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万豪套餐未使用部分拒退
一、飞猪订单退款申请说明(简洁版)
本人购买的万豪酒店3晚可拆分套餐,因春节期间目标日期无房无法预约,仅实际使用1晚,剩余2晚未消费、未占用酒店资源。
飞猪以“部分使用后不予退款”为由拒绝退款,该条款属于单方格式霸王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53条应属无效条款。
现要求退还未使用2晚的对应费用,请*台依法依规处理。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飞猪机票退票超期未处理
我在飞猪上买了3月19、21号南京往返广州的机票,3.13申请退票,到3.18一直没有动静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
处理中
飞猪订单5分钟内取消被拒,*台与酒店推诿
酒店订单附款5分钟内申请取消订单,直接被拒绝退款,酒店说是*台不给取消,*台又说酒店拒绝的,在这踢皮球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飞猪拒退澳门马群耀演唱会门票
我要投诉飞猪*台,预定的4月18澳门马群耀演唱会门票,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票,却被拒绝诉求
诉求:全额退款退票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飞猪出票错误:下单下铺却出上铺不退款
我要投诉飞猪*台 2026年3月18日定的火车票 我选的下铺 多花了三十多元 直接给我出了上铺的票 还不给我退钱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处理中
飞猪*台机票价格差价未退还
本人要投诉飞猪*台,本人在飞猪*台购买的两人4月3日和4月6日三明往返上海的航班,支付票价1786元,3月18日经核实发现实际票价为1700元。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退还差价86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处理中
飞猪*台机票退票收取高额手续费不合理
我要投诉飞猪*台。我在2026年3月17日中午在飞猪上购买南方航空的机票,下午的时候我发现我机票买错了,联系飞猪的客服以及南方航空公司的客服,客服告诉我有规定退票要收取我高额的退票手续费,这此我是不认可的。他这样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飞猪承诺退票不兑现致重复购票损失
我要投诉飞猪*台,申请退回机票钱515元。
我于2026年3月16晚在飞猪*台上购买了一张西安飞厦门的机票,在出票过程中点击拦截出票但失败了,随后电话咨询如果重订且得到对方承诺只要满足两个要求即可退票(1. 乘机人信息一致;2. 航空公司一致,均为首都航空)。在3月17日凌晨在收到飞猪发送的座位取消短信后,查看机票后重新购买。3月17日中午询问怎么还没退款,客服反馈不符合要求,不能退钱,但之前电话沟通明确询问了是否只有这两个要求,对方回答是,但现在客服人员坚持认为己方无问题,解决无果,也无法向上反馈,随后直接挂断电话,态度恶劣。没有解决问题,因为*台取消了座*又不能退款,导致重新购买的票也没发走重复订购退钱,相当于损失了一张机票钱,现在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太过分了,飞猪*台店大欺客,自己承诺的事情自己不认,不解决问题直接甩锅给用户。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飞猪虚假沟通、高额扣费涉嫌欺诈
本人在飞猪*台预订泰国普吉岛酒店,原订单为5月10日–15日入住。因需要多住一天,我在提前两个月的时间,取消原订单并重新下单5月10日–16日,并非无故退单,也未影响酒店正常售房。
取消订单时,飞猪以极小字体提示取消将扣除1264元手续费,约占总房费60%,并明确说明该费用将打款给酒店。
昨日,飞猪多次致电我,反复强调已积极与酒店沟通,但酒店坚决不同意退款。我申请专员处理后,专员态度依然强硬,坚持是酒店方原因、*台无法退款。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无奈接受了飞猪500元补偿方案。
但今日我收到酒店官方英文邮件,酒店明确回复:
1. 从未收到任何代理商(含飞猪)关于此订单的退款/扣费问询;
2. 酒店并未收取、也未收到该笔所谓“手续费”;
3. 不存在“酒店不同意退款”的情况。
事实证明:
- 飞猪所谓“一直在和酒店沟通、酒店不同意退”完全是虚假陈述;
- 飞猪声称“扣费打给酒店”,但酒店根本未收到任何费用,该笔高额费用实际被飞猪截留;
- 我提前两个月改期、只是换单延长入住,并未损害酒店任何利益,却被收取高达60%的费用,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不合理扣费;
- 飞猪利用信息不对称,欺*消费者,用“酒店不同意”为借口推卸责任。
我并非无理取消,只是取消旧单、重新下新单并多住一天,提前两个月操作,完全不影响酒店房间销售。飞猪一边隐瞒真实情况,一边用超高比例扣费,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恶意扣费。
现正式要求:
飞猪立即退还全额不合理扣费,并就虚假沟通、欺*消费者的行为作出解释与道歉。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飞猪虚假返现承诺不兑现
高德出行与飞猪联合虚假返现营销、恶意欺诈消费者,购票前承诺返现408元,出行后拒不兑现,客服推诿拒提供录音,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1. 本人于2026年3月7日在高德出行*台购买湖南航空3月11日、3月13日长沙至北京往返机票,订单参与飞猪返现活动,约定返现408元。
2. 购票前已电话咨询*台客服,明确确认符合返现要求,无额外限制,本人基于官方承诺完成购票与出行。
3. 行程结束后申请返现,被*台无故拒绝,客服推诿扯皮、拒绝提供通话录音,拒不履行承诺。
4. *台以返现为诱饵诱导高价购票,事后不认账,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严重违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方立即支付承诺的408元返现;
2. 查处虚假营销、不履约行为;
3. 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赔礼道歉。
投诉问题
返现问题、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