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拒换黄金
我于2025年1月31日在周大生买了一条一条手链一条项链 本来是买黄金的 店员推荐了一款 说的是想换其他款式的随时可以过来换 买回去以后一天没带 2026年2月22日带过来了想换金条 店员给我说只能换同品类的项链和手链 换不了黄金的 如果要换黄金给我算的折扣一半的价格 只能抵扣买时价格的一半 后面投诉了以后有人给我打电话给我说让我提供证据 提供哪个店员给我说的可以换全品类的 都过去一年多了 我去哪找证据呀 买东西的时候又没有录音 我让她给我提供他说过不能更换全品类的证据 他也提供不出来 就说都提供不了证据 只能按照他们的规定 这不是妥妥的霸王条约吗 还在投诉软件上写的是给我解释过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大生销售克重收费欺诈拒退换
销售欺*克重收费,现在当场退换不肯,直接说开票了不肯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大生漳浦店一口价黄金克重误导致消费失衡
在2026年2月19日晚上22:40左右 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新都城市广场店)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戒指 花费2497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08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含糊说有一克多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31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后在协商过程中,商家同意按克重类足金饰品更换,但在我家人前往门店更换时给我家人推大克重饰品,换货的核心应是“等价交换”,就是我退回的戒指2497元,去换取同等价值的、按克重计价的黄金。我可以接受少量工费,但我不接受为了凑足克重而被迫购买远超预算的商品!电话沟通时,店员一直利用我家人不懂行情,诱导其购买更高价商品,企图让我二次消费,其行为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依然试图用误导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的诉求一直很明确:我花了2497元,买到了价值严重不符的商品。现在我要换回等值的、按克重计价的黄金,这是最公*合理的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隐瞒黄金克重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在呼和浩特维多利购物中心周大生购买黄金戒指,我和同伴明确想要按克重计价的黄金。
店员全程极力推荐一口价黄金,并且欺*我们说一口价黄金没有克重、无法查看。
在我们质疑重量时,店员仅用店内秤临时称重1.4几克,却故意不告知、不提醒我们商品标签上本身就印有实际克重,刻意隐瞒标签信息,导致我们完全不清楚真实克重与实际价值。
店员还谎称一口价和按克重价格差不多,并在我们离开后尾随、劝说我们返回店铺,持续诱导消费。
购买后我才发现,商品标签上明明印有克重,但店员全程隐瞒、不告知、不提示,属于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现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手链开胶断裂疑似工艺质量问题
2月6日在周大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乐松广场太*桥店购买一条手链,手链纽扣需要胶粘,胶凝固需要24小时以后在佩戴,2.8号佩戴,然后就开胶了,然后去店里维修,从新用胶粘上,又静止放了两天,然后佩戴,没两天发生断裂,商家说只要金子是纯金就不是质量问题,那工艺问题就不是问题吗?这个断口眼看着就像焊接不严实造成,正常佩戴就开了,纸糊的吗,这难道不算质量问题吗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隐瞒K金材质及虚报克重
本人于2026年2月12日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现代广场D区2层3-3-2号北城天街对面周大生珠宝专柜购买了金Au750手镯,消费金额为9205元,
第一,导购隐瞒了商品材质,购买过程中导购并未告知该款式是k金而不是足金,时至今日查看质保单我才发现是k金而并非足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第二,虚报克重,试戴后我要求导购称克重,当时称出来显示是6.52克,导购声称减去价签大概在6.47克左右,今天查看电子质保单仅为6.15克,电子质保单上也未直接标明,需自己点进订单详情才可查到,且购买时出具的纸质质保单上也并未标明克重,价签上也并未明确标明克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克重属于商品规格,商家未明码标价,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此外,购买后商家也未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销售诱导消费且拒称克重
前几天买了一口价戒指,销售员诱导我消费,没有告知我克重,*活不给我称克重,今天去外面一称居然4223元买了1.39克的黄金,去店里销售员态度恶劣,绝不承认,不可退款,只能维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生淮安万达专柜黄金置换克重短缺
本人在2月22号晚上八点左右在淮安市淮安区万达周大生专柜置换黄金,我多次询问克重,店员刻意隐瞒,旧金第一次称重2.01克,熔后2克整,店员为我置换后只有0.99 ,少了整整一克多。本人要求退换原有克重黄金,或按市场价补一克多黄金差价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连云港店虚报隐瞒黄金克重并拒开发票
投诉内容(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2月20日在被投诉人经营的“周大生”连云港苏宁广场店购买了两件首饰,订单总金额6213元。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 虚报克重:购买“足金*安锁”时,店员明确告知该商品重量为1.94克。但本人购买后核实,该商品实际重量仅为1.37
克,虚报克重高达0.57克。
2. 隐瞒克重:另一件“足金戒指以“一口价”形式销售,商家在购买全程完全未告知其具体克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也属于一种诱*行为,在购买期间我问黄金克数,店员不予以告知,导致本人无法对商品实际价值做出准确判断。
3. 价格显失公*:两件商品总重仅2.89克,总价6213元,折算后单价高达约2150元/克,远超当前市场基础金价。商家的上述行为导致我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购买决定。
4. 未开具发票:交易完成后,商家仅提供“质量保证单”,未开具正规税务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 非法计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商品信息,包括黄金的克重,全程店员从未告知过克重,并且未称重,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的规定
核心诉求:
商家虚报、隐瞒商品关键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涉嫌价格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本人要求被投诉人全额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黄金虚标价格要求退款
购买黄金按标价收费虚价高不想要,要求商家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