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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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vivo手机neo5屏幕脱胶问题,要求免费换屏,换屏后一年内如再次出现脱胶问题,承诺免费换机。
本人于2021年11月在京东购物平台购入一台iQOO Neo5(8+256GB),在2025年8月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屏幕掉落,并于当月到VIVO官方客户服务中心(东方广场银州城店)进行维修。当时维修只给进行了简单的粘胶处理。2025年9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手机再次出现屏幕掉落情况(两次都是因为有手机壳护着,才不至于手机散架)。据了解,这款手机的故障率特别的高,主要表现为屏幕和手机分离,简称脱胶。这个脱胶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换新(只要四年内无拆无修,检测后符合要求都可以免费换屏。)诉求:给手机进行免费换屏,换屏后一年内如再次出现脱胶问题,承诺免费换机。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
处理中
vivo手机刚过保主板报废
vivo iQ高端顶级游戏手机 5400元 刚出质保就主板问题报废,严重欺*消费者权益,希望相关部门帮消费者争取权益,打击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iQOO Neo7 SE维修后屏幕花屏问题
我购买的IQOO品牌型号NEO7SE手机,之前因听筒问题维修了听筒后手机偶发出现闪屏的情况,今日突然显示屏黑屏,亮度调到最大后,有部分显示,现在已经花屏,无法正常使用,上次维修导致显示屏花屏要求处理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屏幕故障
处理中
iQOO11主板故障遭拒保
本人于2023年3月28日在电商平台购入手机,型号为iQOO 11。2025年8月26日手机突然出现手机WiFi和热点打不开的情况,重启手机半个小时恢复正常,2025年9月13日手机再次出现手机WiFi和热点打不开的情况。当日到线下店检测,工程师反馈是主板问题。并让我自费更换主板或者维修主板。我无法接受vivo官方售后给出的处理方案。 使用期间没有磕碰、进水或到非官方维修店维修。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 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免费换购iQOO 11或免费更换主板或低价换购iQOO 或vivo旗舰机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11、iQOO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X100)。此类行为p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iQO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iQOO公示故障原因、延长受影响机型的主板保修期 * 隐藏后的凭证信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手机屏幕漏液要求换机或退货
2025年8月5号,我在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98号中国联通旁vivo门店购买新款vivo X fold5手机,8月30号发现手机外屏出现漏液白色道子,遂联系工作人员,30天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售后工作人员检测反馈硬件无问题,但是提供的方案是换件维修。30天内产品出现问题要求换机或直接退货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 X60主板通病要求免费更换
我于2022年7月9日在湖北省枣阳市大西街Ⅴiv0体验店购买ViV0X60曲屏(12十256G)手机一台,2025年8月30日因屏幕出现多条竖线(手机通病)在ViV0售后免费更换了屏幕,同时自费99元更换了电池。没过两个星期手机关机后却无法开机,于2025年9月13日去ViV0售后,被告知手机主板损坏需自费360元更换主板或另付1200元换购厂家指定的新机。后来搜索了一下网络,得知主板损坏是viV0×60的通病,是属于品控问题,我要求免费更换手机主板。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屏幕故障
已完结
主板通病主板,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中突然黑屏,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免费换主板。vivo售后让消费者买单,
在正常使用突然黑屏,要求免费换主板,vivo手机质量问题,必须厂家承担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
处理中
vivo手机在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坏了官方不处理
投诉vivo官方手机自己出现频繁重启,联系客服多日维权不处理 2025.9.7手机突然关机重启打不开,2025.9.8去vivo官方旗舰店询问说是主板坏了,给我的方案:返厂维修不保证修好699,换新主板1000多打折999。在售后中心询问了为什么会这样,售后人员含糊不清讲不清楚!我两年内正常使用手机,没有出现摔到泡水等人为损坏的情况!本人多次联系了vivo 客服人员,手机主板在非人为情况下损坏就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 并且vivo售后处理还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
处理中
产品品控不严格,质量问题,售后维修不负责
2024年2月8日,我通过京东商城购买了VIVO X100PRO手机,正常使用了1年半左右的时间,于上个月屏幕摔出了3道缝隙,但不影响使用,仅美观问题,于是前往VIVO线下服务网点更换屏幕,自费更换的,更换完成后使用了1周左右的时间,手机突然自动重启,一直往复,导致手机没法使用,没法单位打卡,造成考勤缺失,直接工资损失,打VIVO客服投诉,客服表示需要到线下找工程师进行检测,我本人于9月11日前往朝阳区双井地区的VIVO线下网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报告为1无磕碰无划伤,2故障原因:自动重启,工程师口头和我说这个就是主板坏了,但是过了1年保修期需要进行自费更换。我本人不能承认这个结果,我买的是旗舰级用了1年半竟然主板自己损坏了?我用了太多的手机,即使淘汰的也没听说1年多主板自己坏了的,因此我怀疑是由于换屏幕导致的主板损坏或者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不能由消费者买单,6000多的旗舰机仅用一年多让我花4000块钱更换主板是非常不合理的。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坏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质保期没有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品控不严,消费者权益受损却让消费者买单是对法律的无视,希望相关机构能协助我们消费者进行维权。截止到9月16日,vivo的售后经过几轮和我沟通,他们最终方案就是同意5折更换,但是也需要2000左右,这款机器是去年旗舰机,现在买整机才3600左右,我完全不能接受他们的处理结果。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要么给我免费维修,修好,要么给我免费更换新主板,让我能用就行,我6000多的手机就用一年没磕没碰没进水,仅换个屏幕,到现在就不能用了,甚至主板坏了,自动重启,卖都没法卖,作为消费者,作为普通老百姓,对现有的工商管理,消费者保护感到遗憾。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
处理中
vivo手机屏幕出现白线要求退换
我于8.3日购买Vivo x fold 5折叠屏,使用25天后8.30日发现屏幕有白线,由于在国外出差,第一时间联系销售人员,其并没有提供在国外的售后地点,让回国后到售后处理。9.13到售后检测点,服务人员称手机没有问题,屏幕上的白线却解释不清楚,态度很差,一口咬定手机没有问题,我要求退货退款或者换新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