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网之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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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之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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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账号无故冻结7天要求解封
本人战网游戏账号29*****18@qq.com于3月30日被 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之易”)于邮件中提出本人账号角色“安安乐乐”存在数据异常,并作出'冻结7天'的处分,但邮件中并无违规时间,邮件中违规时间也为空白并没有提示,此角色*一个月以来只有一次登陆记录,我只是手动在用小宠物升级,本人回忆无任何违规行为,肯定是动了工作室的蛋糕被工作室恶意举报,请解封。
投诉问题
帐号被封、霸王条款、账号纠纷
处理中
网之易魔兽世界角色直升失误,强制进错服务器,诉求退费及整改
298元购买的角色直升服务想到时光3建立,但登录游戏强制进入时光1,可能当时服务器卡顿误建角色在了时光1。与客服协商未得到解决,且未给出具体原因。(此游戏角色并未做重大交易和改变,只是登陆过)。 我请求删除此角色,退回298费用或者退回直升服务。
投诉问题
服务器问题、霸王条款、充值问题
处理中
魔兽世界错误充值365天拒不退款
26年3月28日错误充值365天游戏时间特别优惠X1,事情发生后立刻找到客服予以退款,退款不允许更换成原来的30天游戏时间,也拒绝了退款。
投诉问题
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魔兽世界账号无故冻结且客服不解释
一、我于2026年1月1日起,在账号782831@qq.com消费888元,朋友又赠送一个888礼包,无法同时使用,也无法退回(此处存在消费陷阱,暂不理会此条),所以开通wow4子账号(昵称:画世界),在另一台电脑上使。二、今天(3月28日上午),突然发现账号被冻结,只说数据异常,本人仔细回忆,无任何违规操作,可能是因为同一人账号在2台电脑操作?在魔兽公众号投诉数次,其不作解释!一个国外游戏,一个国内代理商,吸人民群众的金钱,对人民群众摆出十足的官老爷派头!因此进行投诉,要求立即解封,或者给出具体原因,以便改进。并要求其认真改进服务!谢谢。
投诉问题
帐号被封、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魔兽世界账号无故冻结且申诉无果
2026年3月26日,上午十点,我接到了魔兽世界服务中心的信息,说我的账号yggf0611被冻结了七天,处理告知单中写的“在游戏过程中引发游戏数据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滥用游戏机制或者BUG,开启或使用按键精灵脚本/外挂等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以及任何已知的违反游戏规则的行为等)“但是没有写违规时间。我就进行了申诉,申诉了四次,都给我驳回,驳回中也没有写任何的驳回理由,我当天给官方打了11个电话,每一个人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冻结的,我要求看证据,他们也拿不出来,我问什么时间出现的违规,他们也拿不出来,他们这样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解除冻结,并且弥补我的游戏时间。他们的做法太恶劣,完全就是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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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被封、账号纠纷、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魔兽世界无故冻结多账号并拒退费
我在魔兽世界直升了两个账号角色和冲的月卡,还有一个充了75块钱的账号还没升到80级都给我冻结了,还有我朋友的账号都封了,打客服电话说数据异常,也没有理由,魔兽世界月卡制度,冻结别人时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我花钱了,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合法权益,既然不让我们玩,就把钱退了把,共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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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被封、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魔兽世界时光服误充年卡拒退费
本人于2026年3月19日14:40在魔兽世界时光服误充年卡,充值后未登录、未使用、未消耗游戏时间,属于未使用的虚拟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使用的虚拟服务应当支持退款。多次联系客服申请退款被拒,现请求协助全额原路退款。
投诉问题
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交易问题
处理中
魔兽世界时光服无故封号申诉
2026年3月19日在魔兽世界时光服排随机本刚进本就账号被封禁。战网查看封禁三天,这是第二天被封禁。封号的理由就是在游戏过程中引发的游戏数据异常,问题是我刚进本buff都没上 怪都没打就封禁。我没有用脚本,所有游戏操作全是人工手动没有使用任何违规的插件、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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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被封
处理中
魔兽世界账号无故冻结且未公示异常数据
本人战网游戏账号“原神高手#5693“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6年2月26日所购买的商品:豪华典藏年卡礼包和“至暗之夜”史诗礼包 包含游戏时间及游戏内才能使用的道具。 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之易”)于3月17日以数据异常为由对本人账号作出'冻结3天'的处分,并未向本人公示任何的异常数据信息,依照消费者保护相关规范,若契约条款存在疑义,应作出对消费者有利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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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被封、客服不处理、交易问题
处理中
魔兽世界未用游戏时间应退费
本人战网游戏账号「choyce_77@hotmail.com 」下的子账号「NAPOLEONMU」(以下简称“本人账号”)通过战网*台向被申诉方购买游戏时间用于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虚拟服务,并于7月16日和9月23日购买(豪华典藏年卡礼包及宿煞史诗礼包)。截至目前,账号内仍剩余大量已充值的未使用游戏时间,具体有效期限至 2029年9月19日12:25。 后与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之易”)于9月25日后产生消费纠纷(诉求号:WX20**********35)未获解决。经深思熟虑后,本人决定终止该虚拟服务之使用,并依法要求就剩余未使用之游戏时间部分退还相应款项。本人主张以每1天游戏时间折算人民币2.5元为退款标准,计算公式如下:剩余游戏天数 × 2.5元/天 = 应退金额。依此比例,请被申诉方在收到本要求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 返还相应金额至原支付账户。 法律依据与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约定之合同(含在线服务合同)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当合同目的因一方原因或服务不再持续而终止时,未履行部分的对价应当返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公*合理的售后处理,包括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若服务提前终止或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退还相应对价。4、《合同法(民法典分编)关于不当得利之规定》:经营者若继续占有消费者未使用部分之游戏时间对价,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客服不处理、收费不合理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