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诱导购买一口价金饰并设霸王条款
于2025年5月18日在淄博市昌国路吾悦广场周大生店,拿着足金首饰更换其他款式,在明确已经告知店员不要一口价商品的前提下,还让我购买一口价产品,交易全程导购未对上述限制条款进行醒目提示与明确告知,诱导消费者直接签字,商家刻意隐瞒饰品极低克重,折算工费远超行业合理标准数十倍;未提前告知苛刻折旧、不退不换等售后限制;利用格式合同设置违法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前期市场监管以“已签字”为由不予支持诉求,未依法履职,现申请督办,责令商家办理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珐琅项链脱落且店员辱骂消费者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5年9月21日】在周大生【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606号周大生珠宝】购买千里江山系列黄金珐琅项链一条,正常佩戴、无磕碰、无接触化学品、无人为损坏。佩戴未满一年(截至2026年5月),项链珐琅层出现大面积自然脱落、斑驳掉皮,已严重影响外观与使用,属于明显质量缺陷。
发现问题后,我于【2026年5月26日】到店协商,明确提出:不接受维修,要求退货退款。但门店服务人员态度恶劣,拒绝承认质量问题,协商过程中当众嘲讽我“搞笑”,言语侮辱消费者,沟通完全无法进行。
、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
1. 全额退货退款:退还购货款【¥6983元】;
2. 正式书面道歉:涉事店员及门店对“搞笑”等不当言论公开道歉;
3. 合理赔偿:因质量问题及服务侮辱造成的精神与时间成本补偿;
4. 品牌方整改:要求周大生总部重视珐琅金品控及员工服务培训。
说明
本人正常佩戴、非人为损坏,珐琅脱落属于工艺/质量问题;门店拒绝退货、言语侮辱,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求消费保*台依法介入,督促周大生总部及投诉部门7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并落实,否则我将继续向12315、12345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维权。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生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拒开发票
2025年10月28日21点41分,我于北京市朝阳区周大生长楹天街东区门店,购入三件黄金首饰(两枚转运珠+一个貔貅)。后续首饰出现挤压变形问题,我在2026年3月24日前往该门店申请换货,遭到门店店长拒绝。在后续沟通中,我才意识到当初消费时遭到门店工作人员刻意误导与欺*,具体问题如下:
一、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
选购商品期间,我曾主动向店员询问首饰克重,对方刻意隐瞒一口价黄金真实克重,并告知我一口价黄金无克重数据,产品定价偏高仅是工艺成本较高。同时店员诱导我:当日门店黄金品类可享受7.6折优惠,折扣后的价格和按克计价黄金相差无几。
我被店员话术误导,默认产品仅小幅溢价,若仅贵一两百元便欣然接受,最终花费4500元买下整套首饰。事后我自行称重才发现,三件首饰总克重仅2.8g,折算下来单克溢价高达600元,整体价格远超正常按克售卖的黄金,溢价直接翻倍,严重超出我的消费预期,属于典型的诱导消费行为。
二、篡改售后规则,存在霸王条款,欺*消费者
下单前我重点确认了售后换货*,店员明确承诺:门店一口价黄金,可免费按克重更换店内任意黄金款式;仅6.6、9.9、七夕、春节等特殊节点外,换货仅收取10%工艺费,无其他额外费用。
但我本次到店换货时,门店推翻此前承诺。不仅强制收取10%工艺费,若想要按克重更换同款首饰,还需额外加价两千余元。门店前后说辞完全相悖,私自更改售后兑换规则,严重违背消费承诺,欺诈消费者。
三、违规拒开发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消费全程,门店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也未为我开具消费发票,仅提供了纸质质保单。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人维权诉求
要求商家履行最初承诺,按照黄金克重,为我免费更换同款首饰。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云店和田玉镯质量差、售后无响应、拒开发票
在微信小程序的【周大生珠宝云店】多买了一个和田玉头桃花半镯,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半实体镯子电镀层不*整,有明显的气泡鼓起,凹凸不*,且链子下方的一个吊坠也掉了,订单号Y260516********170;5月19号上午顺丰送到,发现问题后当天19号我就在云店上提交了售后申请,云店显示24小时审核,至今没有结果;期间打了他们的官方400电话,第一个客服跟我说3~5个工作日审核没有结果,第二个客服跟我说24小时回复,也没有接到电话;找到之前周大生线下购物的店员这个小程序就是他们推荐的,问他们如何处理,他们说不熟悉这个小程序如何操作,笑*了
并且我买了东西也没有给我开发票,我严重怀疑他们想漏税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诱导购一口价黄金并强收高额折旧费
投诉对象:周大生金店
投诉问题:诱导买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不告知换款扣费、强收高额折旧费、侵犯知情权 涉诉金额:500+元(折旧费金额)
投诉诉求: 1. 免除全部折旧费,免费换款; 2. 或按原价退货退款; 3. 公开道歉并规范经营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5月22日,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兴安中路61号周大生金店换购黄金饰品。进店明确想出售黄金,店员刻意诱导说出售不划算,还强行推荐说是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全程隐瞒克重、溢价高、保值差、换款扣费严苛等关键信息。 购买时不主动告知换款要收高额折旧费,把我2.29克黄金直接换成1.18克,店内无任何收费公示,承诺可灵活换款、费用透明,误导我消费。 该金饰仅佩戴3天,几乎无磨损、无损坏,品相完好。申请换款时,店长以“戴过不能上柜”为由,强行收取高额折旧费500多元,相当于按旧金回收处理,收费无依据、标准不透明。 商家先诱导消费、隐瞒风险,后又乱收高额费用,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侵犯知情权、公*交易权。沟通多次拒不退款、也不合理换新,不减免费用,态度强硬。
