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加盟店虚假宣传及高价低克重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在福建省福清市清昌万达广场8号门旁「中国黄金」门店,以1850元购买一枚“5G”金戒指(已退还127元差价,实际还应退还1723元)。现就该门店及品牌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如下投诉:
一、商家违规事实说明
1. 品牌误导宣传:门店门头悬挂「中国黄金」品牌招牌,实际收款、经营主体为「福清市音西鑫嘉鑫珠宝首饰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81MAE962X33P),利用品牌标识误导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2. 价格与标识违规:购买的一口价金戒指,购物小票及第一次开具的电子发票均未标注黄金克重;吊牌在购买时被商家收起,协商时索要才给出,且吊牌为对折粘合样式,商家仅提供一半,另一半以“公司对账需要”为由拒绝提供。上述行为违反强制性标准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以及《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该戒指经第三方金店称重实际仅0.9克,售价高达1850元,克价约2056元,远超当日黄金大盘价,存在高价低克重问题。
3. 销售过程刻意隐瞒克重:购买前,本人多次询问戒指克重,店员未主动告知,经追问后才口头承诺“大概1.2克”,且始终未让本人查看吊牌。到店协商时,店员及店长仍未主动告知实际克重,在本人要求下才当场称重确认仅0.9克。商家事后仅退还127元差价,拒绝全额退款,并明确表示“只换货,不退款”。
二、维权诉求
1.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全额退还购金款项1850元(扣除已退127元,实际还应退还1723元),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要求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对涉事加盟店进行彻查,履行品牌监管责任。
3. 恳请消费保*台督办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商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不退换致消费者被拒换款
4月27我购买了一个银手镯送给长辈 今天4.29我想更换一个款式 店员拒绝 购买的时候店员没有说不退不换 在我付款完成等待开发票期间也未告知 打包好了交给我发票的时候才说售出之后不退不换 欺*消费者 这种情况应该提前告知 为了业绩欺*顾客 现在我要求换款式价格贵一点也没关系 店员不同意换 现在我要求直接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丹阳吾悦店价格误导致误购
2026年4月27日晚,在江苏省丹阳市吾悦广场一楼中国黄金店购买项链。链子是一口价18k黄金10817元,最终付款9152元。我在纠结是要粗一点的按克足金项链还是这个18k一口价项链。店员在没有看我要的足金项链克数情况下就对我说这个按克的比一口价18k金项链贵误导我,也没告诉我这18k金一口价项链多少克,让我没时间去思考这18k金一口价项链实际折算下来一克大概多少钱。就让我先付款,后面才给我看购买合同签字。购买后半小时呢我回到家才反应过来,实际这个18k金一口价项链才3.6克。9152元除以3.6g等于2542.22元每克。即便我按照足金单价1218元每克计算18k金已经远超于市场价格了。我现在的诉求是置换总价值9152元的足金项链。如果高于总价值我补差价,低于总价值中国黄金补差价,被中国黄金店员拒绝。贵司已经违反了消费者价格知情权,霸道条款,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解,谢谢。
本人合理诉求:等价置换9152元同等价值足金项链,差价多退少补,却被门店无故拒绝,存在霸王换款条款。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套路营销、价格误导消费行为,协助本人维权调解。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强加金豆强买强卖
2026年4月26日,在广西防城港港口区伏波路中国黄金店面购买一串手串,当时沟通明确说明只要一个玫瑰花造型装饰手串,后销售员工自主加入两颗金豆,在我还没决定要不要购买的情况下拿出收费机器让付钱,钱不算多,但这样强买强卖的行为让人感到十分不适,要求退款。加金豆的过程有监控为证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镇雄店翡翠手镯佩戴即碎
我于2026年4月17日在镇雄县南广路156号中国黄金三店福福珠宝店购买一翡翠手镯价格2985元,同年4月17号,在家正常洗碗做饭时佩戴在手上的手镯碎了,我认为是有质量问题物品有瑕疵,联系商家协商无果,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泉州店一口价黄金误导消费
本人于*期在中国黄金泉州总店(东街)购买一口价黄金首饰,消费过程中,店员未主动告知商品实际克重、溢价情况,存在误导消费。
购买后我发现该商品一口价虚高,远超出实际黄金克重价值。我主动到店协商,申请全额退款或等价更换按克重黄金,门店当场拒绝,态度消极,拒不合理处理售后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申请介入调解维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仁化门店欺瞒消费致置换纠纷
在2026年三月15日,我在仁化县新城路中国黄金线下门店被引导欺瞒式消费了一口价黄金 店员说了以后置换可以按标价置换 2026年4月25日我在线上咨询怎么置换 却被告知要么置换价格相同的产品 要么按我买的物品的克重置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克重涉嫌误导消费
本人在中国黄金门店购买一口价黄金戒指,商家未主动告知产品克重、计价方式,而且我问了很多次克重,商家明知克重却一直以按件销售忽悠我。购买后发现戒指仅2.95g,价格远高于正常按克黄金,涉嫌误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商家沟通协商无果,还把我拉黑了。诉求:全额退款,退还购买该戒指的全部价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中国黄金项链断裂拒退,涉嫌霸王条款
投诉企业:中国黄金
门店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湾悦城一楼中国黄金
投诉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拒不退货
投诉详情:
本人于4月18日购买黄金项链,佩戴2天就自然断裂,属于严重质量问题。
到店要求退货,商家以“贵重物品不退换”为借口拒绝退货,属于无效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享有退货退款权利。现申请介入,督促商家立即全额退款,依法处理。
附:购买单据、断裂实拍图、协商录音。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加盟店隐瞒克重拒开发票
本人于2026年4月12日,在上述中国黄金加盟店购买足金戒指一枚。购买过程中,商家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核心违规事实
1. 隐瞒克重、误导消费:购买时商家未主动告知商品克重,未现场称重,且出具的小票/质保单未标注任何克重信息,仅以"缠圈鱼线就行"的模糊理由忽悠购买,未明确说明是"一口价"商品,导致我在不知情商品真实重量与价值的情况下完成交易。
2. 拒开发票:付款后并未问我是否需要开具正规发票,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仅提供非正规小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3. 私自拆除商品标签:未经我本人允许,店员擅自拆除戒指标签,导致无法核实商品原始克重、纯度等关键信息,涉嫌非法计量。
4. 违规收款:付款账户为个人账户,非商家对公账户,交易流程不规范,存在逃避监管风险。
二、法律依据
1.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克重是黄金饰品核心属性,商家必须主动明示。
2. 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注明品名、规格、价格等,商家未标注克重属于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3.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商家收取款项后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法定义务。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