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涉嫌消费欺诈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7月18日在中国黄金(常熟万达广场店)购买了一个黄金葫芦挂坠,当时多次询问店员克重,多次和我保证至少有3克,并且没有告知是一口价而不是按克重的,在我表达想购买的意愿之后立马把标签剪掉并回收,直到付完钱我也并不知道挂坠的具体克重,但由于店员的保证,我相信坠子有3克重,但实际只有2克多一点,存在消费欺诈和诱导消费。并且并为给我开具发票,质保单也没有具体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以次充好
处理中
中国黄金翡翠手镯消费纠纷
商品有裂痕,要求全额退货退款,我7月17号在康沈路年家浜路1711周浦中国黄金二店和三店被店员诓*,高价买了不符合商品价值的翡翠手镯,累计消费了34900,当天晚上回家凌晨三点发消息给店员要求退款,被态度强硬的拒绝,第二天去到门店要求退款,也被店员驳回,理由是店员说买的时候跟我交代过商品不退不换。但我确实不喜欢这款手镯,当天是我逛街无聊,看到中国黄金在搞翡翠展,门口打着央企品牌,我想着大品牌,买个几千块钱的手镯玩玩好了,就在3店店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6900的手镯,买完之后带出店感觉手镯不是那么好看,但店员说离柜概不退换,我就戴着继续逛,就逛到二店了,看到里面也有好多手镯,我就想对比一下,店员看到我手上的镯子,我就说是刚在3店买的,店员就热情的说,当天买的可以更换,还说6900的镯子像大理石,然后就疯狂推荐价格高的翡翠,因为不懂翡翠,当时是店员说这款39600的手镯好看,很适合我,我就说试戴一下,结果被一个叫彩琴的店员和另外一个店长一起围着我洗脑两个小时,我架不住她们这么热情销售,店长问我是不是超出预算,可以优惠点,少一千,问我多少钱能接受,我就说再少4000,心想着她们不会同意就算了,结果她们同意了,我就硬着头皮又刷了28000,一共34900。回家的路上就很不开心,感觉被强制消费了,一整晚都没睡,忍不住凌晨三点52分给店员发去要退款的消息,结果别态度强硬的拒绝,第二天我去警局了,警察说这种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我就自己去店里找店员协商,但 她们还是态度强硬不退钱,还打了电话叫警察来,说我妨碍她们营业,不退款的理由是她们说过不退不换,还说价格是我自己还的,款是自己付的,是我自己挑选的翡翠,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着买单,警察也没法解决,就带我去工商管理局,让那边的人跟店家协商,一样也是不退款。两位店员在销售过程一直相互打配合,说很多天花乱坠吹捧人的话,买卖全程没有帮我检查手镯好坏的动作,要不是警察说别人买手镯都要拿电筒照,回家我才想起来照一下,果然有裂痕,价格虚高,乱标价,买完单,商家只给我质保单,价格标签没给,发票也没开,手镯有裂痕也不告知,这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要求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价格不符且未明示工费
我于2025年在中国黄金: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北局路22号人民商场F1,购买了一对黄金对戒,出现了商家报的价格和我买的克重不对等,商家只告知我818元一克,并未告知不含工费,问了具体克数商家也是模糊不清,并未直接说明多少克,这侵犯了我的消费权益,当是本人比较着急,且商家已经把小卡片直接订在订单上,所以并为关注有多少克,到家以后翻看克重与商家报的价格不对等,并且查看了小票,也并没有说有工艺费
诉求:将多的金额退还给本人
或者全额退款,我把对戒还回去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拒绝退货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7月14日于
中国黄金专柜购买AU750戒指,售价共2191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一个有克重一个没有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91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 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二天,微信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拒不退款,一直让我去换款,我不同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1号万科广场2号门商业4栋118-119商铺
诉求内容退货,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中国黄金兑换纠纷与隐瞒克重投诉
