡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从进门到付款,诱导消费,从未告知过克重,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刚走到中国黄金门口就发现克数问题马上回店解决沟通,商家拒绝承认诱导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表示只要付钱了就无法退款。 诉求内容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大连安盛店售有划痕黄金耳钉致耳洞发炎
五月一号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五彩城安盛购物广场一楼购买价值1962元的黄金耳钉,回家后发现耳钉杆有划痕带上耳洞也发炎,在五月二号去店里退货店员说只能换不能退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4月2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锦华路85号东方广场店铺中国黄金,被忽悠以411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戒指,当时问了克重,要求称克重,但店员没有告知。店员以一口价为由拒绝,付钱后也没有给我开发票,回家称了克重1.8克,感觉被*了。因为当时她们服务态度太好了,被忽悠买了不知克重的一口价产品。只知道一口价,但是不知道当时戒指的克重。当时有问过她们当时金店克重的价格是1220元一克。对于一口价产品,店家隐瞒克重,违反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交易。而且质保单上也没有写上克重。感觉被*了。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致消费者误购一口价黄金
本人于2026年4月2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锦华路85号东方广场店铺中国黄金,被忽悠以411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戒指,当时问了克重,要求称克重,但店员没有告知。店员以一口价为由拒绝,付钱后也没有给我开发票,回家称了克重1.8克,感觉被*了。因为当时她们服务态度太好了,被忽悠买了不知克重的一口价产品。只知道一口价,但是不知道当时戒指的克重。当时有问过她们当时金店克重的价格是1220元一克。对于一口价产品,店家隐瞒克重,违反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交易。而且质保单上也没有写上克重。感觉被*了。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4月25日日于四川绵阳涪城区万达广场一楼钻石美美旗下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共1208.93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一个有克重一个没有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超出市场价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 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 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二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诉求内容 退货,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克重致误导消费
2026年4月29日,大余中国黄金因订婚来买手镯按克买柜员推荐一口价没说明具体克重,购买后发现手镯克重不对于2026年4月30日找柜员退货,购买时店员未告知克重、误导消费,属于重大误解,要求等价置换;柜员不给退,希望得到一个结果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佛山东方广场店误导销售一口价黄金
2026.4.29 通过佛山市东方广场银洲城南门 店员被误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饰品 店员没有明确告知是一口价只说不按克重。现在我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黄金售出不退"为由拒绝处理,店员*我 一直叫我买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以Au750冒充足金销售且拒开发票
1. 2026年4月25日,本人前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环城路101号天虹商场1楼1062室,中国黄金购买黄金饰品,明确要求购买足金(999纯黄金)项链,店员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既未说明项链材质为Au750(非足金),隐瞒克重,仅以一口价形式向我推销。 2.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5440元,仅收到拉卡拉支付小票及一张无具体克重的《中国黄金质量保证单》,商家至今未向我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3. 2026年4月30日,本人发现饰品材质与约定不符后,前往门店要求退货退款,店长以“贵重物品不退”为由拒绝处理,且仍未补开发票。 投诉请求:要求商家立即为本人办理全额退货退款,退还全部款项人民币5440元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溧水通济街店服务恶劣辱骂顾客
投诉中国黄金店 南京市溧水区通济街分店,态度恶劣,辱骂顾客,给客人自己带过的手链当做赠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中国黄金旧金换新隐瞒克重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5年4月22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佛路 黄岐金铂天地 中国黄金,旧金换新,按回收价1280元一克,店员和我说可以换购店里八千多的产品(这里说的是叫我换八千多的产品,那我的逻辑就是按标价款去看)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没经验,交易过程中也都是介绍一口价的,刻意隐瞒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实际克重,单据上也没标注克重,仅以标价引导我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我知道是定价产品,但是我不知道新金实际克数,以为换八千多产品就是同等克数去换的。因为店员一直和我说保价的,我以为的保价就是按照我旧金克数去换购的,交易完成后才发现该新金实际克重仅为3.59克,克重差了一半,实际价值损失接*4千。 事后我与店家协商,商家始终以“一口价产品不标克重、属于工艺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被投诉方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现正式投诉,要求商家立即为我更换旧金等价克重的黄金饰品。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