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台改签价格不一致且出错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预定项目8月十九号曼谷飞广州的机票预定号为YEECJJ,问题:*台改签功能无法使用还需要联系人工客服才可以,*台的改签功能显示价格230元,我询问了客服也是230元改签费用,其中包括了差价还有手续费,后续给我出改签单据支付时却要600多还有400多,其中还有一次日期都给我改错了,诉求:按照230的原定价格给我改签至我的目标航班,或者此张机票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价格问题
处理中
去哪儿APP乱扣退票手续费拒不退款
尊敬的*台,去哪旅行APP 欺诈乱扣手续费本人王成耀身份证:211224*********736
祝佳琦身份证号码:210422*********926
2026年5月14日 沈阳桃仙机场购买的机票航班深圳航空ZH9729 ——凤凰机场
2026年5月22日 深圳航空ZH9730凤凰机场——沈阳桃仙机场
由于身体病变特殊情况,无法前往情况属实,去哪APP客服 未如要求进行处理,反而乱扣费至今未处理,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核查 处理给予老百姓个公道 看病都没钱 ,他们还乱扣费 ,希望给予老百姓说法,如果迟迟没有受理没有王法,将投诉上仿 ,讨回公道!谢谢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去哪儿*台航班信息未更新致误机拒赔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
预定项目:2026.5.4从首尔回上海的机票。
问题:拒不退款赔偿。
诉求:退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具体过程:我在去哪儿订购5月4日首尔飞武汉、上海转机的回国机票,原计划5日抵沪后乘高铁返校南京。航司临时将首尔起飞时间由15:15提前至14:15,我在*台申请改回15:15并显示改签成功,相关短信、邮件及页面详情均为佐证。5月4日13:30我抵达仁川机场,却被告知航班实际14:15起飞,已错过托运时间。因为去哪儿详情页面一直显示改签成功,并且是改签前后为同一个航班号,*台页面未能及时更新航班行程,从而误导了我。对方提出的说辞是之前已经发送过短信提示,但是一直到起飞当天我在app详情页面都看到的是15:15起飞的信息,并且一直到乘机当天也没有任何短信通知飞机起飞等,导致我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登机。我多次联系去哪儿客服,对方多次拖延处理,最初说是到当天15:00之前会给我答复,我等待到了14:30分左右才收到第一个电话,也因此错过了可以直接把行李寄回、自己登机的机会。但*台几个电话里先是提出无法赶及的航班方案,后期又判定责任由我自行承担。最终到当日17点都未能解决问题。为把后续行程受到影响的损失降到最低,我无奈自费重购买高价机票回国。整个事件不仅我的行程全部被打乱、未能按时返校,还额外产生漫游费、交通等多项经济损失。昨日航空公司已将最初的机票费共913元退回,但后续产生的包括新机票费等在内的多项经济损失,我需要去哪儿*台补偿。此次事件全程客服沟通录音均已留存。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去哪儿拒退改澳门康莱德酒店订单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行,预定了5月10日澳门康莱德酒店大床房,*台不给予退款或改签,我已咨询酒店,酒店说可以退或改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去哪儿未告知铺位出票致退票扣费不合理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预定项目:2026年5月9日南宁东开往杭州南的动车票 问题:在去哪儿网买的车票点了下铺和中铺选项 因为带孩子不方便 后面去哪儿没买票成功的情况下立即申请了退款却不让退 立即给我出票 当时退票也需要收取手续费 后面因为孩子住在上铺实在不方便最终只能退票 扣取手续费实在是不合理 火车出票应当在付款钱告知乘客位置 以便乘客考虑是否付钱一旦出票 因临*发车产生的手续费对消费者十分不公*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去哪儿汉庭酒店未提醒未入住即全额扣费
本人于2026年5月4日通过去哪儿网预订「汉庭酒店(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店)」,订单号:10********64,入住时间2026年5月4日-5月5日,房费547元。 本人全程未到店、未办理入住、未消费任何服务。酒店通过*台虚拟号码拨打电话,接通后全程无任何有效沟通,既没有说明是酒店身份,也没有任何入住提醒或确认信息,全程沉默,疑似骚扰电话,我挂断并拉黑。 此后,酒店未进行任何其他方式联系,也没有发送任何短信提醒,完全未尽到商家的告知与提醒义务。在我完全不知情、未确认的情况下,酒店擅自将订单标记为“已离店”,直接全额扣除547元房费。 酒店利用无效的骚扰式联系,不履行任何有效提醒义务,未提供服务却强行扣费;去哪儿网*台监管不力,纵容酒店违规扣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正常提交订单预订房源,商家预留房间本就是接单后应尽的基础服务义务,并不是给我的特殊优待,更不能以此作为拒绝退款的理由。商家单方面拿“已预留房间”为借口,强制绑定订单、拒不退款,属于霸王条款,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义务,且本人未实际入住、未办理入住手续、未消费任何服务。