7月9日在中国黄金大连金州新玛特门店兑换黄金,持有原来在这个门店购买的黄金手链,原手链购买时承诺增值20%,在9日兑换过程中选了克重的商品,需要收取手工费和差克重价,店员没有告知克重的商品,增值20%就不予抵扣了,在回家后发现并没有抵扣掉增值的部分,第一时间联系了销售店员,以黄金离柜不予退换推诿。其中,还购买了一口价商品,店员不予告知克重。投诉1:换克重,增值部分不予低值,店员没有明确告知;2:销售黄金不予退换,店员没有明确告知,仅在背面小票上有写,故意不提示,诱导消费者签字免责。3:销售一口价商品故意隐瞒克重,虚假宣传和销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开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7月8日下午17:5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金光华商场里的“中国黄金”店铺购买了一条金项链,标价2679,折扣后2245元,旧金抵扣245元后实付2000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0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当日金价875元/克的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二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综合以上,现个人诉求为商家进行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及价格欺诈投诉
2025年7月14日晚上,我男朋友在长沙雨花区德思勤广场中国黄金店给我买了一副耳环,因男朋友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同时拿一口价的耳环样式和按克卖的耳环样式一起供我男朋友挑选,诱导消费。当男朋友看中款式后,看标签上并没有克重,就问店员时店员,她含糊其辞回复是2克,店员并未直接准确地告知克重,当时是一口价的耳环2208元,男朋友一算与黄金克数卖价差不多就买下了。过了一天发现耳环的专属价格标签竟然是折叠式,克重被藏在了折叠里,有故意不让消费者看到的嫌疑,再翻开一看只有1.39克,我不能接受0.61克的差价,按当时金价亏损800多元,就来店沟通,被告知一口价不需要告知克重,并说给克重卖和一口价卖的款式给男朋友挑选,他自己选择了一口价,甚至反问为何自己走之前不复称克重,不同意同价位换款,必须折旧,而且甚至怀疑我的金饰是假货,还告诉我投诉也没用,非常生气!现在我的诉求是让他退钱,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商家在顾客购买的过程中,并未充分告知相关重要信息,致使他做出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购买决策。
这次消费经历非常生气,严重侵犯我的权益:
1. 故意隐瞒克重信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店员在顾客询问克重时含糊称“约2克”,实际仅1.39克,且标签折叠隐藏克重数据。
法律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注明品名、规格、计价单位等关键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包括克重、成分等)。
隐匿克重=未明码标价,属于价格欺诈(东莞消委会明确要求“一口价”必须标明克重工费)。
2.诱导消费,侵犯知情权与选择权
商家将一口价与按克首饰混合陈列,未主动说明计价差异;顾客明确询问克重时仍虚假陈述(称“约2克”)。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如克重)构成价格欺诈。
我认为隐匿克重=未明码标价,属于价格欺诈(东莞消委会明确要求“一口价”必须标明克重工费)。
3.“仅限换一口价”的霸王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购买一口价商品且拒绝换货
2025年7月12号下午,在未告知消费者“ー口价黄金和克重”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在购买当晚微信与期中一位店员沟通,店员同意“一口价黄金换克重”,了.第二天,前去门店更换,门店店长拒绝更换,说一万元以上才能换.店长报警.
态度恶劣,说这个店是她管理,找谁都没用.
诉求:优先退款不能退款的情况下更换等价克重商品诉求内容更换,换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以旧换新涉嫌欺*
我在清远市清城区中国黄金,我拿旧的黄金去我克是8.9,误到我换一口价的黄金,要求过一下她不过称,我要求换回之前的克数或者退款款,她不同意她只同意换回一样的价钱,我不同意,这就是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中国黄金涉嫌诱导消费及价格欺诈
在2024年12月16号上午十点半左右在环球港负一楼的中国黄金珠宝店 内购买足金手链挂饰 花费326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克,我进店时询问今天的金价是多少,并指出我希望要克重的。在我挑选款式时,给我推荐的全是一口价的饰品。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并在结算时,强调最近有活动,打折后这个价格特别便宜,并把重点放在后续的饰品的售后上,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20. 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