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百福珠宝翡翠手镯以次充好且拒开发票
本人(张女士132****0862)买了个翡翠手镯,4月6号。事后多个坚定师鉴定最最高价值3000➕,买了10,000+感觉被坑了, 并且未开具发票!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不同意
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府前路352号周百福珠宝
商家电话0795-6761199/188****5213。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百福珠宝诱导消费欺诈克重不符
我于2026年2月13日带着自己的一条黄金项链和吊坠到到到昆明市五华区南屏街博阳鑫珠宝店咨询黄金收购价,服务员告知当天金价为1020/克,我出示项链打算卖出,他们给我称了一下,报5.1克,克卖到5200元。但他们说可以换新款更划算,可以换一条价值7600多元的新款,我没有经验,也没看到克数,只看到价格着着漂亮,就同意了,他们让我补交了400元的“差价”,并承诺一年之内不限次数免费更换款式,离开后我于17号初一拿出来试戴,发现太长。春节收假后到该金店要求换一条短的,他们拿出一条短的,我看着合适同意了,也没问克数,他们告诉我换这条还需补差价1411.5元,我心里不爽但也没办法,补交1477.5元后离开,几分钟后到隔壁金店复称,发现只有3.7克,才发现被*:在他们的诱导欺*下,我糊里糊涂用自己的5.1克项链(图一),又补交了1811.5元(图二图三),换成一条3.7克的所谓”新款”!(图四、图五、图六、图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昆明市南屏街周百福诱导换购致金价欺诈
2026年2月13日我到该店打算把自己的一条黄金项链出售给该店并询问收购价格,服务员服务员告知我当天的收购价是每克1020,于是我打算出手,他们给我称重后告知我有5.克左右(具体准确数记不清)只记得可以买到5200多,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嫌弃这个款式太老式了,如果喜欢可以换一个新款,而且可以换价值比这个还出许多,我说看看,他们就拿出上面图片中的那个给我看,同时告诉我,这个价值7600元,只需要补400元差价就可以啦,没告诉我重量多少克,就这样在他们的诱导下我就同意了并补交了400元就离开了。离开时她们告知我一年之内可以免费换不同的款式。三天后2月16日我拿出来比试了一下,发现链子太长,不适合我就收起来打算春节后来换一个合适的短一点。2月28号中午我带着货来换,他们给我找了一条短的,他们说这条重一些,让我再不1400元,我当时不爽但还是补交了1400元,到其它金店看,请他们帮我称了一下,发现只有3.7克,我觉得自己被*了,因此投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欠缺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拒退一口价黄金款项
2021年我在周百福珠宝(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清源湾惠多多广场一楼门店)该门店经销售诱导我购买一口价黄金项链,支付3246元。销售明确承诺四年后可全额退款,商家当场开具纸质发票。
2025年9月17,我持项链到店退款,商家要求提供发票原件。因原件遗失,我出示了手机中保存的完整发票照片(含商品信息、价格、公章)及对应付款记录,足以证明购买事实,但商家仍以“非原件”为由拒绝退款。
商家以“四年后退款”诱导消费,现拒不履行承诺,且以发票原件缺失为由设置退款障碍,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1. 手机保存的纸质发票照片(清晰显示商品名称、价格、购买日期、商家公章);
2. 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截图(含3246元金额、交易时间、收款方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权,商家仍然拒绝退款属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
要求商家立即履行承诺,退还项链价款3246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诱导消费且存在霸王条款
1. 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多次询问克数,以看款式避而不答,导致于不知晓具体克重情况在当天金价728/克以1162/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戒指的标签并被订书机订住无法展开,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将其取下后发现克数2.08克,换算下来每克黄金1162多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902.76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有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未明示克重拒绝退货
我于20125年2月15人在广西北海新力百货周百福购买足金吊坠,销售员没有告知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标签给消费者,只是说一口价到时候可以换同价格的饰品,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足金2025年2月16号去退换,不给退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抽奖活动会员福利与宣传不符
在10月30你们举办的一个抽奖活动抽到一个貔貅手串,要求办8660的会员卡,会员享受到的福利宣传和实际严重不符,一些产品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很大,质量普通。与宣传严重不符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4年11月30日于周百福江南万达店专柜购买足金项链吊坠,售价共1176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售货员均为告知,且全程未给我看克重详情及商品标签,购买后,无标签,开的质保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己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 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 发现问题第二天,立即线上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态度恶劣,拒不退款,对标签支票一事以忙忘记为由掩盖,事实当天店内除本人外并无其他消费者(可查监控佐证)。柜姐拒绝退款后对我所发信息均不做回应,信息石沉大海,本人投诉无门后遂于12月6日在抖音*台找到店家与其争辩,店家与柜姐一副嘴脸,态度恶劣至极,最后也是不再回应。本人投诉无门,该店服务态度恶劣情况可查抖音,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严查!莫让消费者心寒!
本人唯一诉求:道歉并全额退款!不接受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周百福珠宝服务态度差
2024年11月30日下午在广西南宁周百福江南万达店购买黄金饰品,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试戴时候询问过柜姐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赶紧签字撇清关系。12月2日在微信上询问更换才告知只可以一口价换一口价,当时没有明确告知,误导顾客。12月2日在微信询问克重,以下班为由3号告诉我克重0.98,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以1200/克价格购买了当时金价为六百多一克黄金,存在欺诈行为。3.商品无标签,更没有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4.在微信上与柜姐沟通协商要求退货退款,其对隐瞒一口价一事拒不承认,对标签发票一事不做回应,以售出后不退为由拒不退款,售出后不退属于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本人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周百福珠宝售卖变形转运珠,未成年购买黄金未监护人同意
我于2024年10月8号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县的周百福珠宝购买转运珠三个和貔恘宝宝手链一条,转运珠出现变形问题,且未成年买黄金需要监护人同意,商家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