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宜家店服务态度差且不解释
我在vivo合肥市宜家核销贴膜劵的时候,前台工作人员态度很差,直接说没空搞,也不解释原因,现在的线下体验店都这样了吗?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处理中
vivo手机录像闪屏问题并拒绝补偿
我在2024年3月12日购买了一台VIVO X100普通版手机,16+512G版本,在2025年6月12日公司开会期间打开了手机自带的录像功能,使用录像录制公司会议时发现手机出现了录制当中闪屏半秒但是回看录制内容无法发现闪屏的问题。
两天后我联系了VIVO的400客服,按照客服指引重启、还原设置等,均无法解决故障问题。
2025年6月19日我前往了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印象里二楼的VIVO门店,由门店员工伍亚文检测,未发现任何硬件问题。
我联系了400,要求客服经理协助我返厂检测。
当天手机发回检测,几天后VIVO官方告诉我没有检测出任何问题,将我的手机发回,并给我提供了一个非常草率的检测报告,从报告里面基本上看不出任何的检测过程和结果。手机回来之后我第一时间测试,发现故障问题依旧存在。
我将我自己录制的故障问题交给了门店员工伍亚文,要求他把视频上传给VIVO总部。
VIVO总部于2025年6月30日回电,表示无法通过故障录制的视频查处故障问题,并不想对我遇到的问题负责,不愿意给我提供补偿方案。
我再三追问客服经理表示只能补偿半年的延保,但是延保根本无法解决我这个故障问题。
现在400和VIVO线下门店均表示不同意我的置换补偿方案。
我的诉求很简单,我只是希望VIVO出钱补贴我一定金额,帮我给这个手机置换。
投诉问题
屏显故障、不满检测结果、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vivo手机短期内频发故障,售后处理不公
尊敬的vivo客服:
本人此前因手机按键故障,被售后告知需更换屏幕解决;近日设备再次出现主板损坏问题,且非人为原因(无拆卸、进水),售后却要求只维修主板。作为消费者,我对产品质量稳定性严重存疑:同一设备短期内频发核心部件故障,是否属于产品缺陷?
此外,据了解,多位类似情况的用户通过客服申请获得了换新机处理,为何我的诉求却被区别对待?售后服务不应存在地域性或个体差异,这既违背公平原则,也损害消费者权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生产者需对产品缺陷承担责任,与质保期无关。
现正式要求vivo正视质量问题,统一售后标准,为本人提供换新机处理,而非重复维修。请尽快响应诉求,维护品牌信誉。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投诉vivo iqoo neo5主板质量问题,维修失败区别对待消费者
投诉vivo iqoo neo5主板质量问题,没有任何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坏了2025.6.10晚正常使用,6.13晚想要使用时发现手机黑屏状态且充不进电开不了机当天预约线下售后只有6.17的预约号,于是6.17上午送到中心检测,当场得到结果主板坏了。6.17售后给的两个个方案1.369维修主板2.优惠换新机,1900+换neo10(价格比国补重买新机还贵)不接受,且当天通过vivo官方微信公众号联系了售后
6.18接到电话,7折维修主板(258自费维修主板)或者优惠购机(也就是高价购买新机)不接受 7.1得到反馈是维修失败,只能用所谓7折1189.3元换购neo 10 最低配置(12+256),不接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
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更换主板或低价换新(例如799元换neo 10),各个地区对此通病的售后服务不一,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10换购价从799元至1900元不等)。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要求vivo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诉求为799换购iQOO neo10 12+256内存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
处理中
vivo X60 Pro+主板故障及售后问题投诉
vivox60pro+出现自动关机,wifi有时也用不了的情况,将手机寄到vivo售后检测,检测告知我主板坏了,并且只提供付费维修主板。本人使用手机习惯良好,网上搜索发现有一大批,x60pro+用户集中出现此问题,明显是产品设计和质量问题,官方还在装傻秘而不宣,已经使用过很多品牌手机,不管什么价位都没说用到最后主板会烧的。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 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viv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此类行为p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viv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vivo公示故障原因、延长受影响机型的主板保修期。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推脱三包责任、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我投诉vivo X80手机主板虚焊,手机无故损坏
2025年6月15日开始我的vivo X80在没有任何触碰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多次出现死机重启无法使用的情况,我于6月18号送维修中心,售后人员检查后告知主板坏了,提供了3个解决方案,1返厂维修但不保证修好需369,2自费更换主板2400,3换购。咨询售后人员主板损坏原因不告知,直说返厂维修检查,经过返厂维修后,于6月27日告知维修失败,手机无法使用,并没有其他补救措施。手机购买恰好3年整,未有人为损坏进水等情况,在使用中偶尔出现发热重启情况。本人多次联系vivo客服,手机主板在非人为情况下损坏,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让消费者承担损失,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我的唯一诉求是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维修技术差、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不是人为损坏的情况下,主板突然就坏了
