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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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售后误判屏幕故障致用户损失
本人就OPPO临海巾山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及客服经理在手机黑屏故障检测与处理过程中,存在未精准检测便误判故障、无依据强制要求更换屏幕,导致本人产生不必要维修成本的问题,向总部正式投诉,恳请介入督办并妥善解决。 一、投诉人及涉事主体信息 1. 投诉人信息 姓名:吴秋豪 联系电话:176****5443 手机型号:OPPOFindx6Pro 手机串号(IMEI):8667**** 投诉工单号:TS-20****0500342 2. 涉事主体信息 - 临海巾山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工单编号CN032007-AS26****0010) - 温州寄修中心(工单编号CN032024-AS26****0023) - 客服经理(来电反馈工单号TS-20****0500342) 二、事件核心问题 临海巾山售后中心仅拆卸手机盖板,未做全面检测便判定“屏幕损坏”;客服经理在无任何检测依据的情况下,电话明确要求本人更换屏幕;本人按要求自费更换新屏幕后,温州寄修中心装机测试仍为黑屏,最终排查确认为主板故障。上述错误判定导致本人产生无意义的屏幕更换费用,且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服务流程存在严重失职。 三、详细事件经过 1. 首次检测与误判:[2026年1月5日],本人因手机黑屏(按电源键有震动、充电有响应),送至临海巾山官方售后服务中心检测,工单编号CN032007-AS26****0010。该中心仅拆卸手机盖板,未对屏幕排线、主板显示模块等关键部件进行检测,便直接判定为“屏幕损坏”,要求本人定屏更换。 2. 转寄修与客服误判:因对临海巾山售后中心的检测结果存疑,本人将手机转寄至温州寄修中心,工单编号CN032024-AS26****0023。期间,客服经理通过工单号TS-20****0500342来电反馈,在未调取温州寄修中心检测数据、无任何书面检测依据的情况下,仍笃定告知本人“故障就是屏幕损坏,必须更换”。 3. 更换屏幕后故障依旧,最终确诊主板问题:本人按客服要求自费更换新屏幕,温州寄修中心装机测试后,手机仍为黑屏。经该中心逐一排查,最终确认故障根源为主板显示相关模块损坏,与屏幕无任何关联。 4. 沟通无果,损失未获解决:本人就客服及临海售后的错误判定反馈至线上客服,对方未就失职行为致歉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屏幕故障
处理中
OPPO手机故障售后拖延不解决
手机25年12月29日买的激活用着感觉有问题返售后了今天售后6天了 说没问题 手机也不给我 客服也不给解决 一天推脱已经在售后6天了 买完只用了两天 现在退也退不了了 我要求换新 赔偿 把问题给我解决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三包问题
处理中
OPPO授权店贴膜致屏幕分离裂纹
25年上半年买了OPPO findn5手机 用了几个月后 内屏膜花了 因为购买手机时有免费换膜服务 就到OPPO成都蜀汉路官方授权店贴膜 工作人员在撕膜的时候用力撕扯 导致软屏和机身有点分离 当时还是相信他是专业的 就没说什么,直至后来回家在太阳反光下看到内膜已经有个裂纹。我们发现及时拨打售后 售后只负责维修 不负责更换。我完好的手机拿到你们授权店里贴膜,现在就变成了维修机。一万多的手机也不便宜 发生了这样的事 OPPO推卸责任 消费者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投诉问题
维修二次损坏、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一加手机半年绿屏黑屏拒保
我宇2025.6.24日在京东的一加官方旗舰店铺购买一加ace5 12+256型号的 手机 2025.12.29晚上手机屏幕莫名其妙的绿屏已经闪屏,等第二天早上已经黑屏了,拿去线下售后服务网点说充电口发霉有进水,不给保修,本人手机从来没有泡进水里,以及掉进水里,只是手机被雨水淋了以及洗手的时候溅了点水就不给保修,并且让自费800元维修手机屏幕具他视频网站上面该也有亘传该手机防水切能不错,本人也因为这些宣传推广视频还有宣传的产品信息而购买该手机产品,结果刚到半年就变这样了,官方客服说该手机防水功能好也只是宣传不一定防水,并且给不出解决方案这不是欺*消费者吗,和诱导消费者购买吗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屏幕故障
处理中
OPPO官方维修致手机器件校准异常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24年11月2日在一加手机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一加13手机,后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官方线下渠道换得新机。此后手机出现“开机慢”问题,送修后,官方售后于[2025年12月4日]更换了主板。正是此次维修后,手机出现了此前没有的、大面积的“器件校准状态”异常(多项核心硬件显示“Fail”)。这证明,当前故障完全由官方维修直接造成。 为解决此维修衍生故障,我于[2026年1月2日]再次送修,但问题依旧。至此,针对同一故障已进行两次维修(换主板、二次检修)均告失败。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我完全符合法定换机条件。 核心法律依据 1. 