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销售雅诗兰黛粉底液存质量问题及客服处理不当
投诉...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服务部...投诉诉求退款、赔偿、退货
2026年6月9日,通过得物买了一瓶雅诗兰黛粉底液,买回来用过两次和专柜完全不一样。我找到客户告诉他我用了两次,客户让我退回去,我退回去以后,他们反馈粉底液漏液一些现象,我这边当时把东西给寄走时快递员可以作证是完好无损的。得物*台发现,这个问题说不过去,就找了其他的问题。目前一直揪着包装盒没有了。要求他们提供gs g报告和MSDs报告还有合格品检验报告,他们说是提供不了的。他们的宣传跟他们实际的东西是完全也不符合。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销售雅诗兰黛粉底液存质量问题
投诉...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服务部...投诉诉求退款、赔偿、退货
2026年6月9日,通过得物买了一瓶雅诗兰黛粉底液,买回来用过两次和专柜完全不一样。我找到客户告诉他我用了两次,客户让我退回去,我退回去以后,他们反馈粉底液漏液一些现象,我这边当时把东西给寄走时快递员可以作证是完好无损的。得物*台发现,这个问题说不过去,就找了其他的问题。目前一直揪着包装盒没有了。要求他们提供gs g报告和MSDs报告还有合格品检验报告,他们说是提供不了的。他们的宣传跟他们实际的东西是完全也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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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台无理由退货遭拒且检测不实
2026年6月,本人通过得物App(运营主体:上海得物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lululemon品牌服饰一件,订单自带*台公示的7天无理由退货以及30天非人为质量问题退货权益。本人签收商品后仅试穿1分钟,没有外出穿着、污损衣物的行为,退货寄出前已拍摄领标破损照片,证实领标破损属于商品出厂自带的原生瑕疵,并非本人人为造成。
商品寄回得物仓库后,*台单方面查验判定衣物存在多处污渍、领标损坏、袖口起球,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我的退货退款申请。*台存在严重举证瑕疵:仓库拆包发现问题后没有第一时间提供当场查验图片,是我多次主动催促后才补发静态照片,至今无法提供包裹入库、拆封、查验不间断的全程监控录像,我有合理理由怀疑污渍、起球瑕疵是仓库后期人为制造,刻意栽赃消费者来逃避退款义务。
另外我在小红书*台搜集到大量同类维权案例,多名消费者都被得物以完全相同的理由拒绝退货退款,属于*台常态化侵害消费者售后权益的行为。目前和商家协商无果,现投诉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本次退货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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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检测不实
处理中
得物*台拒退磨脚彪马鞋并擅自取消退货
20****20通过得物*台,购买了一双彪马的鞋,穿了10分钟脚上磨出两个大水泡,我要求退货,他们不同意,说补偿40,如果我要了补偿鞋子穿不成放哪也是浪费,*台在我没有同意情况下,*台私自取消了我的退货申请!每次打电话都是说我的脚不好!这属于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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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质量问题
处理中
得物拒退脱胶Vans鞋,违反法定三包
本人于2026年5月20日在得物APP下单购vans运动鞋,订单号:11020*********2562 5月24日签收货品,截至反馈问题仅34天,仅超出*台自定30天售后期限4天。 鞋子正常日常穿着,无泡水、暴晒、剧烈运动、人为磕碰损坏等情况,两只鞋底全部大面积开胶,属于出厂工艺缺陷、严重脱胶质量问题,完全符合*鞋类三包需要退换的情形。 我多次联系得物人工客服沟通退货退款,*台单方面以超过30天售后为由直接拒绝处理,仅提供小额优惠券敷衍,不解决根本问题。 根据*鞋类三包规定,售价100元以上鞋类法定三包有效期为90天,三包期内出现严重脱胶商家必须履行包退、包换、包修责任。得物私自设置30天短期售后,属于单方面霸王条款,不能对抗现行法律法规,我目前仍处在法定90天三包期限内,*台无权拒绝售后。 现提出诉求:1. 全额办理退货退款,*台承担往返快递运费;2. 官方售后专员主动电话对接处理,不接受代金券、仅维修等折中方案;若本次投诉后*台依旧拒不履行三包义务,我将同步通过12315小程序投诉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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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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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台霸王条款强制收折旧费
本人于2026年6月15日在得物APP(运营主体: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一双细跟高跟鞋,订单编号:110205********885。
1. 商品存在质量缺陷:鞋子尺码偏大、9cm细跟行走打滑晃动,仅短时间试穿就磨破脚部皮肤,无法正常穿着;
2. 售后协商经过:我最初向商家申请换货,商家明确自身无换货权限,人工手动为我发起退货退款售后,*台审核通过后全额极速退款,商家全程知情并认可全额退货;
