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商品质量问题及服务态度恶劣
2025年8月3日晚上在金时代明牌珠宝线下门店购买一件金葫芦挂坠,花费****+,从8月4日起正常佩戴两天,洗澡睡觉都取下保管,8月6日傍晚发现葫芦头没了,8月7日去门店让他们更换维修,店员态度消极,甚至扬言让我们随便投诉,还说只要出了这店门,出的所有问题他们都概不负责!原本想好好沟通解决问题,但他们的态度跟领班的狂妄让我们作为消费者无法接受,随后报警并拨打12345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金店单方面声称“离柜概不负责”属于无效条款,即使写在店内告示中也违法。谁销售谁负责是行业基本原则,均已明确销售者需承担首要责任。吊坠在佩戴两天后损坏,应推定存在工艺缺陷(如焊接不牢),而非人为损坏。商家声称葫芦嘴为活动件并通过螺纹固定,但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并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商家隐瞒重要信息导致损失,却反过来指责消费者默认错误,从法律角度讲,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明确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活动部件这种易脱落结构属于必须告知的关键信息,商家没告知就是失职,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第二,首饰行业《QB/T 2062-2015》标准规定可拆卸构件必须配有防脱落装置,葫芦嘴有螺纹却没配防脱落锁扣,仅靠螺纹无辅助固定,本身就属于工艺缺陷。第三,商家用“你默认为一体的”来推责,完全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把本应自己承担的举证责任转嫁给消费者,隐瞒商品缺陷属于欺诈行为。根据《贵金属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16条,结构缺陷导致部件脱落属质量问题,7日内可退货,15日内可换货或免费修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7条,对可能影响使用的特殊结构必须明确标注,螺纹结构明显属于影响使用性能的设计,商家未尽告知义务本身就违法。参考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规定》可活动连接件必须通过“反复开合测试”,普通吊坠根本不需要这种结构,而且佩戴2天后脱落证明该设计无法承受正常佩戴的物理负荷,属于设计缺陷或制作工艺不达标,不符合首饰安全标准(GB11887《首饰安全规定》)商家把活动件作为免责理由,但《消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损坏,2天脱落显然不正常。根据《GB28480》规定首饰配件不得存在容易脱落或尖锐突出等危险。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投诉明牌珠宝服务态度恶劣
投诉八佰伴明牌珠宝态度恶劣,本人授权不予领取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怀疑店员谎报金价赚取差价
我于2025年7月6日晚,到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新华书店旁边明牌珠宝店置换黄金首饰。店员金姐说我的一部分首饰是18K,不能参加24K金等价等克置换,但可以回收,回收价格为370元每克。18K一共10.28克,金额为3803元,直接微信转账给我,未开收据。
当时店员口头告之价格,我也没有留意店里的挂牌价格。
现在我了解到市场上18K的回收价为每克520元左右,怀疑当时店员谎报金价,赚取差价。
现诉求查明该店铺7月6日的18K挂牌回收价,并补开收据。如确有店员谎报价格,赚取差价之事,要求赔偿!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明牌珠宝南昌店服务态度差且涉嫌欺诈
我要投诉明牌珠宝江西南昌h潮购物广场店,服务员和负责人蛮横无理,欺诈消费者,黄金饰品不给称重,请速回电139****9320我要和你们说明情况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明牌珠宝手链质量问题及售后推诿投诉
我于 4 月 8 日在京东购买足金淡水珍珠手链一条(货号 AFK0234)5 月 17 日发现手链焊接松动脱落,联系店铺客服返修(本人承担寄出快递费。5 月 29 日收到维修后手链,并未修好且出现更大瑕疵,联系客服,协商换货(本人承担且提前支付一半工费 249)。6 月 3 日收到换货手链,手链瑕疵更多(包括和旧手链同位置的焊接松动,以及更多位置焊接问题。高度怀疑旧款翻新原物寄回)协商未果,客服打太极,偷换概念,模糊重点,胁迫我退货了事(将质量问题模糊成细节不完美)。我诉求简单合理,只希望得到质量完好,克重一致的同款手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已完结
新密光年明牌珠宝项链珍珠掉色涉嫌假货投诉
我与2024年7月14日在新密光年商场明牌珠宝买了一条项链,其中有黄金小吊坠、黄金小珠和99个珍珠构成,现在将近一年过去,突然发现珍珠掉色,可以明显看出根本不是珍珠,新密光年明牌珠宝店也已经闭店,店员也联系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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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已完结
明牌珠宝购买的白金项链疑为三无产品要求退款
我于2024年8月30号在余姚市南雷路17号购得一根102.78的P T950白金项链,于2025月5月18日发现项链缺少品牌印章,明牌二字,我怀疑商品质量有问题,三无产品,期*消费者,故要求全额退款,我是奔着明牌二字才去买的他们的价格,不然的话我外面直接买P T950,相差价格100左右一克来,
投诉问题
假货、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已完结
明牌珠宝涉嫌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在2025年5月6号下午七点左右 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金鹰新城市中心明牌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3800元,当时明确说明要求不会旋转的罗盘款式,由于店里没有想要的克重,店员拿出包好塑封透明膜的旋转式罗盘推销,不告知是旋转式的,因包着膜看不出是否旋转不知情的情况经过导购反复推销下购买了。(1)店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以次充好
已完结
明牌珠宝黄金项链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我于2025年5月14日20:00于明牌珠宝(柯福路店),地址为柯桥区柯桥街道万商路589号锦麟天地购物中心万商路店F1层,购买一口价黄金项链,店员称重后告知我为5克多,我实付款为4500元。付款后,撕掉标签实际称重为3.8克。店员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以次充好
已完结
明牌珠宝以旧换新克数不符要求补偿
我于5月8日被绍兴市解放南路金时代广场明牌珠宝店的销售员晴晴强烈推荐手镯以旧换新,说帮我秤一下旧手镯,然后一直放在柜台里的秤上,推荐我置换新手镯不用工艺费,说新手镯保价值,我问她克数时,她一直不说,就说按总价值算,然后又说我原来手镯24.9克按880元一克回收,可以买二万多的手镯,帮我配了手镯和戒指,又说钱还多,再看看项链,帮我挑选了彩金项链,还说让我脖子上挂的项链取下帮我洗洗会很亮,结果取下来不洗又说置换一下,我当时被她安利以千足金手置换了一口价手镯和彩金项链和一颗小金吊坠,又补了差价339元。回家后我发现自己以前的手镯有25.17克,黄金置换应该是按克数置换。发现自己亏大了,找销售员要求复秤按克数置换手镯。现在店员不同意!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