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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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samsu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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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910-5858
售后政策:
三星财产保险客服热线:400-933-3000; 售后电话:400-910-5858; 售后服务:400-810-5858
品牌简介:
三星集团是韩国最大的跨国企业集团,三星集团包括众多的国际下属企业,旗下子公司有:三星电子、三星物产、三星人寿保险等,业务涉及电子、金融、机械、化学等众多领域。三星集团成立于1938年,由李秉喆创办。三星集团是家族企业,李氏家族世袭,旗下各个三星产业均为家族产业,并由家族中的其他成员管理。 旗下子公司包含:三星电子、三星SDI、三星SDS、三星电机、三星康宁、三星网络、三星火灾、三星证券、三星物产、三星重工、三星工程、三星航空和三星生命等,由家族内的李氏成员管理,其中三家子公司被美国《财富》杂志评选为世界500强企业。三星电子是旗下最大的子公司,2009年全球500强企业中三星电子排名第40位,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排名第50位,三星的品牌价值排名第19位,较2008年又有了2位的进步。
三星手机屏幕故障多次维修未解决
我于2024年12月15日在三星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型号:SM-W9025ZDGCHC)。 该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屏幕性能故障。我于2025年11月22日首次送修,取回后问题依旧;遂于2025年12月19日就同一屏幕问题第二次送修,取回后故障仍未排除。又再次送修仍未解决问题,至目前又一次送修,以上三次维修均有三星官方线上服务记录为证, 该手机因同一性能故障,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完全符合法定的换货条件。我多次与商家沟通,对方拒不履行换机义务,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维修二次损坏、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手机维修超30天未解决
我于2025年12月2日送修W25心系天下,至今仍在等待中!无期限说配件缺失!三星售后给不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联系数次得到的只有“烦请耐心等待”这种毫无意义的安抚话术!和毫无意义的延保180天!我使用的是碎屏险权益都这种滑稽的维修时长我要你的延保有任何意义?极其严重的影响了我的日常工作效率!工作问题致使我非常烦躁,糟糕的情绪的火大!至今日,就一个维修的售后已经超过30天!已经到达我使用产品的时长的十二分之一了,我需要立刻给我解决方案!这次经历让我对品牌极度失望!真的被三星品牌伤透了心,我花一笔这么大数额的钱认可你方的旗舰产品,支持所爱得到的是这种服务,别再敷衍我了!要么退换新机处理!要么立刻维修好加补偿!真的难受至极!郁闷无人说,忍耐已经到达极限仅剩投诉,我深深的觉得悲哀。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手机维修超期未完成投诉
我于(2025年12日12日)将一台屏幕损坏的三星W25手机,通过官方指定的寄修渠道送至北京进行维修。该手机已购买碎屏险,且我在手机12.14日送达已按维修中心要求支付了399元手工费。并告知预计2到3周维修好12月底 然而,从支付费用至今已超过15天,维修仍未完成。期间,我主动联系客服,对方告知需要等到大约等到一月30号才能修好。专员服务态度极差工号13530说我才等了两三个礼拜这种话,此等待时间过长,且维修方在收取费用后,单方面延长维修周期,未提前告知合理原因,也未提供任何解决方案(如备用机等),这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通讯与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三星维修中心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拖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星手机官方维修拖延,超15天无果,已付费服务严重违约 请求尽快修好或换新。 本人联系电话136****1616,朱先生
投诉问题
维修时间过长、屏幕故障
已完结
三星电视故障换机遭拒且服务态度差
2024年1月26日在深圳市海雅缤纷城顺电商城以11800人民币购得三星电视一台,现保修期内产品出现故障,经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电视屏幕出现问题,建议更换。售后服务部提出:因该产品的屏幕无货(甚至提出可能要无限期等待),建议将本电视产品直接更换为其他系列的电视(提供的电视系列价格为7000-8000元)。我们与售后进行沟通,表示不同意此更换方案。要求更换同等价格产品或者全额退款,更换其他系列价格更低产品退差价
投诉问题
客服态度差、质量问题
已完结
三星Zflip7手机多次故障要求退货
我于7月31日在九江市浔阳区红旗电影院旁的三星实体授权店购买了三星Zflip7手机·使用不到半个月出现质量问题。后三星售后给我重新换了一个新机。换新机后使用不到三个月,手机再次出现问题。8000块的手机达不到8000的质量。我的要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W25维修拖延缺件问题投诉
我于2024年12月初购买的三星w25手机,碎屏险到2025年12月12号,在今年2025年12月10大屏漏液黑斑,12月11号拿到售后维修点进行寄修,12号的时候北京维修站接受到我的手机,发过去十几天了,维修点不予维修,打40******58三星客服电话,告知我说缺货,让我等到一月底二月初。对此结果我直接拒绝了。理由如下:1:手机是一万五千块钱买的,提供的服务于价值不对等。2: 等待时间过长,影响到正常生活。 3:折叠屏手机便于我的工作,出于工作需要才买了w25。4:厂家缺配件,那是备货量不足厂家自身的问题,消费者不应该承担责任。5:作为三星老顾客,我觉得三星售后这种行为是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没有理由白等两个月。三星作为大厂,应该有担当有责任心。 我的诉求是尽快解决燃眉之急问题,尽快将手机维修好寄还给我,不能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情绪。缺配件修不了那就给我退款,我去选择别的品牌机器,退坑三星。或者直接给我换机,总之三星要有担当,你敢卖15999块钱,你就要敢于提供15999块钱对等的服务。不能消耗老客户对三星品牌的自信心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屏幕故障
