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 Fold3内屏漏液拒保投诉
我于2025年1月13日在沈阳市龙之梦大都汇vivo官方授权体验店购买vivo fold3 手机一部,消费7599,质保期一年。2025年10月28日没任何磕碰情况下发现内屏出现大量漏液现象,去售后维修,工程师以外边框有小磕碰为理由推脱免费维修,提出要付费维修,费用20000元。但是工程师无法出具有小磕碰完成大量漏液的数据报告,我的诉求是按照质保期内1年内免费维修的相关规定进行维修。以下我找到的这型号手机其它用户相关报道。
vivo X Fold3是vivo于2024年3月发布的折叠屏旗舰机型,主打轻薄设计与长续航,但因屏幕质量投诉引发近期争议。以下是综合产品亮点与用户反馈的分析:
vivo X Fold3屏幕质量投诉分析
2025年9月集中投诉:多名用户反映内屏漏液、触控失灵等问题,售后以“外框磕碰”为由拒绝免费维修,引发对折叠屏耐用性的质疑。
典型案例:消费者李先生的手机使用9个月后出现内屏漏液,vivo售后认定外部磕碰痕迹为人为损坏,拒绝保修。该案例被家电消费网报道后引发热议。
投诉问题
保修期内收维修费、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旗舰机仅用了5个月主板就损坏,导致我的照片和记录丢失
我于2025年5月17号购买vivo品牌旗舰手机X200S,于2025年10月14日正常使用时自动关机,尝试多种方法都无法开机,当天去了VIVO售后服务中心检测,反馈无法修复。
于2025年10月14日返回东莞工厂检修,返厂前明确表示要保证手机的信息资料不丢失。经过一周处理,我于2025年10月21日到售后中心取机,但对方反馈我的照片和企业微信信息已经丢失,无法修复。经过与客服经理沟通,对方反馈只能补偿保修延期,但是这是手机厂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我的资料丢失以及财产损失(仅仅正常使用5个月),这样的处理结果无法接受,我已经没有要求厂商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诉求就是要求手机厂商退货退款或者更换新机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
处理中
非人为原因,一年半不到iQOO手机主板缺陷,售后维修费用问题投诉
iqoo手机 主板故障 存在缺陷
本人在2024年5月20日在IQOO京东自营旗舰店下单手机,正常使用,无进水及摔砸情况即非人为外力原因。于2025年10月26日莫名关机,27日更频繁关机,28日送去售后维修,30日vivo客服服务中心告知我主板故障(不详细告知具体故障原因),又以我已经超过一年的保修期为由,让我全费维修主板。
维沃公司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iQOO公示故障原因,并妥善售后。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
处理中
iQOO7手机故障无法处理要求换新
本人于2021年购入iqoo7手机12+256g传奇白配置手机一部,手机在2024年10月份开始出现自动重启问题,因重启频率约为2—5天一次,当时咨询售后告知不好检测等彻底出问题再处理,现在2025年10月份手机彻底启动不起来,售后客服告知超过4年期限无法处理,只能自费,这个四年期限客服为何不提前告知,手机都绑定了手机号。
网上查询iqoo7存在质量缺陷,vivo官方在明知手机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提前告知客户超4年不给处理,故意隐瞒消费者,网上查询有网友超过4年也给予了换机服务,vivo官方区别对待消费者。
现在要求vivo官方给免费优惠换其他无质量隐患产品
本人账号下还有一块iqooneo5se也是出现同样问题,去售后告知不给处理,已自费在外边维修店维修花费200元,后期查询也是手机缺陷问题要求vivo官方给予解释处理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 xflip 手机质量问题,屏幕自动漏液,vivo不敢质检不愿处理
我于2023年8月21日在顺电买了一部vivo的xflip型号的手机,价值4699元。
2025年10月初主屏幕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突然自动漏液导致整个手机屏幕黑屏无法使用,去跟售后点沟通,以过保为由拒绝处理,要求我自费进行维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对其缺陷产品承担责任。现商家仅以‘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要求vivo(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对存在缺陷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替换。
附件是付款截图及手机现状照片。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
处理中
vivo手机花屏反复维修仍无效,要求免费更换主板
