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都装饰捆绑销售拒不退款
我在南京市江宁区上访街道东山金茂晓堂售楼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于2025年9月18日签订的购房合同。在2025年9月13日,在我付首付的过程中,开发商联合装修公司逼迫我签订装修合同,并索要1万元定金,该装修公司将所有的装修业务全部分包给志邦、全友家居等公司,装修价格高于市场价,在协商的过程中拒绝退款。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乱收费
处理中
装修质量差导致漏水问题
2024年7月我和圣都签的装修合同,现在因为交付漏水还未入住,今年8月份漏水维修过程中发现装修公司接的淋浴下水管连接处太短了,胶也没粘住,工人一拉管子就脱落了,工人说平时粘牢固的需要撬几下才能拿掉,这个拉一下就脱节了,淋浴下水管没有接好漏的防水层下面全是积水浸泡湿了开发商下水管外面的隔音棉 拆开隔音棉后一摸开发商的下水管上有水就说是开发商下水管漏水,物业说楼上24年中旬早就住人下水管不打胶早就漏水了,装修公司24年8月量房验房包下水管前却未发现漏水,现在装修公司不愿意赔付期间住房和各项损失,希望能够催促装修公司赔偿,谢谢。
投诉问题
偷工减料、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合同内容不符涉嫌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5月2日在圣都整装淮安分公司,与圣都签订系统窗销售合同,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合同(包括合同后载明的定软电品类报价单)以及电子支付凭证中都载明产品为开开门窗光影系列110,但是纸质凭证却写的是“帕诺德”以及“探月系列110”。另外在确认纸质凭证时,圣都整装淮安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及开开门窗圣都销售并未指出开开门窗和帕诺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品牌,相反他们告诉我“帕诺德是开开的子品牌”。圣都整装淮安分公司及开开门窗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诱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有诈*嫌疑,另外电子系统中的合同和纸质凭证存在根本出入有阴阳合同嫌疑。我希望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付、罚款和补偿。 望加急处理。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圣都家装虚假宣传诱导付款,拒绝退款
去年买了个精装期房,今年年底交房。当时圣都家装在售楼中心,销售和我说了房价已经同意后告知我这个价格得在圣都进行软装房价才可以便宜两个点,我想着后期拿房后需要软装,就交了一万二押金给圣都。今年年初就反复打电话邀请去门店看看定制,5月去线下门店看了软装定制,销售说现在趁着国补期间赶快定下来,以免后面国补随时没有,于是加上之前定金我当天总共支付了9万全款,销售说家具的国补需要等拿房后,家具安装之后她们上传照片才能退一万多的差价,让我先按全款九万付款。现在又变了说法和我说今年六月家装国补已经停止了,这一万多差价很可能退不了。那你当时为什么要说趁着现在国补赶快定下来,为什么要忽悠我赶快付款说按订单时间参加国补,不然我有必要房子还没到手的情况下提前大半年把软装的钱全款给你们?这种不守承诺的满嘴跑火车的行为,软装质量更不会有保证!现在就是要求必须全款给我退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圣都装饰装修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我在2019年12月30日跟圣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该公司对我南京保利云禧的房子进行全包施工,双方于2022年11月收尾验收。2025年7月我保利云禧浴室有六块瓷砖莫名开裂,维修费用要2000-3000元,圣都要我全自费维修,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当时装修时,圣都是全包瓷砖和工人都是圣都的,现在不到三年出了质量问题,圣都应该负责全部维修的费用,这个属于他的装修的质量问题,他们当时验收的时候也没有好好验收,这种瓷砖开裂的情况二三十年的老房子也很少遇到,这完全是质量问题。
投诉问题
装修质量差、霸王条款、质量问题
已完结
圣都装饰涉嫌捆绑销售与欺诈,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25年5月17日在南京某楼盘售楼处签订买房合同,在买房现场,贝壳圣都的销售突然介入,说圣都是贝壳旗下的装饰公司,游说我们买他们的“团装包”,总共39800元,包括20平的定制衣柜和家具11件套。说这是针对小区用户的“团购活动”,价格比所有市场价格都要便宜;说买这个“团装包”才可以享受买房的优惠(后来了解到,有其他业主没有买这个“团装包”也一样享受了开发商的买房优惠)。然后就催促着付款,付款是用手机扫的他们的二维码,签字也是在他们的pad上签的字。后来才意识到大意了,只给我看了产品的名目,并没有看到合同的具体条文,销售也没有必要的合同解读。一系列流程都走完之后,我才在他们提供的“圣都整装”微信小程序中看到了具体合同。
我于2025年8月4日向当时的圣都销售提出退款诉求,销售开始时说退不了,后来说和领导商量了,可以退,但是要付20%违约金。
我不认可违约金,具体理由如下:
1、贝壳圣都销售说只有买他们的“团装包”才可以享受买房优惠。
1.1、首先,这涉嫌捆绑式销售。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字数限制不赘述)。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字数限制不赘述)。
1.2、其次,这涉嫌欺*式营销。
经了解,同小区同期购房的业主,有些并没有购买贝壳圣都的“团装包”,也一样享受了开发商的购房优惠。《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字数限制不赘述)。