在本人不知情、未确认的情况下,酒店擅自将订单标记为“已离店”并全额扣除房费。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经营者应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未提供服务却收取费用,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从来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未入住就必须全款不退。并非:我订了房、没去住,就是我违约,酒店扣钱天经地义。法律真实规定是:就算行程变动、没入住,顶多只赔酒店实际产生的真实损失,不是直接没收全款。空房一晚没卖出去,不代表整晚房价都该消费者全额买单。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附随义务:必须提醒/通知)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 酒店不提醒、不联系、不转售、直接硬扣全款,就是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591条(减损义务:不能放任损失扩大)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酒店(守约方)在我入住后,有法定减损义务:必须提醒、联系核实、及时转售房间,不能“静默扣款、全额没收”。因此,酒店必须主动提醒入住、核实行程,不提醒即违法。酒店未尽减损义务,无权没收全额房款。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2026年5月3日的订单,订了衡阳卿云筑观景酒店,同时段同地段的民宿价格200元左右,我在去哪儿*台订的418元+238元,页面上显示观景酒店,实际窗外民宿一条街,不符合观景酒店,说是酒店,但是实际服务标准和民宿无差!后续找去哪儿客服反应情况,要*台提供酒店资质文件,我觉得是没有酒店资质的。去哪儿无法提供!*台和酒店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我和我朋友同样的情况,去哪儿*台补偿345元的退费,但是去哪儿区别对待消费者,同样的情况,给予不一样的标准!欺诈消费者!申请退还酒店费用656元!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去哪儿*台机票价格欺诈与不明加费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本人于去哪儿*台订购双人机票(2025年8月29日购,订单号20********61),两张机票实际合计实付总金额1320元。*台开具的航空电子行程单显示单人票面含税价格为640元。核算可得两张票面正常总价为1280元。
*台在下单全程没有清晰公示费用构成,刻意拆分票价,暗中加收不明额外费用。恶意造成实际付款金额和官方行程单票面金额严重不符。
商家行为违反民航规定,刻意隐瞒消费项目、刻意变相加价,已经构成明确的消费欺诈与价格违规。
沟通后商家表示仅退差价且关闭服务。
诉求:
1.要求商家对本次机票订单进行全额退款
2.依据消保法欺诈标准,履行退一赔三赔付
3.请求监管部门对商家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的行为依法查处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价格问题
处理中
去哪儿*台机票价格欺诈及隐性收费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本人于去哪儿*台订购双人机票(2025年9月4日购,订单号20********20),两张机票实际合计实付总金额1528元。*台开具的航空电子行程单显示单人票面含税价格为746元。核算可得两张票面正常总价为1492元。
*台在下单全程没有清晰公示费用构成,刻意拆分票价,暗中加收不明额外费用。恶意造成实际付款金额和官方行程单票面金额严重不符。
商家行为违反民航规定,刻意隐瞒消费项目、刻意变相加价,已经构成明确的消费欺诈与价格违规。
沟通后商家表示仅退差价。
诉求:
1.要求商家对本次机票订单进行全额退款
2.依据消保法欺诈标准,履行退一赔三赔付
3.请求监管部门对商家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的行为依法查处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价格问题
处理中
去哪儿城市便捷酒店致住客过敏未处理
我是投诉佛山市顺德区鉴海北路清晖园店城市轻奢酒店 我没有找到该酒店的投诉名 沐浴露和洗手液这些印的都是城市快捷酒店 我在去哪儿*台上预订2026年5.4-5.5一日 于我同住的人后续在5.5-5.6在*台也定了一单并续住了原房 在入住之后出现了全身皮肤过敏发痒 红疹等 在此之前从未有此情况发生 联系了酒店不处理 相关负责人不接电话 打给前台说会帮忙联系随之也不接电话 通过另外的号码拨打接通依旧说再联系 至今未恢复 入住的两人均出现此状况 有一人已去医院检查 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表明与环境有关产生的过敏性皮炎 从脸上到脚都出现了红疹 脸上甚至出现化脓状况 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和学* 我现在的诉求是要求退还房费 还有报销我的医疗费以及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 并赔偿我1000元包括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 我要求不公开我的任何信息 如若后续有任何损害我名誉以及身心的言论流出 我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