本人于2021年6月3日在淘宝iqoo手机官方旗舰店购买iqoo7手机一台。2025年6月26号突然连接不上WiFi了。27号在vivo官网预约了维修,30号到vivo官方服务中心进行检测,说是主板坏了,提供了289进行维修。本人正常使用手机,并没有人为损坏进水等情况。而且这个手机从2024年4月买了新手机之后就作为备用机使用,只是接收一下信息,仅仅日常接收短信打电话,都没有进行其他高耗能使用,就突然的主板坏了。而且官方以已过保为由,不能免费维修。
本人对售后结果并不满意。本人使用手机习惯良好,网上搜索发现有一大批 IQOO7用户都出现此问题,明显是产品设计和质量问题。使用过很多品牌手机,不管什么价位都没说用几年主板会烧坏的,使用IQOO系列感觉很失望。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免费更换主板或优惠换购其他手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00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
iQOO8、iQOO11、iQO0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
处理中
在vivo官网购买vivos20,正常使用4个月,主板烧坏扬声器不出声,不给保修。
25号前手机可以正常使用,且无任何人为破坏,26号早晨醒来就听见手机扬声器,响了3-4分钟,之后手机就开始出现黑屏的状况最后手机就打不开了,再然后我就去该品牌的官方维修中心(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店)。到店之后手机又黑屏,维修人员将手机拆开后说是进液导致的主板烧坏不给保修,但是维修人员拆开后手机就彻底坏了,完全打不开。不是专业人员不知道是谁的原因导致。这是事情的全部经过。在维修人员跟我说是进液导致的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原因,手机是2025年2月9号下的单,买来才将近4个月的时间还保留了手机新鲜感,在此期间从来没有将手机带进过洗漱等离水近的地方,至于谁是怎么进的水我是全然不知,进水只能是洗漱手没有擦干净到一滴水都没有这种情况下碰到手机导致的进液,因为我想不到别的可能了。如果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时间不超过4个月出现这样的情况,坚信这是手机质量的问题。我希望该品牌应对自己的产品负责。
投诉问题
非正常开关机、主板故障、推脱三包责任
处理中
iQOO Neo 5主板故障引发争议
之前看网上大家发的iqoo手机问题,一直侥幸,直到自己遇到了……在外出差正常使用,突然就黑屏死机,无限循环开机,偶尔能开机但是没有sim卡信号。我带着手机去了售后服务中心进行检测。经过检查,发现是主板损坏,需要更换主板。维修人员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自费更换主板,二是以旧换新。我平时使用手机非常小心,既没有进水也没有大磕碰。iqoo京东自营客服只会推诿扯皮,不解决问题。
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主板问题是Vivo iqoo neo 5型号手机的常见问题,主要是由于CPU虚焊导致主板烧坏,属于产品性能问题。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这类手机的理论寿命应该在十年左右,而我使用的时间远低于这个期限。此外,Vivo iqoo neo 5上市也才5年多。
在网上搜索后,我发现很多用户都遇到了与我相同的问题,并且有免费更换主板的先例。因此,我的诉求是在保留原数据的情况下免费更换主板。希望Vivo iqoo neo 5售后能够考虑我的请求。
我看了一下,基本上都是寿命在4年左右
,都爆雷了CPU虚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政策),如果问题是由设计缺陷或生产工艺缺陷引发的质量问题,厂商即便在保修期外,也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此外,根据《产品侵权法》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我认为该产品损坏应由生产及销售方承担全部责任,要求维修或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推脱三包责任、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主板质量缺陷,客服不承认质量问题且无视行业标准
我于2021年9月在线下门店购买了vivo s10 Pro手机,于2025年4月正常使用时无故关机,后开不了机。线上官方寄修后被告知主板不稳定,无人为原因,需要更换主板,因本机自购买使用以来从未有过故障,且内存充足、运行流畅,并无摔、进水等人为破坏因素,确认此为产品质量问题。后多次联系vivo 官方客服,给出答复均为过质保期一年,无法免费更换。主板故障导致正常使用寿命短,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电子元件理论使用寿命都在十年左右。其因主板不稳定导致产品使用寿命远远达不到预期,属于产品缺陷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生产者、销售者的缺陷产品不真正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产品侵权法》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第四十二条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诉该产品损坏应当由生产及销售方承担全部责任,应当提供免费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