2、当时签订合约的流程存在问题。
销售在对我营销的过程中,只是给我看了产品的名目,说是款式齐全,是针对小区的“团购活动”,比市场价格都要低,在利用我买房当日签署文件众多、身心疲惫、现场混乱的情况下,拿着平板电脑引导我签字,我并没有看到合同的具体条文,销售也没有给我必要的合同解读,所以这种流程的合同,我不认可。
(1)《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规则),提供格式条款方需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若未履行提示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2)《民法典》第147-151条(意思表示瑕疵),基于重大误解(第147条)或受欺诈、胁迫(第148-150条)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疲惫+混乱环境下仓促签字"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我的诉求,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398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圣都装饰装修质量差导致反复渗水问题
我在24年3月委托圣都装饰对我的房子进行装修,从3月开始到8月完工,工程一开头的时候他们还误拆了阳台,本来我们阳台是不装修的,结果被他们拆掉了,交涉后圣都表示会赔偿阳台装修,之后7月份的时候就发现阳台有向房间内渗水,提出问题后工程人员表示马上进行修补,且已修补完善了,结果同年11月又出现渗水,再次维修并承诺已修好,今年25年7月再次出现渗水,再维修,结果还是不行,上星期三7月30日又出现了大面积的渗水,再次要求圣都进行处理,并要求他们能认真对待不要再出现同样问题了,但是现在圣都方面拖延不肯帮我彻底解决渗水问题,同时还表示出现渗水和他们施工无关,我现在就是要求他们尽快把我把渗水问题解决(因为只要下雨就会再次渗水),如果维修期间需要我搬离住所需要赔偿我住宿费。
投诉问题
装修质量差、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圣都装饰退款纠纷及额外费用争议
6月8号,我在广州白云广场万达店四楼的圣都整装公司下单的,一笔6018元的。阳台柜的订单已经付款了。该店隐形消费太高,后续还要追加费用,因此我对比问询其他商家,对比同款类型的价格发现该门店远高于市场价格,故我申请全额退款。该门店声称需要扣除800元的费用,说是上门费和设计费。但在合同里面没有这两项的费用,故该店以不正当的理由扣除我的费用。现我要求全额退款6018元。合同明细和商家沟通记录已附上。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临时加价、合同纠纷
已完结
装修包费用升级及押金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7月30日购买了圣都团装装修包,当时定金交了17400,今年10月份交房,最近销售人员让我过去了解升级项目,结果原本87000的费用算下来95780元,我对此不认可,希望给我退还17400元押金,而且押金条上的财务章为贝美装(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并不是圣都团装的财务章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临时加价、合同纠纷
已完结
圣都装饰诱导签约且设计服务低效引纠纷
我于24年12月购买合肥龙湖砚熙台时,被诱导绑定合肥圣都团装,以享受购房95折扣。但同小区邻居未买团装,依然享受到团装折扣。自2024年12月27日来圣都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开始对接,半年来设计服务极度摆烂,仅四次线下交流,设计进度极其缓慢,所有的设计进展都是我本人网上看装修攻略来推动,在我多次催促下,圣都仅潦草出过一次效果图,且细节很差。我多次线上讨论效果图具体修改的细节,两个月内设计师仅文字回复,并未有修改的效果图。最后我向设计师本人确认,他仅出cad和,由外包绘图原出的3D效果图。相比较市面其他设计师的设计成果(出CAD,SU图、3D效果图、VR图),我很难信任圣都的设计能力。同时我咨询也是绑定了团装的邻居,她换了三个设计师,最后一个设计师虽然比前两个设计能力好,但是依旧需要不停的催促。圣都在未施工前,以这样拖延的服务效率、设计能力低下的服务对待客户。他们提供给我换设计师的方案,但频繁换设计师,频繁催促,浪费客户的时间和精力,这些损失让客户自己承担!我的诉求:在六月中旬提出了终止合同,在未开工前应退还定金3万+补款2万,共五万钱款。我联系了圣都400,但圣都公司以合同各条款为由拒绝退款合同定金3万。我投诉:1、卖房优惠诱导我签订霸王条款的圣都团装合同,作为消费者,我表达强烈不满。2、六个多月设计服务极其低效且无法使我们满意,迫使消费者无奈提出终止合同诉求。合同中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承担全部损失!法律依据:合同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团装合同违约责任第二、三条,单方面限制消费者解约权,且未约定乙方未开工前的设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违约责任,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一、该合同严重加重了甲方我的责任,单方限制甲方违约权。在乙方圣都设计服务怠慢,六个月只有一版效果图,沟通多次无修改无进度的前提下,甲方被迫无奈提出解约。但乙方按合同格式条款依然有权没收定金,变相免除了乙方的履约责任。二、免除了乙方的核心义务。合同未约定乙方在未开工前的设计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却要求甲方(除30天内退房),无条件接受定金款项为违约金,属于不合理减轻自身责任。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