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消费欺诈及退款纠纷
在2025年7月6日晚21.09分,我于广州越秀区北京路中国黄金总店购买一枚戒指,顾客对购买的商品是有知情权的,买时并没有主动告知我单个戒指克重以及实心空心还是什么的,直接带标签称然后说标签1.9克那样,问她实际克重也不说,模糊应对,买前也未对显著高于市场金价的定价进行任何说明,没有告知我实际重量以及未展开标签给我看,直接被欺*忽悠购买,而且我买后并没有给我提供发票,并且,交易全程商家未提供发票与商品标签,致使我无法全面了解商品真实信息。质量保单上'顾客确认签署'的勾不是我打的,是工作人员自己打了就让我签字。这不符合正常流程,这个是不是对每位顾客都是这样蒙混过关的,商家的这些行为主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和《发票管理办法》《价格法》,我只有一个诉求要求退货退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换货,我要求退货退款有理有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购买银手镯未告知折扣引发纠纷
25年7月4号在中国黄金防城港旗舰店买的一对银手镯没给我打折按原价给我也没给消费者说有打折就会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中国黄金购买纠纷:重量不符及材质问题
你好 我于四月份在中国黄金购买了一个黄金小嘴当时售货员说单坠子不好看给我推荐了一条项链(购买时有问清楚是否是纯黄金,告知我是的) 结账时我还问了有多少g售货员告诉我是2g多 但我昨天去同品牌点 才发现黄金只有****并且链子不是黄金是一条au750的 我于今天到购买店铺沟通 全额退款或者按照当时说的重量给我换一条 对方拒绝说超过七天无理由 但是由于本人对黄金不了解 并且当时不懂的地方已经问了销售员才被诈* 至今 希望有关部分能够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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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退款纠纷、以次充好
处理中
购买商品质量问题引发退款纠纷
我与2025年7月4日晚6点左右在河北省邯郸市武安新世纪金九福珠宝买了两颗花丝工艺的珠子,这两个珠子花丝有缺口,回家发现后,第二天7月5日上午10点去门店要求退货,店员说就是这个工艺,让我爱去哪找去哪找。昨天的笑脸相迎换来的今天这副态度,后来我独自找来商场经理,结果店员之前知道那两颗珠子有问题,但是已经买了,不能退,只能换,我不接受,要求全额退款。损害了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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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换购纠纷及克重损失投诉
我于24年8月3日在江苏省雨花区板桥吾悦广场中国黄金门店按克重购买3.77克黄金项链,加上工费价格2427元。
购买日起至25年6月6日,偶尔佩戴,6月7日链子断了,6月8日去门店协商处理。门店营业员在未告知明确价格和克重前提下,误导我补费238换购一条一口价只有2.61克的链子,并且所开单据并不是置换的价格数字,上面也没有明确的克重和价格关系,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让我在黄金克重上有严重损失!现在希望门店可以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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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纠纷、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拒绝退换
2024.11.25日在贵州兴义街心花园中国黄金总店按克重购买了足金黄金,于2025.7.2日下午五点左右去店里,准备把不喜欢的项链换成手链,首先我先问了能不能按克重换克重,销售员说不能,诱导我去换一口价的,说一口价的划算,我自己也是不太懂,就换了,换了以后我一直问我换的这款大概多少克,工作人员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问了三四遍,后来一口价的黄金换了之后,第二天早上就断了,都还没有24小时,我就回店里,说我不换了,把我的项链退给我,这个质量太不好了。她们也拒绝退,后来我就说给我按我的项链的克数以克重换给我们,她们也拒绝了。这就是欺*消费者,诱导消费者消费,出现质量问题也不退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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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涉嫌价格欺诈与霸王条款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7月2日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京基百纳一楼购买了4000的一口价黄金,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比101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
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
3.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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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购买黄金重量不足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东方商厦中国黄金柜台,以864元/克的价格,购买黄金总价1011元。根据总价除以每克金价,应得黄金是1.17克。可是在回家称后只有1.136克。黄金价格很高,售货员以这种方式多收取费用。必须偿还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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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中国黄金涉嫌隐瞒克重信息并拒绝退款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新中路19-105的中国黄金,营业执照名称:武进区湖塘平福珠宝店,于2025年6月28日下午在店内购买一款五千元的女士戒指,选款过程中店员一直推荐一口价黄金,我不止一遍提出想看克重的戒指,店员仍然推荐一口价,在试戴购买戒指时有明确询问过戒指的克重,店员却不告知,保质单上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在购买时也未提供发票,估计隐瞒克重的重要信息,诉求:全额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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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1年1月5号晚上七点左右 在南康镇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58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6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