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轩公考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我杨培花经被武汉博轩机构工作人员诱导,于2024年11月2日向被申请人指定账户中支付服务费3980元,并与其签署《咨询服务协议》一份。
合同关系成立后,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前期宣传与所提供的实际服务相比,存在大量夸大效果和隐瞒信息等诱导行为,该机构提供的服务并未达到其向申请人承诺的标准,所学课程质量不佳对申请人没有任何帮助,且未通过任何申请人的岗位,因受到不真实宣传信息误导而与被申请人成立合同关系,实际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遂申请人要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3980元,但与被申请人沟通多次无果,并且在为退款的情况之下将我踢出学习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现申请人依法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委按请求事项裁决。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付费后失联课程无法登录并拒不退款
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起至今
地点:线上(通过抖音平台加了博轩公考企业微信)
事情经过:2025 年 2 月,本人在抖音平台看到博轩公考相关信息,被引导添加武汉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微信。在对方电话轰炸并引导下,先支付费用,后签署《咨询服务协议》。签约后,无人对接课程,提供的仅为录播课,无互动环节。此后,本人就一直登录不上课程 APP,后通过抖音得知该公司变更名称,原 APP 无法登录,导致课程服务无法享受,要求退款后,一直无果。
诉求:要求武汉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课程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涉骗
处理中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我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微信博轩公考的王老师处,在他各种推销下购买公考课程并付款2580元。由于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在我报名前,他们对自身的教学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并且承诺是名师教学。报名后师资与服务承诺未兑现被告宣传由“江枫老师亲自带课”,但原告从未见过该师资授课;承诺“小班20人教学、班主任定制学习计划、督学服务、作业批改1V1查漏补缺”,但原告从未进入所谓20人班级群,也未享受任何督学、作业批改等服务,合同条款多为对原告不利的“口袋条款”。
2、 服务严重不达标且存在安全隐患、被告系统长期不稳定,原告无法正常学习,在原告的追问下,才告知系统处于维护状态。被告却引导原告使用非正规渠道的“珊瑚课堂APP”,该软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3、被告失联,逃避服务义务原告对接的老师及班主任频繁失联,发送消息才得知我已被删除,唯一能联系上的班主任也是处于"今日休息"状态,完全未履行课前提醒,售后答疑的基本义务。
4、该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无办学资质和教学许可,却在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构成欺诈。
2025年10月23日申请退款,客服人员得知有退款意向后拿出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威胁消费者权益 。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是不合理的规定。诉求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拒不退费
2024年11月2日,我根据微信号“涛涛老师”的推荐,花费3580元购买了博轩公考的网课,当时承诺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机构所有课程全部直播,全程免费,然而,
1.自今年3月底事业编考试结束后,再无老师主动联系我;
2.机构自己研发的“博轩公考”app自7月后再无课程更新(目前该app我的账号已无法登录),联系添加的机构老师均不回复,且微信把我删除;
3.买课时承诺的老师监督学习进度,制定每日私人学习表,基本没有享受到;
4.向购课群反映情况,管理员无任何解释直接将我移出群,且欺*群里学员说已联系我交接退费
5.致电机构公开投诉建议热线,发现电话已暂停服务
6.由于学员投诉较多,该机构改头换面,改成“夜灯公考”,其头牌讲师博轩“江枫老师”更名为夜灯“程立老师”(有证据显示为同一人)
种种情况,合理怀疑博轩公考机构存在欺*学员学费行为,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特此维权。
投诉问题
涉骗、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博轩公考诱导消费且服务缺失
投诉武汉博轩公考机构,诱导消费者报班,但是没有给到相应服务。
去年十月报的网课,说是有效期两年,可是今年七月开始老师就不跟我联系了,我在群里反馈,被踢出群聊。
报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推销我是拒绝的,我说我不适合线上课程,因为我学习不太自觉,他们一直电话轰炸我,各种诱导我,说会一对一辅导督促我学习,说是江枫老师的20人小班,可是给我们上直播课的却不是江枫老师。
