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黄金诱导消费且质量有问题
我在12月6日买的周大生黄金一口价被诱导消费,而且质量问题,几天就断了,客服不给换新的,还要让加价20%再换新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项链一天断裂要求退货
我女朋友于2025年12月13日晚上9点10多分在乐至县周大生北街2-6号买了一条价值5670的项链,未收到发票,于2025年12月14日我女朋友撩头发的时候商品就断裂,质量非常差劲,我就联系周大生营业员,他给我说给我焊接,我不需要,我要求退货退款,因为我才买项链1天就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觉得他家质量不好,我无法去相信他们家任何一件产品,所以现在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我去找过他们门店,他们态度坚定,不给退款,当时也没和我说不能退货退款,毕竟是你们的质量问题,所以我要求执法部门出面解决这个事情,谢谢你们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强卖一口价黄金拒不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30号底把16.4克14k金送到辽宁北镇周大生问是否可以回收,店员表示要送去检测是否为真的14金再置换,12月1号店员联系我14k金已通过检测让我去店里选择商品置换,到店之后我表示她回收的价格不合适我想拿回我的16.4克14k金,但是店员表示已经送去检测就直接回收了现在只能按一万块钱让我在她店里挑一口价的金子,在旧金一分钱没给我的情况下仅凭拿去检测就擅自把我的物品拿去卖掉,让我直接这已经构成强买强卖,最后我迫于无奈在店里换了6克黄金一口价的黄金,但是回到家发现电子发票显示我的旧金周大生共以8652元回收,我立刻联系店员为我办理退款,如果不能拿回我的旧金最起码让我以8652元买克重计价的金饰而不是一万元额度让我在店随便挑一口价的商品,一口价的商品按克重算是非常不合适的。强买强卖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我于购买商品第二天就联系售货员退货退款,但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7天内退货,我提出退货请求合理合法!现要求尽快处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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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在2025年11月24号下午两点左右 在(成都高新第五专卖店)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2263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09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接*226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发票上并无标写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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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未告知一口价诱导消费
我在2025年12月10日下午一点,在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万象汇周大生店铺购买黄金吊坠两个,店员未告知是一口价商品,也未告知克数,付款后发现*1900元/g,在其他金店逛的时候,店员在门口拦截我回周大生,引诱消费,现在要求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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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误导消费并拒开发票
在2025年11月30号下午五点左右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城红场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两枚足金戒指,总计克重3.7克,花费6762元,我在询问导购按克重购买戒指和一口价有何区别时,导购避重就轻,说工艺好小克重通常按件购买,其他没有区别。后在我犹豫时宣称按克重购买后续换款需要花费工费,一口价无需其他花销,误导我认为一口价黄金更加划算,导致我在不知晓黄金单价的情况下以1827.5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购买时导购说以物品件数计算,告诉我与按克重购买差别不大,只是小克重通常按件购买,让我误以为二者单价类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如模糊计量单位)欺*消费者。误导消费者对价格的判断,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2)诱导消费,隐瞒款式更换费用。导购宣称按克重购买后续换款需要花费工费,一口价无需其他花销,误导我认为一口价黄金更加划算,实则重新换款需要超出购买商品标价的20%,计算下来远超出款式工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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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大生隐瞒一口价诱导消费
12.1号在天津津南永旺周大生购买金吊坠当时已经跟店员表明 我要2-2.3克的2000出点头 因为本人是一名大学生正在实*一个月工资不是很高攒了一点小钱想用着实*工资给家里人买个金子 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店员推的一口价而且我也说过不要一口价我还问了当天金价她告诉我1110然后我觉得还可以我就问她她就给我推了两个 我觉得不错然后她就给我算还告诉我2克多她算的时候我以为是按克算的我并不知道是一口价然后告诉我让我转天来拿因为我要编成项链商场要关门了 我转天去了 拿回家看见票上写的0.几克 我就找店员协商我想换按克重的10:给店员发的信息 她一天基本没有回 然而我男朋友给她发信息问她别的产品的时候她反而秒回 然后说不能推退怎么样子的 但是我自己本人并不知道是一口价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签。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以下和店员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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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涉嫌诱导消费且未明示克重
在2025年12月7号下午六点左右 在陕西省西安市万象城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饰花费1472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7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换款不按克,质保单也没写克重和工艺费用,导致我在不知晓工艺费用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且店面也没贴“离柜还不退换”,购买小票,人员也未曾告知我不能退货退款,隐瞒我的知情权。对于从未购置黄金消费者来说这并不是常识。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的“贵重物品离店不退”属于格式条款,如果没有在你购买时用醒目方式(比如大字提示、口头明确告知)提醒,这个规定对你没有约束力。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未告知克重拒退货
2025年12月6日下午5时52分,在周大生购买黄金戒指,未明确告知克重和退换货规则,也未称重确认,远高于市价,并且在购买之前我已询问克单价,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拒绝退货退款,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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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黄金置换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11月15日用10克黄金置换4.4克黄金和13337元 项链断了 克数也是变少了 要求退款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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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