法律定义:未达到“明示的质量标准”即是故 ·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性能故障是指产品“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明示的质量标准的状态”。 · 应用到我的情况:手机内置的官方诊断程序(*#899#)明确显示,摄像头、传感器等硬件的校准状态为“失败”(Fail或红叉)。这个诊断程序本身就是厂家用来明示其硬件应达到的正常质量标准的工具。“失败”的结果,即是官方系统自己承认该设备未达到其预设的、应有的性能质量标准。这一定性,在技术逻辑和法律逻辑上都无可辩驳。 然而,OPPO高级客户经理在通话中: 1. 推卸责任:承认红叉存在,却称“无法作为参考”、“不影响使用”,意图掩盖其维修过错。 2. 拒绝履行:明确表示“无法申请到”换机,并错误地以“超过换机时效”搪塞。我的手机三包期应从2025年3月15日换新日起算,根本不存在超期。 3. 敷衍塞责:无法给出技术解释与合法依据,仅以“尊重您个人想法”敷衍,实质是公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事件性质: 此非普通质量纠纷,而是消费者因官方维修失误产生新故障,且经营者拒不负责的典型案例。其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 现恳请监管部门严肃查处,维护法律尊严与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三包问题
处理中
一加12屏幕绿点问题遭拒免费维修
一加12屏幕出现绿点问题,网上也有很多出现这种情况的问题,首发那一批次屏幕有问题,一开始跟我说让我去检测,如果是手机质量问题就可以免费维修,个人原因只能自费维修,结果去售后检测完是手机质量问题,结果反悔只能申请优惠,检测之前手机是未拆修的状况,现在拆完变成拆修机又说只能申请优惠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屏幕故障
处理中
OPPO折叠屏漏液拒保维修问题
购买的oppo find n3 flip,折叠屏漏液,去oppo售后,说是24年上市的机器现在2026年了,已经过保,连看都不看,说换屏得1800,这个机型明显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多钱买来的机器只能用一阵子,是一次性的玩具吗?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OPPO手机购买后降价拒保价
我于2025年12月20号在oppo淘宝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find x9 pro手机,确认收货时间在12月31号,oppo淘宝官方旗舰店在2026年1月1号降价200元。因外出没申请价保。在2号申请价保oppo拒绝价保。现要求价保200元或者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活动差价问题
处理中
OPPO手机购后8天现故障商家拒退
本人于2025年12月24日在京东的OPPO 自营旗舰店购买一台OPPOFind X8手机(订单号:3357211016966653)。到货第8天,手机在无人为损坏,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软件启动时快时慢,微信发图片卡顿50%,甚至显示发送失败的性能故障(WiFi网络正常使用),严重影响正常通讯使用。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以"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仅可换货或维修"为由拒绝,同时,网购*台售后入口未提供退货选项,未履行督促商家依法履约的义务。 另外,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手机售出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商家未出具任何"非质量问题"的书面检测报告,却拒绝退货,已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责令[OPPO店铺]为我办理OPPOFindX8手机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退款/退货拒收、三包问题
已完结
OPPO手机购机一周内频现故障无法解决
我于25年12月23日在线上oppo京东自营旗舰店买了opporeno14,12➕512G,在购买第五天就出现了混音,快手软件打不开,当时和商家说商家让更新系统,更新完第八天又出现了抖音打不开,vx打视频有回音,申请售后发现问题后,本人于2026年1月3日通过OPPO官方热线95018在线客服反馈,对方回复理由是超出七天内质量问题的服务,无法退款,截至目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该故障已严重影响正常通信与使用。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均真实有效,相关证据均完整保留, 依据OPPO售后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故障无法修复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要求按规定办理退货/换货,退还全部购机款项;恳请OPPO官方及相关监管部门核实处理,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退款/退货拒收、以次充好/翻新机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