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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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quna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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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117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去哪儿是中国领先的旅游搜索引擎,去哪儿是全球最大的中文在线旅行网站,创立于2005年2月,总部在北京。去哪儿网为消费者提供机票、酒店、会场、度假产品的实时搜索,并提供旅游产品团购以及其他旅游信息服务,为旅游行业合作伙伴提供在线技术、移动技术解决方案。
去哪儿虚假宣传买贵赔付不兑现
我在去哪*台买了一张机票,明确显示买贵赔付,只要三十分钟内提交另外一个*台价格图片就可以,奈何*台虚假宣传,我提交截图说我不合规,只能投诉。下面是我另一家*台图片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去哪儿*台航班取消拒赔价差
我方于3月17日在去哪儿*台购买两人上海-马累往返机票,共9186元。5月12日晚被*台告知去程航班:上海-马累取消,无法改签,只能退票;且5月25日下午又收到返程马累-上海(吉隆坡中转)航变通知,因到达中转点过晚,会直接错过回上海的航班,且*台无法改签至类似时间航班,又只能让我方退票,但无任何补偿!我方早早定下马累酒店等,无法取消行程。*3个月机票价格飞涨,无法接受个人承担,反复和*台沟通后无果,依然只能消费者自己承担。我方坚持跟去哪儿*台交易,就找去哪儿*台进行售后服务,*台应肩负起相对的责任与义务,而非一味推卸责任给航司。我的诉求:赔偿现在购买机票的价差!!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去哪儿虚假余票诱导高价购票
本人于周六在去哪儿*台购买昆明航空西安至芒市航班机票,订单号20********39。购票期间,去哪儿*台刻意标注该航班仅剩4张机票,制造余票紧张、即将售罄的虚假氛围,诱导消费者紧急下单。本人受*台营销误导,为保证顺利出行,以790元价格购买该航班无行李额度客票。 购票后不足72小时,同一航班票价出现严重不合理降价。我所购同类型无行李机票降至640元,直降150元;且*台上架的带行李额度V舱机票仅售770元,性价比远高于我高价购入的机票,定价极其不合理。 本人第一时间向去哪儿*台发起维权,*台明知自身虚假余票提示诱导消费,却仅以航司调整上座率为由敷衍搪塞,拒不承认*台责任,不提供任何补偿及解决方案,未尽交易保障义务。后续让我也一起咨询航司,航司无有效处理方案,那要去哪儿*台购票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并没有保护消费权益。 我提出两项不影响航班上座率的合理诉求:退还购票差价或免费/补偿部分额度升级带行李额度舱位,均未被受理。 去哪儿*台通过虚假余票话术诱导消费者高价购票,误导消费、利用信息差损害旅客权益,严重违背诚实信用与公*交易原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航票务服务相关规定。 现正式投诉,恳请介入核查去哪儿*台违规营销行为,责令*台整改、赔付差价并致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去哪儿*台酒店预订不可取消属霸王条款
我于3月28日在去哪儿旅游软件里预定了日期5月23日到5月24日,热海微风湾酒店别馆、因身体发烧原因、暂时去不了入住、去哪儿不予取消,我于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去哪儿拒退新加坡酒店订单款
我要投诉去哪儿旅游*台,预订项目:新加坡酒店大床房(6月7日新加坡馨乐庭连心酒店大床房)问题:拒不退款。诉求:全额退订房款。四月份下的订单,付完款以后不能退款,也不能改期,纯属霸王条款啊。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去哪儿未妥善处理航司单方改期致旅客损失
本人于2026年5月7日通过“去哪儿旅行”APP购买了[天津航空/西部航空]承运的6月17日伦敦—重庆—南昌联程机票。购票后,承运航司因自身原因将“重庆—南昌”段航班提前。本人落地重庆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点,而航司提前后的航班本人无法赶上,且6月18日当天下午四点后已无任何航班可从重庆飞往南昌。 本人随即通过去哪儿网*台客服要求解决,*台提出的只愿意赔偿“500元自行购票报销”方案存在以下问题:6月18日当天已无航班可购,方案客观上无法执行;500元并不足以购买新航班费用,需要消费者自行承担购买额外费用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实际损失。此外当日已无可购航班的情况下,如若购买隔天航班产生的住宿交通费用也需由本人自行承担,*台的违约却需要消费者来承担一切损失。 500元"补偿"不能替代赔偿义务 航司给我元让我"自行购票",这是一个无效方案,原因有三: 第一,金额明显不足——我已经查到,新购机票加上220元基建燃油,500元根本不够。航司的"补偿"方案让我倒贴钱,这本身就是不合理。 第二,方案无法执行——6月18日下午4点后重庆飞南昌已无航班,航司让我"自行购票",但我根本买不到当天的票。一个无法执行的方案等于没有方案。 