证据:消费小票、店内无公示照片、聊天录音、饰品现状照片。 恳请*台介入,督促商家立即整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黄金虚报克重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6 年 5 月 22 日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92号周大生珠宝金店选购黄金饰品。购买全程商家口头明确告知、宣传该黄金饰品重量为两三克,以此重量引导我消费、诱导我付款购买。
本人基于对周大生品牌信任,当场付款购买。回家后本人复核称重,发现商品实际重量仅有一两克,与商家承诺的两三克严重不符、差距巨大。
商家存在刻意隐瞒真实克重、虚报克重、虚假宣传、欺*消费者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返回门店沟通,要求全额退款,商家态度恶劣、耍赖抵赖,坚决拒不退款、拒不协商处理。因现场协商无果,本人当场拨打 110 报警。民警现场核查事实后告知:属于商家消费欺诈、售后纠纷,公安无法强制退款,明确指引我前往汉滨区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维权。商家违规、违法、欺诈问题
1. 严重消费欺诈、虚假宣传
售卖黄金时故意虚报克重,谎称两三克,实际克重严重不足,刻意误导、欺*消费者下单,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2. 缺斤少两、计量违规
黄金属于贵重计量商品,商家刻意隐瞒、虚报商品克重,是典型的计量作弊、缺斤少两违规经营行为,违反商品计量管理相关规定。
3. 拒不履行售后义务、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发现商家欺诈问题,主动上门合理协商退款,商家拒不认错、拒不退款、拒绝任何调解,服务态度恶劣,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商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明确的恶意消费欺诈行为,理应依法查处。
投诉诉求
1. 依法核查、认定该周大生门店存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黄金克数不符、缺斤少两的违规违法行为。
2. 依法责令商家立刻全额退还本人全部购金款项。
3. 对该门店计量违规、欺*消费者的违规经营行为立案核查、依法整改处罚。
4.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本人告知完整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态度恶劣
已完结
周大生芜湖银泰城拒退未离柜玉石手镯
2026年5月23日下午1点在芜湖银泰城周大生抖音核销288元玉石手镯,开单的时候柜台人员就说了离开柜台不予退换,当时人未离开柜台,要求退款,商家不予办理,态度极差,就是不予退,打电话12315联系工作人员,给了当地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可是打不通,我再次和店员商量退款,还是不予理会,我没有离开柜台,凭什么不让退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周大生海门店黄金换购服务差、双标计重、态度恶劣
2026年5.23上午9:40-9:50左右,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295号周大生珠宝专卖店,用旧金换购了一副黄金耳钉。一副2.16克的耳钉起初在5.21晚上答应只要贴0.3-0.5克左右的钱,后因有事着急走答应第二天晚上再来买,5.22晚上去前一天晚上的销售员不在,是另外三个销售员接待的,就改口至少要贴0.6克,坐地起价,关键是这三个销售态度恶劣,窃窃私语,对消费者极其不尊重。5.23上午去依然还是那三个销售,仍然还是那种恶劣、瞧不起人、傲慢态度,在剪旧金的时候1.572克算作1.57克,店员告知没有四舍五入这一说,即使是1.578、1.579克也仍然是1.57克,但他们自己销售的耳钉2.158克却算作2.16克,为什么不算做2.15克呢?这时候就四舍五入了?是不是太双标了?请问这是什么霸王条款,什么都由消费者买单?并且销售员多次说出“要不你自己来剪旧金”“要不你把旧金拿回去别换了”诸如此类不尊重消费者的话语,其中一个销售员多次白眼,没有一个好脸色,没有一句客气话,希望惩罚并纠正一下该店店员的服务态度!!!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周大生厦门翔安店缺斤少两、拒开发票
本人在福建厦门翔安汇景广场周大生门店花费4725元购入貔貅手串,购买时商品价签未标注克重,咨询销售人员货品重量,对方口头告知大约3克多。
收货后精准称量,实际重量仅2.2克,重量数值偏差较大,商家以只是粗略估算为由推脱责任。交易全程门店仅出具质保单,未按规定开具消费发票。本人提出退货退款申请后,门店拒不处理。
该门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虚假引导消费、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货退款,依规开具购物发票,并对违规行为核查处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益阳万达店误导消费拒开发票
2026年5月20日,在益阳万达周大生店买了一个戒指。买戒指的时候那个店员说有一克多,他们在明知道吊牌克重为0.89g情况下,他说一克多误导我消费,然后我叫他去称重他包含吊牌一起称重。但她并没有告知我是包含吊牌一起称的,为1.71克并且他没有给我开发票,只开了一个质保单,我现在要求退货退款。并且我今天发才发现那个吊牌上,因为明明有准确的克数,他没有跟我说,在那个质保单上面,他没也没有准确的克数和一克为价格为多少。他把那个总质量给定*了,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也没给我看。他就是在误导我消费,在隐瞒这个金子的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