3. *台违规催收:商家收到退回鞋子后,单方面以鞋底正常试穿痕迹为由,强制要求我3日内补缴磨损折旧费;商家仅随口提一句保持鞋底干净,商品详情页、售前聊天均未醒目告知“落地行走试穿即扣费”,该规则属于未公示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无法律效力;我下地行走仅为检验鞋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属于消费者正常查验商品行为,不应承担折旧费用;
4. *台售后失信:线上客服曾承诺2小时内高级专员电话回访处理纠纷,超时无任何人联系,多次催促后仅告知延后至次日上午回访,刻意拖延纠纷处理,限制消费者线上补充留言沟通,售后服务不作为。
现诉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该*台:
1. 立即撤销向我推送的3天限期缴费催收通知,永久停止向我追缴任何磨损、折旧相关费用;
2. 规范*台商家售后规则,对未提前醒目告知、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进行整改;
3. 就售后拖延、失信回访问题与我沟通致歉,妥善闭环本次售后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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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售鞋质量差且赔偿不合理
我这个月在得物花了¥660买了一双鞋,这个鞋现在坏掉了,我只穿了两次,我要求他赔偿,他只赔偿了我¥50但是我不认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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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台退货规则不公致卖家损失
2026年6月21号我在得物出售一双鞋子(订单编号110206*********498),买家拍下后7天内申请退货退款,*台收到货鉴别不通过!!按理鉴别不通过就应该把钱结算给我!!但是*台又找理由说买家退错商品,给买家退回去给他重新退??!7天无理由就可以反复退货退款吗?!这是什么操作!!还能二次退货!!!鉴别不通过就是已经没有机会了!!!过错完全是买家不应该把风险转嫁让我承担!!*台不应该再给买家机会!本来要求*台把买家重新寄的退回去钱结算给我,现在直接给买家二次鉴别通过钱退买家了!!我现在要求*台赔偿我500元现金损失!具体理由如下:
一、*台规则严重不对等,构成双重标准。 根据得物*台规则,卖家发错货(如型号不同、尺码错误)将直接被扣除保证金作为处罚。而买家寄回错误商品,*台却允许其“重新寄一次”,不承担任何实质性后果。同是“寄错”,卖家扣钱、买家免责,这是典型的规则双标。
二、责任错位,将买家的过错成本转嫁给卖家。 寄错商品是买家的过错,理应由买家承担后果。*台要求卖家无限期等待买家重新发货,把本应由买家承担的风险和时间成本全部转嫁给无过错的卖家,违背公*交易原则。
三、滥用“七天无理由”规则。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买家寄回错误商品,等于没有履行有效的退货义务,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应被允许利用第一次申请的时间窗口无限期拖延。*台允许买家反复重寄,实质上是将“七天”规则变相延长为“无限期”。
四、*台对买卖双方违约处理不对等已成惯例。 已有大量卖家投诉反映:卖家违约直接扣现金保证金,买家违约仅赔小额优惠券。*台此类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不合理加重一方责任的规定,以及《电子商务法》关于公*交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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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检测不实
处理中
得物*台售假且拒退换,客服不作为
本人于2026年06月12日,在得物APP购买亚瑟士ASICS Gel-1130白色40.5码运动鞋,实付418元,交易2026年06月19日完成。
收到鞋子仅试穿一次,仅鞋底轻微沾灰,整体商品完整完好,收货约10天我发起退款售后。经过细节对比查验,该鞋多处做工、版型存在明显疑点,高度怀疑为假冒商品;我主动联系商家协商退换,商家态度恶劣,直接拒绝售后、拒绝正常沟通。
后续我多次联系得物线上客服、拨打官方售后热线求助,但*台没有公正调解,偏袒入驻商家,未尽电商*台监管核验义务,侵害我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留存证据:完整订单截图、鞋子细节瑕疵对比实拍、商品实物完整照片、与商家聊天记录、和得物客服沟通记录。
诉求:责令商家对该订单全额退货退款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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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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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台销售侵权李小龙T恤且客服敷衍
2026年6月26日,通过得物渠道购买了SNEIKLAU商家的商品发货地在福建泉州的T恤商品公司是广东星羽皓实业贸易有限公司的李小龙T恤和改商家客服的极差体验服务,购买时发现李小龙在衣服上的印花不完整,第一次退货退款,第二次发的货还是一样的我和客服和商家申诉,一直在敷衍我第二次他们商家才说他们仓库里的货都是这样印的没有完好的,第一次为什么不说,我的申诉是仅退款加重新发货,他们一直在转移话题,我觉得要申诉,我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严重的侵权问题该商品未经李小龙官方授权商用肖像,属于侵权商品,*台有义务下架违规商品并协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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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虚假宣传
已完结