已完结
三星售后虚假维修欺诈消费者
我在2025年12月28号在北京丰修科技三星售后服务中心维修的三星W 25手机摄像头模糊,转轴异常。目前售后维修完之后发现并没有任何维修,但是订单上显示已经维修完成,属于欺诈顾客。没有做任何维修,并且转轴异响 摄像头问题并没有处理
投诉问题
镜头损坏、维修二次损坏、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W25质保期内拒修投诉
本人现就三星W25手机在质保期及碎屏险有效期内故障,却被三星客服拦截寄修、以“无配件”为由拒绝维修并恶意拖延,导致本人生活与工作严重受影响一事,正式发起投诉,要求三星官方立即整改并给出解决方案。 本人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线下授权渠道购入三星W25手机(机身序列号:3507****)购机时同步激活官方一年质保服务及碎屏险,截至寄修申请当日,两项保障服务均在有效期内,手机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接打电话、处理工作文件、回复业务信息,直接中断了日常通讯与办公流程。 为尽快解决问题,本人于2025年12月11日首次联系三星官方400客服申请寄修,却遭到无故拦截,客服未说明任何拒接寄修的合理理由,仅粗暴拒绝受理申请。在本人多次沟通据理力争后,客服才改口称“该机型维修配件暂无库存”,明确拒绝提供维修服务,仅让本人“无限期耐心等待”,且未告知配件到货的具体时间节点。此后本人先后多次致电客服跟进进度,均得到敷衍性回复,既未解释配件缺失的真实原因,也未提供调配配件、授权第三方维修、提供备用机等替代方案,完全无视消费者的紧急使用需求,维修进度被无限期拖延。最后多次沟通申请才同意寄修,维修站收到手机同样以没有配件,无库存配件维修,拒绝维修。 作为三星高端机型用户,本人购买时不仅支付了高额费用,更信赖三星的品牌信誉与售后保障能力,但此次经历却暴露了三星售后的严重失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对保修期内的商品负有法定维修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三星以“无配件”为由拒绝维修、拖延服务,已明确违反法定义务,其“卖机易、修机难”的服务模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与高端品牌应有的服务标准严重不符。截至投诉当日,手机故障已持续7天,导致本人工作沟通受阻、重要事务延误,日常生活陷入极大不便,造成了不必要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损失。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提出以下明确诉求: 1. 3个工作日内调配原厂正规配件并完成维修,确保维修质量符合出厂标准; 2. 若3个工作日内无法调配维修配件,需立即提供同档次三星官方备用机供本人临时使用或更换全新手机。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手机维修拖延数月未处理
2025年11月中旬:我使用三星W25手机,屏幕损坏。拨打官方客服400-810-5858报修,客服确认可用碎屏险,但称“厂家无配件,预计12月12日左右到货”,建议我先用外屏等待。 2. 2025年12月10日:我按指引寄出手机。12月11日,维修站签收并收取了399元费用,维修合同成立。 3. 2025年12月10日后:我再次咨询客服,被告知配件“可能12月17日到货”。 4. 2025年12月17日后:维修无进展。客服第三次改口,称配件需“2026年1月中旬到货,1月底才能维修完成”。 5. 现状(截至2025年12月28日):手机仍未被维修,我已支付费用但无法使用手机,问题悬而未决。 在此过程中,我多次与客服沟通,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漫长的等待已严重影响我的正常使用。 被举报人的行为已明确违反以下规定,构成“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自消费者提出履行义务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履行的,即视为违法。本人自11月中旬提出要求,远超此期限。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无正当理由,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不履行修理义务的,即可被视为“故意拖延”。 关键在于,“缺配件”这一理由本身通常不被法律直接认可为“正当理由”,因为它可能反映出厂家未能履行其基本的售后服务义务。 生产者的法定义务 相关法规规定,生产者有义务在产品停产后一定年限内(例如五年)保证零配件的供应。 因此,配件短缺在多数情况下属于经营者自身应预见并解决的问题,不能将由此产生的、过长的等待时间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贵司作为生产者,因自身配件供应严重不足导致消费者产品长期无法修复,责任完全在贵司。鉴于本次维修已因贵司原因事实上陷入无限期停滞,且我目前急需使用手机, 《上海法治报》报道中由消保委明确的判例: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提出了维修请求,因商家“缺件拖延”导致服务未能完成,责任应由商家承担,合同义务必须继续履行。因此,三星不能以“没生产出来”为由无限期拖延或变相拒绝履行其碎屏险服务承诺。 被举报人以自身“缺配件/未生产”的商业风险作为借口,在收费后长期不履行合同义务,且多次失信,已非服务瑕疵,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投诉问题
维修时间过长、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已完结
三星拒赠电视边框涉嫌欺诈
我于2024年11月在杭州线下苏宁专卖店购买三星画壁电视75寸一台约定赠送电视边框,现在安装时厂家以超过一年为由拒绝提供赠送边框,要自行购买。拨打400售后告知超出一年无法解决。其在整个购买过程并为告知要在一年内安装才有赠送。现属于变相增加消费者成本。构成合同欺诈
投诉问题
漏发赠品、响应时间长、客服态度差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