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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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承载着“中国黄金”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使命。
中国黄金未告知一口价涉嫌欺*消费者
2026年2月14号在线下买的地址在太康县谢安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国黄金购买了黄金戒指(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时没有和我说是一口价也没有说克数存在欺*消费者购买后现在想退掉目前是不退我希望是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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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强制购买才回收黄金
本人于2026年2月24日到齐齐哈尔百货大楼中国黄金店铺回收黄金,被告知必须购买店里一口价黄金饰品才能回收我的黄金。此行为属强制消费捆绑搭售,违规违法。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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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2026年2月23日下午在中国黄金店内用自己**** 转运珠和两颗小蛮腰外加1055元以旧换新购买了足金戒指,回家后第三天发现黄金戒指只有1.18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重就轻说不到2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48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诉求:我要求退还旧金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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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一口价诱导购买
26年2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1F中国黄金再购买过程中导购并未告知此黄金为一口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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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武汉店诱导换款、乱收费、态度恶劣
我于九月14日再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四明路仟那广场一楼中国黄金店被店员诱导换款式,把我k金项链和吊坠换款,k金被告知只能换一口价的,当时说一口价的有折扣,经过我同意就把k金项链烧毁,补600元换了1.82克的项链标签价格3094元,我的旧金吊坠3.19元并未告知我可以一克换一克补工费,给我拿的全是一口价的夸大工艺说是5g工艺,第二天中午我找到店里要求退货退款退还旧金,店长拒绝退还我的旧金还威胁我说下刀子也退不了,后来经过我的第一次*台投诉另一位店长告知我只能退款吊坠的钱,k金拒绝退款只能换款,只退了我2359元扣了我854元,强词夺理说854元是补到那个兑换的一口价项链里的工费?单子上并未标明工费多少,金价是多少,稀里糊涂的,后来才给我解释说那时候金价是900元一克,可是一个项链也不能达到1700元一克,3094元除以1.82是1700元一克啊,非常不合理啊,而且没有折扣,我要求退还我854元差价,按照现在回收价格3.19足金吊坠1100元×3.19元是3509元,我已经损失了1150元,3509减去2359元等于1150元,1150元+854元等于2004元,这样来算的话店家坑了我两千零四元,我的损失谁来承担,我什么时候才能沉冤得雪,以后找了几次店长态度极其差,笑话人不说还骂人说些不好的话,导致心理极其不健康这个损失店长你们要赔偿和道歉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态度恶劣、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以旧换新涉嫌消费欺诈
2023 年 4 月 22 日及2026 年 1 月 31 日,我通过线下门店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3611 号金桥国际广场的中国黄金店进行黄金以旧换新业务,商家未明码标价、隐瞒一口价规则、未告知黄金实际克重、未公示计价明细,属于消费欺诈。 我以约13.8 克旧黄金(第一次支付款折算黄金重量后) + 额外支付 393 元进行换购,店员全程不告知新黄金实际克重,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公*交易权。 换购完成后家人核实重量发现:新黄金仅 6.45 克,黄金折损高达54% 以上,属于严重缺斤短两。 我已向12315 投诉,也正式报诈*案,商家态度强硬,拒不解决问题、拒绝赔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我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诉求: 退还我约7.35克黄金 + 393 元的全部损失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退一赔三赔偿 提供完整交易明细、克重证明、正规发票 停止欺诈经营,向消费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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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退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2/23日到厦门市湖里区湖里万达金街一号门旁黄金楼中国黄金该店购买戒指,两枚戒指6480抵扣旧金2.53克2800实际付款3680。导购诱导消费。购买过程中有多次询问克重,店员含含糊糊说是4.1克多,全程未给我看克重详情,结账时标签被剪,开的单子上也未显示克重。店员明知克重却欺瞒告知我有4点1克,我回家复称发现只有3.2克,导致我在全程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000/克的价格购买了足金戒指,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质保单未填克重。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二天与商家协商沟通问题不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店员不处理。 诉求退货退款,并把旧金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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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2026年2月14日17:4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城东一路0032号中国黄金店购买足金戒指,共计1996元。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因本人第一次购买金饰无经验,不理解黄金销售模式,选购期间销售向我推荐一口价款式 ,购买之前多次询问克重,销售一直含糊其辞声称有一克左右,在持续追问下,销售表明有一点多克,购买后称实际重量只有0.845克,导致我在完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300多元每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购买过程中销售全程未给我们看价签克重详情。购买后销售剪去价签自行处理,导致我全程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给的质保单中明确写明“本单保证随单饰品标记含量,质量和重量”,实际却没有标明重量。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商品和质保单,销售称黄金开不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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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吾悦广场店虚假宣传及非法计量
我在2026年2月23号晚上八点多,在常州市天宁区吾悦广场的中国黄金里面购买了一枚足金戒指和一对耳钉 当时戒指是一口价买的店员说差不多有0.8克左右,但是我回来看了一下 实际只有0.48克他们是在使用非法计量单位 我要求他们退还戒指的价钱退货退款 店员全程没有告知我们实际重量一直在忽悠 虽然说是一口价 但他们也有告知的业务 他们却虚假宣传说1克左右差不多去掉标签能有0.8克左右 但是实际并没有这么多,实际只有0.4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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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2月23日,我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吾悦广场一楼的中国黄金店铺,购买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足金戒指。购买时销售隐瞒克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标签和票据都未标明克重,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在全程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以1130元的价格购买了****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 退货。发现问题第二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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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