申请退费也困难,他们的合同强制扣除百分之二十的综合管理费,还有每节课200元,扣费十分的不合理,相当于只上半个月的网课,钱就扣完了,那还说啥有效期两年?现在根本不管我了。
如果是这样,我还不去直接买980的网课,讲得比他们老师讲得还好,我花3980根本没有享受到被督促学习的服务,我申请退费也没人回复我,现在我希望他们能主动联系我退费。不说全退,起码要退一半给我。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我于2024年10月20日进的一个公考直播间,然后说加群免费听一个直播课给资料,加了一个老师,要资料没给,进而让听试听课,然后就一直说只有20个名额,9.9抵2000元,然后微信有个导师一直催促交费说还有最后一个名额,因为我最近要参加事业编考试,且在职,没有系统时间学习,想着报了课程学习学习,所以报名缴费3980元,共计3980元,本人在职,第二天听了一节录播课,查网上的信息说涉嫌虚假宣传,而且里面大多是录播课,每节录播课长达3个小时,因为我在职,没办法听这么久,认为不适合我,想提出退课,但了解到其他学员只要提出退费,就被老师踢出群聊和删除联系方式,的助教老师就说售后他不负责,目前我们群里学生都没有正常退费,但已经无法联系机构,据其他学生说工作人员一直在推脱,没有给具体的退费流程。如果按照合同要求,扣除百分之20的服务费,和每节课200的课时费,只能给退300元,本人觉得不合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主动沟通,不主动协商,消费者主动沟通故意不回复微信,且互相推诿,存在欺诈行为。现在由于该机构存在大量的司法或者行政争议,已从原先武汉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至山西省并改名临汾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根据经营范围显示无教育培训资格,属于超范围经营应当查处并没收非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我是2024年1月在抖音平台耍直播刷题,被诱导领取资料留了手机号,他们的销售人员通过添加微信,一直不断的诱导我去参加他们的技巧课,后承诺我会提供学习计划、考前选岗,以及江枫老师亲自带班小班制20人,但是此后根本没有江枫上过课,而且一节课几百人在线,根本不是小班制。而且没有提供学习计划,没有选岗指导!严重的虚假宣传。 后在退费过程中遭遇霸王条款,且处理态度极其恶劣!至今年7月份开始他们的app无法登录,后经维权者告知他们已改为夜灯公考,原江枫夜改为程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及服务质量差
本人于2025年6月22日交了9.9定金并且签署分期付款总金额3780元,一个月支付315元已经交了四个月了,但是只有只有前两个月有人回应我,当时报名的时候老师说班主任是江枫老师,就是当晚上课的老师,但不是他,像是在踢皮球一样,涉嫌诈*,直播的时候也说的是只招20名学生,江枫老师自己带,但是不是他,我是其他班主任。并且两个月没有任何教师联系我上课,督促监督学习,并没有履行甲方应履行义务!班主任老师形同虚设只会发直播链接,资料讲义只有亲自要才给,不要就不给,没有的资料也会搪塞过去。添加的助教老师在交完费用后一周就删除我,说是换老师了。我现在要求结束后面的分期合同,并且退回我两个月没有人找我该上课的费用630元剩下前两个月就当我扔了
投诉问题
涉骗、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本人于2024年11月16日晚上在博轩公考宣传诱导下购买网课,一共花费9.9+3989.9元,进行支付宝花费分期12个月。
一、直播间通过"只招20人"、"江枫老师亲自带班"、"中刺班直播授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事实上,本人报名成功以后,加了一位对接的老师以及所谓的微信班级群,且用以宣传的枫老师的课也只有几节而已,大部分课程是不知名老师的课程,报名前已经录播好的、重复录制内容高度相似的课程和课程质量不高的问题。还说按照个人制定课程实施监督跟踪学习进度。
二、该机构老师以"20人小班即将报满"为由,发给本人付款链接,诱导本人先缴费3980元,提交缴截图以后,才与本人签订合同。缴费前,本人对需要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具体条款概不知情。
三、本人与博轩公考所签订的合同中,未对合同条款涉及的"综合服务管理费"的范围认定进行相关解释说明。"申请退费则需扣除0%的及已完成部分课程费用(费用标准为200元/节)"等条款,我也认为不合理,而且原来是博轩APP进行学习的,后面又说用珊瑚课堂APP,都是需要自己主动问才回复的,不问一律不说。因此,本人有理由怀疑博轩公考机构存在故意拖延处理售后的行为。
四、2025年1月24日起经常收到“珊瑚课堂清退通知”的短信和电话,泄露个人信息,机构也存在问题。
五、2025年6月26日下午是老师跟我聊天的最后一次记录,当时一年都还没有到,就出现不负责任的态度了。
六、2025年10月20日晚在微信班级群说要退费,以及联系了对接老师,至今未老师未回复过信息给我,语音也联系不上。我怀疑被欺*诈*了。
我的诉是,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本人支付的3980元报名费用。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博轩公考诱导消费且服务中断
我于2024年10月被诱导购买博轩公考3980的课程,我说我不适合线上课程,因为我不太自觉,他们一直电话轰炸我,说会督促我学习,有效期两年,可是从今年7月起,工作人员就不管我了,没有沟通联系了。我想让他们给我退费一半。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服务质量差、电话骚扰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