我于2024年6月线下购入iQOO12Pro16+512G使用了一年多后于2025年10月28日正常使用且无人为或外力破坏下手机突然出现花屏状况,并且无限花屏重启,送往官方维修点维修后正常使用了约一天,于2025年10月29日晚间再次出现花屏且无限重启的状况,令人寒心,令人震惊,vivo客服多次拿过保借口来搪塞我,而且据我所知,与我相同型号的手机也有不少出现了和我一样的相同状况。vivo客服给出我的补偿方案是1.让我自己出钱维修。2。给我折扣换新机。这两种方案都非常无理,产品本身的缺陷要让消费者自主承担责任,且vivo售后推诿责任,意思就是只要我不答应他们提出的方案就不理我,跟我耗着,想让我服软,这种做派令人不齿,且我作为一个学生,没有手机使用的情况下寸步难行,上课我需要手机,吃饭更需要手机,就连洗澡我都要手机,手机一坏再坏的情况下已经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对我精神造成损失。且vivo手机看人下菜碟,区别对待消费者!!!!我要求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消费者!!!所以我要求1.帮我免费更换主板。2.帮我免费更换相同型号款式的手机!!!!!!!!!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维修二次损坏
处理中
vivo手机主板虚焊问题,多次沟通后官方不处理
我在2021年2月18日,于官方手机商城平台以4198元购入iqoo7,现出现wifi无法使用,热点无法连接的现象,经检测为主板故障,是出厂时本身就存在的主板虚焊缺陷,严重影响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使用,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这是产品本身就有的故障问题,多次联系官方处理,官方却要消费者来买单,官方多次糊弄消费者,看人下菜碟来回拉扯。一口一个公司政策都是统一的,但是事实上关于vivo手机主板虚焊的问题的投诉中,有的用户就获取了免费维修更换或者补贴换新的解决方案,包括其中有跟本人购买型号一样的,购买时间也差不多的用户,而本人被告知需要自费更换,这就是官方所谓的统一政策吗?vivo官方来电多次回避是本身出厂时就有的缺陷问题,该品牌主板虚焊问题已经存在许久,也曾有官方报道过相关案例。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我愿意承担费用的,但是现在是主板虚焊故障,本来就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凭什么要我们消费者来买单。应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如果是产品缺陷问题,商家应当予以免费更换。消费者诉求:主板虚焊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不当引起的,时通时不通的不稳定状态,甚至会导致主板被烧,这是产品自身的缺陷,vivo不应当含糊处理此事,根据以上条例,应当进行免费更换和维修。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故障非个例”,且厂商存在售后歧视。目前同类投诉中,部分用户通过坚持投诉最终获免费维修或换机补偿,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格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3.“过保不负责”说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要求免费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信号差
处理中
vivo主板质量缺陷
其于2024年8月在山西省实体店支付约8000元,2025年10月25日出差路上手机突然黑屏,主板故障,联系维vivo通信有限公司处理无果。vivo本身质量缺陷,实际使用不到一年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
处理中
iqoo5手机换屏后再次出现绿色竖线
2020年8月30日购买iqoo5手机,2023年7月20日屏幕出现绿色竖线,花了249元换屏后,2025年10月25日再次出现同样故障。打官方客服服务热线,告知4年内出现绿色竖线可以免费更换。那为什么2023年收我的费用?且再次换屏后为什么又再次出现故障?
投诉问题
屏幕故障
处理中
iqoo11s大批量烧主板 客服说主板老化自费维修
我于 2023 年 7月 14日在淘宝店购买 iqoo11s 一台,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出现没有wifi没有热点等问题,2025 年 10 月 26 日到 vivo 售后中心检测,告知主板有点问题需要高价更换主板。使用时间 2 年就无法使用,因主板老化导致产品损坏,是产品设计问题引起的。该型号大批量出现此问题,厂家客服说无法免费维修 只能以旧换新 我不同意 同样状况很多人说是主板虚焊问题导致。所以要求厂家售后免费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