第三,不涵盖其他损失——如果我被迫买隔天的票,由此产生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500元完全不覆盖。航司这是在把成本转嫁给我。 "航班提前属于重大变更,航空公司应该进行赔偿,旅客因出行计划更改产生的费用也应由航空公司承担。旅客因改签产生的费用应由航空公司承担外,旅客因航班提前而遭受的其他合理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等,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航空公司也应予以赔偿。" 央广网的报道中也指出:航司单方面调整起飞时间构成合同根本性变更,属于违约行为,即便提供免费退改签,也不能免除对旅客住宿、误工等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去哪儿未履行售后协调义务致改签受阻
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在去哪儿旅行App购买香港快运航空(HK Express)2026年6月20日香港飞宁波航班(航班号:UO226,19:50-22:05)。2026年5月7日收到短信通知,原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并调整为2026年6月21日同时间段航班。由于本人后续行程已提前安排,航班变更已对本人整体出行计划造成严重影响。随后,本人多次联系去哪儿旅行客服,希望协助改签至6月20日相*时间段直飞航班,或改签至临*城市航班(杭州)。 但去哪儿旅行客服仅回复“由于航司原因,无法改签其他航班,也无法提供任何补偿方案”,未进一步协助沟通或推进处理。 本人认为,本人与去哪儿旅行*台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作为购票*台,在发生航班取消及变更后,去哪儿旅行应积极履行售后协调义务,协助消费者与航空公司沟通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而非仅机械转述“航司不同意”,消极推诿责任。 本人投诉去哪儿旅行: 1. 未积极履行*台售后协调义务; 2. 售后处理消极,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3. 未积极协助消费者与航司沟通推进解决方案; 4. *台服务与消费者合理期待明显不符。 本人诉求: 1. 要求去哪儿旅行积极履行*台售后协调义务; 2. 协助本人改签至6月20日本人可接受的合理航班或临*城市航班; 3. 积极与航空公司沟通并推进售后处理,而非仅重复航司机械回复; 4. 提供合理解决方案,赔偿损失,减少因航班取消给消费者造成的额外损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去哪儿无故取消亚航联程航班致损失
本人于2026年1月21日在去哪儿*台预订亚航联程机票,去哪儿订单编号;33********65,亚航AK75航班(票号:KFPSTA),原定2026年7月24日由马累飞往上海。因航司自身原因单方面取消航班,让我改签,现改签后的机票再次取消,导致本人行程受阻并产生经济损失。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承运人单方面取消航班属于违约行为,应根据旅客实际需求,为旅客提供免费退票、改期、赔偿等服务,不得限制旅客选择权利;《民法典》第820条承运人及销售*台因自身原因导致旅客无法按约定出行,应当赔偿旅客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公*交易原则:去哪儿*台单方面违约,违背商业服务公*性,漠视旅客合法权益。去哪儿单方面违约,影响了我的出行,造成了我不得不重新购买马累回国机票,去哪儿订单编号:33********97,产生了机票的差价3351元及在途未退款的行李额飞机餐的费用734.72元,我要求去哪儿*台赔偿4085.72元现金赔偿给我造成的直接损失。就本次无故取消航班向本人道歉。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去哪儿客服误导致误扣802元退票手续费
本人在去哪儿网购买西藏航空西安—杭州机票,误将5月24日航班买成5月22日。出票2小时内联系*台客服,客服协助取消机位,并明确告知我5月24日正常乘机后即可办理退款,未告知需人工客服操作、自行线上退款会产生高额手续费。 我按指引正常乘机后线上申请退款,被无故扣除802元手续费。后续去哪儿网与西藏航空相互推诿,拒绝退还手续费。该扣费因*台客服误导、告知不清导致,并非本人自愿退票,现要求全额退还被扣802元手续费。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
处理中
去哪儿价格欺诈虚假标价诱导消费
123投诉事由 商家价格欺诈、虚假标价,以需多重优惠条件才能实现的低价诱导消费。 事实经过 本人购买商品,商家页面显著标价604元,该价格需叠加2张优惠券+返现才可实现,本人正常购买实际支付680元。商家未显著标明价格限制条件,隐瞒优惠门槛,误导消费,已留存全部证据。 违反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20、55条; 2.《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 3.《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20条。 诉求 1. 退还差价76元; 2. 依据消法第55条,要求惩罚性赔偿500元; 3. 责令商家整改
投诉问题
返现问题、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