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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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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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60838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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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黄金销售涉嫌价格欺诈与霸王条款
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8月10日在我不知晓克重诱导的情况下购买了10673一口价黄金,换算下来将近一千四一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中途问过柜姐克重,柜姐没有回答转移话题夸大介绍工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是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按克重的 希望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未按协议回购钻戒
我于2020年7月31号到周六福门店购买一枚钻戒,价值5860元,当时签定了协议,满5年后门店承诺可100%回购,即可退回5860元。然后我在2025年8月4号去门店找店员履行当时的协议内容,她们说不能回购,只能置换黄金,我不同意,这属于欺*消费者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处理此投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吊坠无钢印且换款补差价问题
昨天在周六福买的吊坠,发现吊坠上没有钢印,要求换款,换款后让我连九折的折扣都给补上了,要求退九折的差价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经济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消费存在乱收费与质量问题
我于2025年8月9号在深圳龙岗周六福(仁恒梦中心店)买了一个23g的银手镯,在购买过程中导购员并非提前告知银价一克多少,也没告知手工费为多少,在付完款后也没有当面称重,并将价格标签未经过允许,私自剪掉,并存在质量问题有磨损,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霸王条款、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销售一口价黄金未明码标价并诱导消费
2025年5月5号我和我妹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五一路周六福珠宝购买了一口价22826的手镯当时拿了旧金10克价值8000多又补了14000多换了了上面只有标价的22826多的手镯 我回家才发现实际克重只有11克 我又去看了他们开的单子只有标签价没有克重我相当于一克黄金卖了我2000块钱一克1 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 商家未注明克重 只标价 未明码 此行为违背了 价格法第13条 属于违法行为 2诱导消费应购买黄金没有经验 利用消费话术诱导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黄金 夸大一口价黄金工艺 不告知实际克重 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14条 利用使人误解的方式 达成交易 3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购置前说可以换同等价格的任何产品 购置后只能换一口价没有商量的余地 且威胁我们说让我们随便举报随便起诉 7月份我们去店里协商补差价或者退全款 商家拒绝调解必须让我们一口价换一口价 他还说他们没有义务告知顾客实际克重是多少 他说他们也不知道实际克重是多少都是按标签价 标签价格得所有黄金都不会上称给顾客看有多少克 在此我有视频为证 我的诉求按淘宝官方价格补差价14000 或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以次充好诱导换购黄金
我在福建省台江区中亭街C区53号,在周六福我用我的黄金22克多,去换购黄金,回来后发现跟我自己的黄金克数差别很大,被店员故意诱导,欺*性的让我换成了件数,我当时还问了店员这个我换的这个有多重。她说这不是按克数,按件数,一直回避这个问题,商标上只写了多少钱也没有写克数,我的是999足金的,她给我换了硬金的,有个看着就很假,不像是黄金,她给我开的收据也没有写克重,我换了后她说,你以后想换别的款式可以换同等价格的,没有说不可以换克数的,我才换了几天就发现不对劲,发现自己黄金的克数少了一半多,觉得自己受*了想换回我以前的克重,店家不愿意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诱导消费及质量问题投诉
我于2025年8月8日在清远市清城区顺盈时代广场商业街首层1223号周六福购买一个黄金戒指,按当天金价为850元左右/克,店员诱导消费购买一口价黄金戒指,总重量1.92克,实收3465元,折合为1804元/克,产品尚未刻999标识,同时,此店未开发票,只提供质保单,诉求退款处理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涉嫌隐瞒克重及个人账户收款
2025.7.26到江门市胜利路地王广场想要买黄金,进了周六福,柜姐带到一口价黄金那里去,选了一副耳钉,上面标签只写了价钱,没有克重,反复问柜姐吴乙仙多重 问她怎么还不称重,避而不谈,然后就掏出了个二维码让我付款,我问为什么是个人账户,她说是财务的账户,付了3004元(银行支付优惠了一块多钱)。等我付了款才给我称重,后来称重****,也就是我以1416.98元/克买下了这个黄金耳饰。本来想着一口价黄金是这样的那我就认栽了。 后来对这个要我向个人账户付款的行为越想越不对劲,因为我隔天在周大福买的首饰收款方是“江门胜利路地王珠宝店”,我才上小红书搜索,知道一口价黄金是合法的,但合法的前提下是商家要告知消费者克重,但是这个柜姐全程隐瞒,直到我付了款才称重,给了我质保单后,我才看到她们是把克重折起来了。最后没给开发票。 目前两个问题:1.柜姐在隐瞒“克重”的情况下诱导我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 2.以个人账户收款并不开具发票,存在逃税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消费存在欺瞒诱导及霸王条款
2025年8月3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兴万达周六福珠宝以2100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100元/1克左右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现在也不知道具体克重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克左右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黄金戒指质量问题投诉
2025年7月16日在北京首创奥特莱斯周六福店买了个一口价黄金戒指,带了半个月,断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同等克重或者同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